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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地下论文范例 和自我的消解与重构《地下室手记》和《堕落》之比较相关论文范文

主题:地下论文写作 时间:2024-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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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炜翔

【摘 要】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地下室手记》和加缪的《堕落》均是对人之存在的探索.在两部作品的主人公寻求承认的过程中,不同的价值准则在内心产生了冲突,造成了其性格中的双重性.这种寻求承认的过程,实际上是他们的虚荣和自我扩张的的表现.虚荣扭曲了主人公与现实的关系,使他们无法认识到个体的存在总是与世界及他人联系在一起的.因双重性而消解的主体只有打破虚荣的牢笼,摆正自我与世界的关系,才能修复自我的裂痕并重构自我.

【关键词】《地下室手记》 《堕落》 自我 双重性 虚荣

引言

在对心理的探索上,19世纪的俄国作家费·陀思妥耶夫斯基(Фёдор Михайлович Достоевский,1821–1881)可以说是深入到了人类心灵中最黑暗幽深的那些角落.在于1864年发表的中篇小说《地下室手记》(Записки из подполья,以下简称《手记》)中,陀思妥耶夫斯基剖析了一个因陷入自身意识的泥潭而不能自拔的悲剧性人物的心理.《手记》的第一章“地下室”由一个常年生活在地下室中的人的自我介绍构成,第二章“由于湿雪”则是对地下室人的某些生活片段的记录.《手记》首先是一部论战性作品,是作者与车尔尼雪夫斯基的合理利己主义以及启蒙思想家们的唯理论的论战,地下室人的自述因此而流露出陀思妥耶夫斯基的思想痕迹;可与此同时,地下室人也是“尚且活着的一代人的一个代表”[ [俄] 费奥多尔·陀思妥耶夫斯基:《地下室手记》,刘文飞译,载《费·陀思妥耶夫斯基全集》,陈燊主编,第6卷.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2010,第169页.后文凡出自《地下室手记》的引文,将随文标明出处页码,不再另行作注.]并构成了作者批判的对象.《手记》的读者既会为地下室人那敏锐的意识及其推理之中的某些闪光而惊叹,也会因其性格之中的矛盾和分裂而深感不幸.

与陀思妥耶夫斯基一样,20世纪的法国作家阿贝尔·加缪(Albert Camus,1913–1960)也对人之存在给予了极大的关注.在1956年发表的作品《堕落》(La Chute)中,加缪刻画的同样是一个时代的代表.《堕落》原名《时代英雄》(Un héros de notre temps).加缪称他笔下的主人公有着一颗现代人的心,这位主人公不能忍受被审判,于是便通过几乎贯穿全书的一场精心算计的忏悔来自我审判,以便最终能够审判他人[ Albert Camus, ?uvres compl&egre;tes, t. I, édition publiée sous la direction de Jacqueline Lévi-Valensi, Paris : Gallimard, 2006, p. 770.].与《手记》类似,《堕落》也具有论战的性质.继《反抗者》发表以来,加缪便遭到了以萨特为首的一群存在主义者的攻击,从某种程度上说,小说《堕落》正是作为对这种攻击的回应而出现的,它所揭露的正是当代知识分子的精神状态.小说主人公克拉芒斯在揭露自己的双重性的过程中,一直将作为读者的我们当作其隐而不见的对话者,他用来剖析自己的那面“镜子”,似乎既被他转向了其同代人,也被转向了我们.我们不禁思忖:如果我们也进行一次自我剖析,是否也会陷入同克拉芒斯一样的困境?

加缪的作品中不乏陀思妥耶夫斯基式的思考.在小说《堕落》中,我们仿佛听见了《群魔》中斯塔夫罗金的自白,仿佛见证了《卡拉马佐夫兄弟》中的“宗教大法官的传说”,仿佛读到了发表于《作家日记》上的“温顺的女性”这篇小说.暂且不论这些陀氏作品是否曾对《堕落》的生成产生过确切无疑的影响,单是从笔调、从对独白手法的运用以及从主人公的矛盾性格来看,《手记》和《堕落》这两部作品就具有很大的相似性.在此,通过对这两部作品中的主人公性格进行分析,我们将指出,两位主人公性格中的双重性实际上来源于他们的虚荣.只有打破虚荣之禁锢并摆正自我与世界的关系,主体才能破除双重性继而重构自我.通过这种人物形象的比较,我们不但能够深化对两部作品的阅读,也能够借由伟大作家的思考来认识自己,窥见存在的多种可能性.

