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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竞争力相关毕业论文格式范文 和中国木质家具细分门类显性比较与其国际竞争力评价相关毕业论文提纲范文

主题:国际竞争力论文写作 时间:2024-03-15

中国木质家具细分门类显性比较与其国际竞争力评价,该文是国际竞争力有关专升本论文范文跟木质家具和国际竞争力和细分方面硕士论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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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昭睿1 陈经伟2

【摘 要】本文首先对木质家具各细分门类下显性比较优势指数进行测算,得到各年度显性比较优势指数大小排列顺序均呈相同的规律:卧室用木家具(HS940350)>起居室/餐厅和商店用木家具(HS940360)>办公用木家具(HS940330)>厨房用木家具(HS940340).在此基础上对各门类出口额排名前十的国家进行显示技术附加值与其出口额横纵的对比分析,我们认为:我国木质家具技术附加值的世界排名与其出口额位排名不匹配;显性比较优势指数及出口额等数据一定程度上高估了我国目前木质家具的出口能力;我国应该通过专业化生产、提高技术附加值等方式来促进我国木质家具贸易由“量”到“质”的转变.

【关键词】木质家具;显性比较优势;技术附加值

一、引言

在世界的贸易格局中, 中国作为世界人口大国往往以劳动密集型为比较优势而著称,随着近十年制造业不断发展和原料加工能力的不断提升,2013年中国已成为世界第一大进出口贸易大国.在进出口贸易结构方面,量大不等于结构合理,王培志[1](2014)应用技术附加值的测算方法对中国和贸易伙伴国进行了测算,结果显示中高技术附加值产品出口比例最高,而且出口贸易技术结构呈现改善趋势.因此,通过发展技术导向型的产业、推动新技术带动经济发展已经成为新时期下中国实现经济增长的必然要求.

在木质家具产业方面,2015年中国木质家具出口额已经达到146.51亿美元,较2005年出口额46.56亿美元,实现了100亿元的增长,即从“量”上是世界排名第一的木质家具生产出口大国,在规模上已经说明我国木质家具产业的生产和出口方面有了很大的进步与提升.针对这一现象,许多学者通过不同角度对中国木质家具贸易状况做了相应的学术探讨与研究,李富[2](2007)运用贸易竞争指数(TC指数)、显示比较优势指数(RCA)对1995~2004年的木质家具出口的数据进行测算,得出中国木质家具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的结论,但同时提出中国木质家业大部分属于劳动密集型产品和科技含量水平不高的观点.张寒、聂影[3](2007)将中国木质家具国际市场占有率MS、显性比较优势指数RCA、可比净出口指数NTB和产业内贸易指数GL等进行国别比较分析,得出中国强有力的国际竞争力得益于国内充裕的劳动力资源,但由于专业化分工水平低,因而难以形成规模经济.以上研究大部分是利用进出口数据评价法和采用传统的国际竞争力经典指标①.同时,这些利用进出口数据来进行计算比较国际竞争力的评价的方法,往往是建立在产业内各贸易品的技术附加值相同的前提假设之上的[4].

然而,在实际贸易中,木质家具产业下各细分产品,如办公用木家具、厨房用木家具、卧室用木家具、起居室/餐厅和商店用木家具等,其技术附加值显然是不相同的.因此,现有研究的共同点只能反映“总量”的高低,得出中国木质家具产业在“总量” 方面的技术附加值低,并没有对不同细分产品的技术附加值进行测算,对于中国木质家具究竟从哪各细分产品入手来提升其技术附加值,并实现木质家具出口“质”的飞跃的路径也是不够清晰的.

本文的创新点在于,把我国木质家具产品进行目录分类,通过对中国木质家具产业下细分产品的增加值的进行比较分析,评价中国木质家具产业各细分产品门类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为我国细分门类产品选择寻找“突破口”,通过相应的专业化生产、提高技术附加值等方式来促进我国木质家具贸易由“量”到“质”的转变提供具体的倾向性指导.