一、自我的消解:双重性

笛卡尔(Descartes)曾说:“我思故我是.”(Je pense, donc je suis.)他以“一个具有思维能力的主体‘我’正在思考”这一具有无可辩驳的明见性的事实为依据,从思维活动的存在推导出思维主体“我”在逻辑上的必然性.在“我思,故我是”中,“我”作为“思”的逻辑前提而呈现自身.从中,我们无法推论出“我”是一个具有实体的存在,我们只能够断定:在逻辑上有一个“我”.[ 因此,笛卡尔的这句话更适合被译作“我思故我是”而非“我思故我在”.相关讨论参见张弛:《西方哲学核心词“是”的误译问题》,载《学术研究》2006年第6期,第145页.]然而,《手记》里的地下室人却似乎因为思维的过度敏锐,因为思考得太多而使得他的自我甚至失去了逻辑上的确定性.用地下室人的话来说,过多的意识成为了他的一种病(陀思妥耶夫斯基:173).因其意识过分强烈,地下室人的“我思”成为了复数的“我思”,他的思维和行动中充斥着难以驱散的双重性:他想表现得凶狠,内心却十分胆怯;他意识到美与崇高,同时却又做出不光彩之事;他想报复别人,却对这种报复行为的正当性产生怀疑;他一方面大胆揭露自己,另一方面却又不相信自己的揭露(陀思妥耶夫斯基:170、174、177、204)[ 《手记》第一章第11节中的这段话将地下室人的双重性表现得淋漓尽致:“我向你们起誓,先生们,在我此刻匆匆写出的东西中,我连一个字都不信!也就是说,我似乎也相信,但与此同时,不知为什么,我又感到并且怀疑自己是在蹩脚地撒谎.”(陀思妥耶夫斯基:204)].由于这种双重性,地下室人甚至无法为“思”确定一个逻辑前提,他“不能成为任何一种人”,“什么都开始不了,也什么都完成不了”(陀思妥耶夫斯基:171、184).但是,正如马尔科姆·琼斯(Malcolm Jones)所说,这种双重现象并不等同于精神分裂症:在精神分裂中,每个人格之间是独立的,它们轮番登场,而“每一个陀思妥耶夫斯基人物的不同自我却能同时意识到彼此的存在”[ [英] 马尔科姆·琼斯:《巴赫金之后的陀思妥耶夫斯基》,赵亚莉等译.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2004,第51页.].这种自我与自我的对抗,其破坏性更甚于精神分裂.在劳伦斯·科尔伯格(Lawrence Kohlberg)看来,这是“一种思想或力量与其相反面的极端失衡和解构”[ 转引自马尔科姆·琼斯:《巴赫金之后的陀思妥耶夫斯基》,第51页.].在这种解构性的冲突中,主体的心理能量还未被作用于外部世界,就已经在自我与自我的对峙中如烟雾般弥散殆尽.于是,自我消解了,在地下室人那里,“我思,故我不是”.

这种自我消解现象也出现于《堕落》的主人公克拉芒斯身上.克拉芒斯本是巴黎的一名律师,他全心全意充当正义的化身,“为德行而德行”[ [法] 阿贝尔·加缪:《堕落》,丁世中译,载《加缪全集:小说卷》,柳鸣九主编.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10,第300页.后文凡出自《堕落》的引文,将随文标明出处页码,不再另行作注.],呼吸着道德高地的空气.可是,某个夜晚,就在他准备点燃一根“象征心满意足的”(加缪:307)时,身后爆发了一阵大笑.他的生活从此不再和谐,他开始看到自己的双重性,他发现了自己的虚荣和控制欲,并回忆起潜藏于意识深处的事件——他曾对一位溺水自尽的女子见死不救.在笑声事件过后,克拉芒斯为了不被同代人嘲笑并避免被人审判,加入了嘲笑者的行列,给一切都披上可笑的外衣.他借由放荡纵欲和冷漠而从笑声事件中获得了痊愈.但是,正当他出游之际,漂浮在大西洋上的黑点让他想到了溺死者,他意识到:必须承认自己有罪.为寻找出路,克拉芒斯最终接受了自己的双重性并做起了“法官—忏悔者”(juge-pénitent).他借由自我指控而指控别人,免去被审判的危险.