二、木质家具各细分门类显性比较优势测算

显性比较优势指数(RCA)是由巴拉萨提出的反映一个国家某一产品的出口与世界平均出口水平相互比较的指数,它剔除了各国与世界总量波动产生的数据差异,能较好的反映各产品的相对优势[5],是目前国际上比较认可的判定某国竞争力强弱指数.其计算公式如下:

其中:RACij为i国在j产品上的显示比较优势指数,Xij为i国j产品的出口额,n为国家数,m为产品数[5].

本文选取了木质家具细分门类下HS940330(办公用木家具),HS940340(厨房用木家具),HS940350(卧室用木具),HS940360(起居室/餐厅和商店用木家具)四类产品进行研究,2005~2015年各HS分类目录下的中国木质家具出口额、世界木质家具出口额均来源于UN COMTRADE数据库.各年间中国商品总出口额数据来自国家统计局.世界商品总出口额来自于WTO各年间的贸易数据统计.

根据国际通认的判定标准,如果RCA>2.5,则表明i国j产品具有极强的国际竞争力;如果1.25<RCA<2.5,表明其具有较强的国际竞争力,而0.8<RCA<1.25表明具有中度比较优势[6].

观察表1,除厨房用木家具2005、2007、2008年的RCA指数位于区间0.8~1.25之间,其他数据均大于1.25.对数据进行横向比较,卧室用木家具RCA指数水平最高,10年间有7年RCA>3,其中最低值不小于2013年的2.76,相较而言厨房用木家具RCA指数水平最低.2015年,全部木质家具细分门类下都具有较强的国际竞争力.观察每一年度的四种木质家具细分门类下显性比较优势,由高到低排列顺序,均为:卧室用木家具(HS940350)>起居室/餐厅和商店用木家具(HS940360)>办公用木家具(HS940330)>厨房用木家具(HS940340),规律性十分明显.

从图一的变化趋势中进行各年份的纵向比较,厨房用木家具除2008年由于金融危机引起的数值稍有下降之外,呈现稳定上升的趋势.办公用木家具2005年RCA指数为1.59,而2015年上涨至2.12,虽期间有波动式的下跌但仍总体仍呈上升变化.起居室/餐厅和商店用木家具的RCA指数在2008年以前缓慢下跌,但之后3年间实现了快速增长,虽近五年RCA数值稍有回落但仍高于10年前水平.卧室用木家具RCA指数则一直围绕3呈周期性的波动变化的趋势.

经过上述对不同细目下木质家显性比较优势指数的测算,以及横向纵向的对比分析,可以看出,在中国木质家具总出口额位于世界第一的背景下,各分类细目根据其不同的特性在世界市场上仍具有不同的比较优势.卧室用木家具的显性比较优势居四者之最.

三、木质家具各细分门类技术附加值测算

在办公用木家具(HS940330),厨房用木家具(HS940340),卧室用木家具(HS940350),起居室/餐厅和商店用木家具(HS940360)四类产品显性比较优势测算结果的基础上,通过技术附加值测算来评价是否错估本国不同细分门类下技术含量不同的木质产品国际竞争力.评价中国目前的出口额,即“量”上的指标,与技术附加大小,即“质”上的差距.

(一)技术附加值测算方法

关志雄(2002)假定“附加值越高的产品,越是来自高收入国家”,因此,把产品的技术附加值用出口国的人均GDP加权平均数表示,该加权平均数权重为某产品各国出口量占世界总出口量的比率[7].

樊纲等(2006)在此基础上完善性的提出了显示技术附加值RTV(revealedtechnological value-added)赋值原理,为了调整各国出口规模大小差异造成的计算偏差,将权数修正为为出口国在出口产品的显示比较优势指数RCA在所有国家在该产品的显示比较优势指数之和中的比例[8].

根据樊纲对显示技术附加值(RTV)赋值原理说明,即显示技术附加值需要两个信息来得到:第一对于该商品,哪国显示出了比较优势,第二用全要素生产率,这里用劳动生产率来表示一个国家的技术要素丰裕程度.

本文对木质家具各细分门类的研究以各种类产品RCA指数占全部选定国家RCA指数的比例作为权重,并在此基础上,对各国的人均GDP进行对数处理,缓解由于每个国家的人均GDP一般呈现的指数分布带来的数据波动.具体公式如下:

该显示技术附加值指数不能进行基数上的比较,只能通过序数大小衡量其相对高低[5].

(二)数据的选取

本文选择每一细分门类下排名前十的出口国家作为全部选定国家,其出口额总量均达到木质家具各分类世界出口总量的80%及以上,具有代表性.各国木质家具2015年出口额数据来源于UN COMTRADE数据库,各国商品出口总额、中国人均GDP美元现价来源于世界银行统计数据库.

(三)测算结果

本节利用2015年世界木质家具出口贸易的面板数据对各国木质家具的显示技术附加进行赋值,就各细分门类排名前十的国家进行横向的比较分析,对各国技术附加下的木质家具出口国际竞争力进行测度.并就不同细分门类下中国出口额与技术附加程度的差异程度进行分析,以此对木质家具产业的出口进行较为深度的研究.

中国2015木质家具四个细分门类下技术附加指数的排列顺序为厨房用木家具(HS940340)>办公用木家具(HS940330)>卧室用木家具(HS940350)>起居室/餐厅和商店用木家具(HS940360),与显性比较优势指数排序不匹配,可见,在假定技术附加相同情况下得出的显性比较优势排列顺序存在较大差异,显性比较优势指数反映的我国贸易竞争力状况存在一定偏误.

从图2可看出,对办公用木家具来说,中国出口额位列世界第一,数值上是排名第二的加拿大的四倍,其规模远超世界平均水平,实现了“量”上的明显突破.然而其技术附加值指数却为世界排名前十国家中倒数第三位.丹麦的办公用木家具出口额为1.14亿美元,远低于中国10.1亿美元,但其技术附加值位列世界第二.技术附加值指数首位的越南出口额并不超前.办公用木家具显示技术附加值排列次序为:越南>丹麦>加拿大>意大利>波兰>马来西亚>瑞士>中国>德国>美国.

观察图3,对于厨房用木家具来说,中国的出口额与其技术附加值较为匹配,2015年中国出口厨房用木家具的出口额为16.36亿美元,仅此于美国的19.05亿美元,排名世界第二,并且其技术附加值指数在出口额排名前十的国家中居首位.而其他九个国家的技术附加值指数均在低位徘徊.厨房用木家具显示技术附加值排列次序为:中国>丹麦>意大利>德国>越南>马来西亚>加拿大>西班牙>法国>美国.

观察图4所展现出来的趋势,仍然一定程度上显示了中国卧室用木家具产业出口额排序与技术附加值排序的背离,当年中国卧室用木家具出口额为45.1亿美元为排名第二的越南的4.5倍,而就技术附加值来说,越南却再次排名第一.首次进入出口额排名前十的国家土耳其,技术附加值也排名前列,可推测土耳其在卧室用木家具产业中,实现了技术带动产能的导向.卧室用木家具显示技术附加值排列次序为:越南>丹麦>土耳其>马来西亚>波兰>中国>巴西>意大利>德国>美国.

图5则呈现了起居室/餐厅和商店用木家具的国际贸易结构,在此分类下,美国的变化尤其明显.前三类细分门类中,美国的技术附加值均处于第十位,而在起居室/餐厅和商店用木家具分类中,其技术附加位列第一,远超低位徘徊的其他九个国家.起居室/餐厅和商店用木家具显示技术附加值排列次序为:美国>波兰>越南>丹麦>意大利>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中国>西班牙>德国.

四、结论与启示

(一)各细分门类木质家具贸易比较优势存在差异

中国木质家具整体的显性比较优势居世界前列,然而其目前仍缺乏产业内的专业化分工,仍然固守着原木采伐到加工出厂都集中在同一家厂房,生产销售产品种类包括了起居室、餐厅、卧室、办公等各种用途的传统生产模式.大而全、小而全的普遍生产方式让大多数企业规模较小、技术落后、产品附加值低,不能形成规模经济,此种形态严重阻碍了中国木质家具产业的发展.