由于《堕落》中的克拉芒斯接受了自己的双重性并试图利用这种双重性来获得解脱,他身上的自我消解现象要更为微妙和隐蔽.虽然克拉芒斯说:“我把两面性接受下来,毫无怨言.我恰恰立足于此,在其中找到毕生追求的乐趣”(加缪:349),但他的双重性下同样隐藏着自我的某种消解,因为就算是在他自觉已经找到出路后,他也仍然会在夜色极佳之时“听得遥遥传来的笑声,心中复又起疑”(加缪:349),而且,他最终的解决方案也并非他的理想(加缪:350).如果克拉芒斯的内心不存在任何自我与自我的对立,那他本可以一心一意充当正义的代表和道德的化身,尊重爱情,既谦虚又无私,并在少女落水的那一刻不顾自身安危奋勇救人;或者,相反地,他大可安心地做一个卑鄙、自大、放荡的人,想方设法满足一切私欲并欺压他人,这样,他在少女落水之后定能找到足够的理由来为自己开脱,而不至让良心不安.正因为克拉芒斯无法完全成为任何一种人,正因为他在成为其中一种人时总是带有另外一种人的影子,所以他才会急于寻找出路,并在无计可施时把自己的双重性接受下来,将其当作武器来保护自己,最终坐上法官—忏悔者的位置以让自己免于受审.在克拉芒斯表面的冷静和玩世不恭之下,实则掩藏着他的慌乱及其自我的无定形.

一旦陷入双重性的泥沼,主体的根基便会遭到动摇,其生活定会遭到破坏.正因如此,《手记》中的地下室人才会对那些“直来直去的”、行动着的人羡慕至极(陀思妥耶夫斯基:176),《堕落》里的克拉芒斯才会在字里行间透露出对象征着纯真和价值秩序的希腊的怀念[ 有关加缪对希腊群岛的描写,参见阿贝尔·加缪:《堕落》,第321、331页.在荷兰,堤岸、沙滩、海水、天空都呈现为灰色,“一切都横向伸展,没有曲折”,这座雾气蒙蒙、布满运河的城市被克拉芒斯称作“温馨的地狱”.相反地,希腊群岛则“没有朦胧的景象”,在那里“一切都是‘标尺’”,海浪“轻浅明洁”,人们“心地纯净”.但是,象征着无辜和明晰性的希腊却已在克拉芒斯的心目中“漂向远方”.关于阿姆斯特丹这一城市在《堕落》中的象征意义,参见Pierre-Louis Rey, La Chute de Camus, Paris : Hatier, coll. Profil d’une ?uvre, 1970, pp. 39-40.关于加缪的荷兰之行与希腊之旅,参见Pierre-Louis Rey, Rep&egre;res chronologiques (1949-1956), in Albert Camus, ?uvres compl&egre;tes, t. III, édition publiée sous la direction de Raymond Gay-Crosier, Paris : Gallimard, 2008, pp. XIV-XV.].作为自我消解现象的直接体现,双重性一旦出现,主体是不可能简单地退回到曾经的自我统一状态的,消解后的自我只能在更高的层面上寻求统一.在提出一种重构自我的可能性之前,我们先来看看到底是什么造成了地下室人和克拉芒斯的双重性.

二、寻求承认:虚荣

我们在上文中提到,双重性是一种自我与自我的冲突,并且,当这种冲突出现时,每个自我都能意识到对方的存在.实际上,自我与自我的冲突是两种价值准则的冲突——无论这两种价值准则是来自主体之外还是来自主体自身[ 在大多数时候我们遇到的也许是这样的情况:在这两种互相冲突的价值准则中,其中之一来自主体自身,而另一方则来自外部.比如,在《手记》的第一章第一节中,地下室人讲述了作为一个小官吏的他与一位自命不凡的军官的斗争.在这里,地下室人的自我冲突表现为:在他最为愤怒的时刻,他却意识到自己根本就凶不起来,自身的很多成分实际上与凶狠截然对立.在这场冲突中,从外部价值准则来看,由于军官的社会地位高于地下室人,地下室人应该尊敬他,在他面前不应该表现得凶狠而应该服从,应该对他产生一种惧怕感;但从地下室人自己的价值准则来看,因他所行使的职务(他负责给别人开证明),他希望来找他的人有求于他,这些人应该表现得胆怯,应该屈服,而他自己则处于较为优越的位置.由于外部价值准则的约束,地下室人难免会对军官有所惧怕,但他又因内部价值准则的作用而想凌驾于他人之上(甚至,这种想凌驾于他人之上的会因外部价值准则的约束而变得更为强烈,此时,这种便表现为一种反叛),于是便产生了这种在愤怒之时却又意识到自己根本凶不起来的情况.在《手记》中,类似的冲突比比皆是.对此,我们将在下文中进行进一步分析.].主体之所以会在自己的行为中发现两个极端,之所以会在思考时被另一个反对的声音所打断,正是因为各种价值准则在寻求自己的实现.当这种价值准则源自主体自身且被主体所奉行时,它试图实现自身的过程便成为了主体寻求承认的过程.

《手记》的第二章是对地下室人生活的记述,主要包括三个事件.在“街头对撞”事件中,地下室人因遭到一位军官的忽视,数年来一直对此耿耿于怀.为了能够与军官在街上处于平等的位置(双方都能礼貌地给彼此让道,而非总是地下室人给军官让路并被其忽视),他谋划良久,遭受了许多内心折磨,为了在军官面前显得体面,他甚至不惜花大价钱买了新衣,但就在快撞上军官的那一刹那,他却“缺乏勇气了……像一个球一样飞到了一旁”[ 伯曼将这一冲突场景看作是“争取人权的斗争”,并认为地下室人是一个敢于与社会权贵进行正面对抗的人.在他看来,地下室人“为他的自由和尊严”而斗,并且“斗争针对的不仅是这位官员,也是他的自我怀疑、自我憎恶”,他认为“‘地下人’赢得了胜利”(参见马歇尔?伯曼:《一切坚固的东西都烟消云散了——现代性体验》,徐大建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3,第298-299页).但是,若从另一个角度来看,这一切却是一场充满讽刺色彩的失败:地下室人为了谋划对抗而遭受了许多内心折磨,甚至在计划中的冲突即将发生时退缩了,就算他最后撞上了军官,这也是在迷迷糊糊中意外地完成的.如果地下室人的斗争确实是针对他的“自我怀疑和自我憎恶”并“赢得了胜利”,那也就不会有接下来的故事了.《手记》的主人公依旧缺乏行动力,依旧自卑而虚荣.](陀思妥耶夫斯基:222-223).在“送别宴会”事件中,地下室人明知会受到大家的冷落和嘲笑,却仍要自取其辱,坚持参加旧日同学的送别宴.他的这一举动只是为了凸显自己的存在,并向这些人证明他并非如“自己所想象的那样是个胆小鬼”(陀思妥耶夫斯基:238).在“侮辱丽莎”事件中,地下室人由于受到了老同学的侮辱,自尊受挫的他于是转而去侮辱心地善良、处境悲惨的丽莎,借此“显示一下自己的权利”(陀思妥耶夫斯基:290).丽莎对此报以宽容和爱,可地下室人却被“统治和占有”(陀思妥耶夫斯基:294)的所左右,再次侮辱了丽莎的人格.这三个事件中的前两个均明显地体现了地下室人的自我冲突,即两种价值准则的冲突:地下室人想与社会等级秩序对抗,可他却已默认了社会给他的位置,他服从安排,接受了这种外部的价值准则,因此在试图得到承认(实现内部价值准则)的过程中始终缺乏底气,犹犹豫豫;他明知大家会看不起他,明知自己会被当做多余的人(从这种外部价值准则来看,地下室人是价值低下的),他甚至已经在某种程度上接受了这种局面,可他偏偏要参加送别宴,希望得到尊重并改变大家对他的看法(这是其内部价值准则的外化).最后一个事件同样是冲突的体现,只不过,冲突在这里变成了地下室人与丽莎的冲突.但不变的是,当地下室人侮辱丽莎时,他的内部价值准则仍然在试图实现自身,他想处于控制者的地位,通过压制他人而让自己的存在得到巩固.地下室人从始至终都在寻求承认,但社会环境的限制却阻止他获得这种承认,于是他的自尊变得病态,虚荣趋于过度,并形成了那畸形的、悲剧性的人格.这种人格继而又加剧了他的痛苦.