根据本文测算出来的四种木质家具细分门类下显性比较优势,其大小存在差异, 卧室用木家具(HS940350)具有最高的显性比较优势,接着排序是起居室/餐厅和商店用木家具(HS940360)到办公用木家具(HS940330),厨房用木家具(HS940340)位于四者之末.剔除技术附加值影响的结果下,厨房用木家具处于相对弱势.因此,通过不同门类产品的专业化规模化生产来提升优势具有必要性.

(二)传统国际竞争力指标下中国木质家具竞争力情况与显示技术附加值相背离

传统的木质家具属于劳动密集型产业,因此,中国作为劳动力较为低廉的发展中国家、人口大国[9],木质家具产业的显性比较优势大部分是由充沛的劳动力带来的.但是,随着家具业由传统的手工制造向机械化制造的转移,从经济学上讲,技术带来的产品增加值的增量将逐渐成为一国产业是否发达的决定性因素.

本文研究表明,除了厨房用木家具(HS940340)的技术附加值与排名前列的出口量水平相匹配以外,卧室用木家具(HS940350)、起居室/餐厅和商店用木家具(HS940360)、办公用木家具(HS940330)都存在一定程度上出口“量”与“质”的偏离.在假定技术附加值相同的情况下,估计出来的显性比较优势在一定程度上高估了我国目前木质家具的出口贸易规模,但也同时说明了,在技术附加的带动下木质家具将会具有更大的生产出口潜力.因此,通过改进生产模式,如专业化生产,提升工艺、技术水平提高其生产效率进而提升卧室、起居室/餐厅和商店、办公木质家具的生产效率、出口规模是一条可行之道.进一步来说,中国木质家具的发展不能一直停滞在依赖廉价的人力资源以及木材资源的层面上,应该进一步转化为在工艺设计、技术含量上的竞争优势.只有提高产品的附加值,才能带动我国木质家具产业向更具竞争力的方向迈进[10],也是实现中国木质家具生产出口的“突破口”和发展方向.

(1.同济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上海200092;2.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北京 100028)

注释:

①例如:最常用的国际市场占有率、贸易竞争力指数、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等,针对木质家具整体的贸易情况来评价产业的国际竞争力.

参考文献:

[1]王培志,刘雯雯.中国出口贸易结构变迁及影响因素分析——基于技术附加值的视角[J].宏观经济研究,2014(10):52~60+146.

[2]李富.我国木质家具的国际竞争力评价[J].西北林学院学报,2007(1):133~135.

[3]张寒,聂影.中国木质家具国际竞争力的显性比较[J].林业经济问题,2007(6)541~543+563.

[4]林珍,郑义,刘燕娜.融入技术附加值的中国人造板产业国际竞争力测度[J].林业经济问题,2016(3):250~255.

[5]李明星.国际竞争力三个定量评价指标的适用性分析[D].河南大学,2008.

[6]王慧,罗慧,孙炜娟,刘学忠.基于模型的中国水产品出口竞争力分析--以山东省为例[J].世界农业,2016(9):150~156.

[ 7 ] 关志雄. 从美国市场看" 中国制造" 的实力- - 以信息技术产品为中心[ J ] . 国际经济评论,2002(4):5~12.

[8]樊纲,关志雄,姚枝仲.国际贸易结构分析:贸易品的技术分布[J].经济研究,2006(8):70~80.

[9]韩晓璐,缪东玲.中美木质家具贸易的互补性和竞争性分析[J].北京林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4):71~77.

[10]蒋海铭.我国木质家具产业国际竞争力研究[D].江西师范大学,2013.

作者简介:曾昭睿,同济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主要从事金融保险和健康保障制度等方面研究.

通讯作者:陈经伟,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副研究员,主要从事经济金融理论等方面研究.

此文总结:这是关于木质家具和国际竞争力和细分方面的国际竞争力论文题目、论文提纲、国际竞争力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参考文献的相关大学硕士和本科毕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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