《堕落》中的克拉芒斯之所以费尽心力地设计他的忏悔,实际上也是在寻求自身的承认.克拉芒斯想避免审判,这其实正表现了他想保全自身,不想让自己的存在受到侵害的意愿.比起地下室人,克拉芒斯用了一种更为“高明”的方式来寻求对自身的承认:他不是让价值准则产生正面的冲撞和对抗,而是试着同时接纳两者,——既坦然承认自己有罪(从社会道德准则来说,对落水女子见死不救的克拉芒斯定会遭受指责),而同时又用某种方式来拒绝认罪(对趋于自保的个体来说,时时刻刻带着一种有罪意识而活是极其痛苦的)——并利用这种统一体(即“法官—忏悔者”)来将被审判的危险转嫁到他人身上.可到底是谁要审判克拉芒斯呢?《堕落》中并没有明确提到有人要进行审判,克拉芒斯之所以自己审判起自己,只是因为他的多疑.他害怕遭到审判,于是干脆采取主动,自己做起了法官.他说道:“自从我猜到我身上有什么待审的东西,就认识到他们却有某种必须审判别人的天赋.”(加缪:323)没有人曾目睹克拉芒斯见死不救的一幕.他会深受这件事的困扰并将其掩埋于意识的底层,是因为他知道,从道德上来说,他在听到落水女子的呼声后是应该救她的,但冬夜里的冰凉河水却会使他的生命受到威胁.这种无法调和的矛盾折磨着他.克拉芒斯急于寻求出路,首先并且主要是为了让自己的行为在自己面前过得去,其次才是为了在他人面前站得住脚.为了获得来自自我的承认,《堕落》的主人公需要一种“良好的自我感觉”(加缪:301)并不停玩弄和操控女性(加缪:314、319).而为了获得在场的旁观者的承认,他竟对盲人行起了多余的脱帽礼(加缪:311).

地下室人病态的自尊,克拉芒斯为了让自己的行为过得去而做的努力,归根结底都是为了让自我得到承认,即是说,为了实现自己的某种价值准则.两位主人公努力想让自己所选定的价值准则超越其他的准则,借此永远保持优势.在这里,我们触及到了两位主人公性格中除双重性外的另一个主要特征:虚荣.

对于自身的虚荣,这两位主人公并非毫无意识.地下室人在《手记》中就曾不止一次提到自己的虚荣:“我之所以害怕,不是出于胆怯,而是出于漫无止境的虚荣心.”(陀思妥耶夫斯基:217)又如:“我的虚荣心很重,重得像是被剥去了一层皮,只要吹过一阵风来,我也会感到疼痛”(陀思妥耶夫斯基:291).克拉芒斯也在《堕落》中也明确地说:“亲爱的同胞,我得老实承认:我一直虚荣得要命.”(加缪:311)[ 译文根据原文而略有改动(Il faut le reconna?tre humblement, mon cher compatriote, j’ai toujours crevé de vanité.).在丁世中先生的中译文中,此句被翻译为:“亲爱的同胞,我得老实承认:我一贯喜欢自我吹嘘”(加缪:311).笔者在此略作改动,以求直接还原出原文中的vanité(虚荣)一词.]吉勒·菲利普(Gilles Philippe)在为《堕落》作注时提到,加缪本人曾于1955年1月(《堕落》发表前一年)阅读了阿尔弗雷德·阿德勒(Alfred Adler)的《理解人性》(Menschenkenntnis)一书[ Gilles Philippe, Notice de La Chute, in Albert Camus, ?uvres compl&egre;tes, t. III, édition publiée sous la direction de Raymond Gay-Crosier, Paris : Gallimard, 2008, p. 1366.].在此书中,人的性格被划分为攻击性性格、非攻击性性格和其他性格三类,其中,位列攻击性性格特征之首的便是虚荣.阿德勒在“攻击性性格特征”这一章的开篇说道:

一旦对承认的追求占了上风,精神生活就会激起一种更为紧张的状况.结果,对个体来说,对权力和优势的追求目标就变得越来越明显,他会用更为紧张和强烈的活动来追求这一目标,他的生活会成为对巨大胜利的期待.这样的个体丧失了他的现实感,因为他失去了和生活的联系,他总是思忖着别人对他怎么想,总是关心他自己给别人的印象.通过这种生活方式,他的行动自由受到特别的抑制,他的最明显的性格特征就变成了虚荣.[ [奥] 阿尔弗雷德·阿德勒:《理解人性》,陈太胜等译.北京:国际文化出版公司,2000,第145页.]

阿德勒所说的“对承认的追求”,正是我们在上文中提出的“主体借助内部价值准则的实现来寻求承认”的过程.这种追求淋漓尽致地在地下室人和克拉芒斯的双重性格以及他们的各种行为中得到了体现.《手记》中的地下室人追求别人对他的承认,他“由于自己无限的虚荣心,以及由此而来对自己的苛求”,“在看待自己的时候常常带有发狂般的不满”(陀思妥耶夫斯基:210).《堕落》里的克拉芒斯也追求他人对他的承认,但却更多地追求自己对自己的承认.一个“作为他者的自我”已从他的自我中分化出来,他的虚荣很大程度上是在这个第二自我面前的虚荣.他说道:“我呀,我呀,我……这便是我舒适生活中的老调儿,一天到晚挂在嘴上.”(加缪:311)高唱自我之歌的克拉芒斯已陷入了最不可救药的虚荣——在自我面前的虚荣.

地下室人对自己的过分要求、克拉芒斯对自己的过分关注以及他们的行为所共有的冲突性和侵犯性,这些均是阿德勒在《理解人性》中提到的虚荣者的特点[ [奥] 阿尔弗雷德·阿德勒:《理解人性》,第145、149页.].阿德勒指出:“虚荣的最大危险是,它会使个体迟早丧失和现实的联系.他丧失了对人的相互联系的理解,他和生活的关系变得扭曲”[ [奥] 阿尔弗雷德·阿德勒:《理解人性》,第145页.].难怪乎《手记》的主人公会说:“‘活生生的生活’令人不习惯地压迫着我,甚至使我的呼吸也困难起来”(陀思妥耶夫斯基:295).难怪乎《堕落》中的克拉芒斯会认为他只是“在生活的表面上漂浮”,而非“深入实际地过日子”(加缪:312).

到此,我们已经清楚地看到:在地下室人和克拉芒斯寻求承认的过程中,不同价值准则在其体内产生了冲突,造成了其性格中的双重性.换言之,两位主人公的双重性均来源于虚荣,他们为扩张自我而做的努力反而造成了其自我的消解.

三、自我的重构

阿德勒指出,虚荣会扭曲人与现实的关系[ [奥] 阿尔弗雷德·阿德勒:《理解人性》,第145页.].事实上,我们也可以反过来说,正是由于人与现实关系的扭曲,才造成了两位主人公的意识悲剧.

陀思妥耶夫斯基在《少年》的“前言稿”中提到:“地下室之因——是丧失对公共规则的信念.‘没有任何神圣的东西’”[ [俄] 费奥多尔·陀思妥耶夫斯基:《前言稿》,陆肇明译,载《费·陀思妥耶夫斯基全集》,陈燊主编,第14卷.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2010,第758页.].这种对公共规则之信念的丧失,使得《手记》中的地下室人不再愿意接受社会的既有价值准则,不再愿意加入到社会公共生活中去,因此他沉迷于自己的世界,沉迷于书本,习惯于按书本来思考和行事(陀思妥耶夫斯基:292、298).陀思妥耶夫斯基是一个东正教教徒,在他后期的几部重要作品中(如《罪与罚》《白痴》《群魔》《卡拉马佐夫兄弟》),我们一直可以看到有关上帝和信仰的讨论.陀思妥耶夫斯基一直倡导要在人世间实现基督的爱.对于既无法融入社会,又不信仰基督的地下室人来说,生活自然只能是万分痛苦的.没有任何最高的价值能够让躁动不安的他平静下来,没有任何神圣的东西能够引起他的敬畏.甚至在面对善良的丽莎给予他的宽容和爱时,地下室人还是放不下自己那可悲的自尊,最终拒绝了重新开始真正的生活的机会.对于始终固执于自我的地下室人来说,“爱就意味着,就意味着精神上的超越”(陀思妥耶夫斯基:294).他的自私和封闭无疑构成了基督之爱的反面.

莉莎·克纳普(Liza Knapp)指出:《手记》中的丽莎是作为惯性和不可渗透性的破除者而出现的[ [美] 莉莎·克纳普:《根除惯性——陀思妥耶夫斯基与形而上学》,季广茂译.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2003,第51页.].这里的惯性和不可渗透性,指的就是地下室人那种固执于自我,无法做出改变(惯性就是保持某种先前状态的性质)并且拒绝他人的态度.面对固守“自我法则”[ [美] 莉莎·克纳普:《根除惯性——陀思妥耶夫斯基与形而上学》,第43页.]、不可渗透的地下室人,丽莎选择了拥抱和爱.若地下室人也能走出自我,像丽莎一样拥抱他人,他或许就能开始新的生活,离开自己那充满怨恨的地下室.然而,地下室人拒绝拥抱,他反对基督的爱的准则,因此而无法摆正自己与世界、与他人的关系.失去了与现实的联系并拒绝再次建立这种联系的他,始终漂浮在虚荣之虚空中,绝无可能打消矛盾,重构自我.

加缪虽是无神论者,但《堕落》也包含有很多与基督教有关的思考.克拉芒斯的忏悔曾谈及审判、救赎、罪和无辜,他甚至提到了基督是否有罪的问题.而且,小说原标题中的chute(堕落,坠落)一词既指女子的跳水自尽,也象征了克拉芒斯的灵魂状态,同时还带有基督教的“原罪说”色彩.不过,加缪的《堕落》所涉及的主要是这样一种情形:人们意识到了自己的罪,然而却不知如何寻找宽恕,或者说,人们并不愿寻求宽恕.加缪在提到与他论战的存在主义者时就曾说过:“《现代》(Temps Modernes)杂志的一批人接受罪恶,却拒绝宽恕.他们是何等地渴望受苦啊!”[ Albert Camus, Carnets, t. III : mai 1951-décembre 1959, Paris : Gallimard, 1989, p. 62.]拿克拉芒斯来说,他看到了自己的双重性并承认自己有罪,这本是一个极好的认识自己并使自己脱胎换骨的契机,可他却因为想要避免审判而将自己的罪当作了武器.他通过自我指责而从别人手中夺得审判的主动权,同时用自己的罪作镜子,让别人也自觉有罪,这样一来,已经进行过自我审判的他便可以大胆地去审判别人.此“妙招”可谓一举两得:通过放低姿态来抬高自己,克拉芒斯既保全了自身、又压迫了他人.他的忏悔是高傲的忏悔,而真正的忏悔者却应怀有谦卑的态度.或许,如克拉芒斯所说,“咱们不能肯定任何人是清白的,却可以一口咬定人人有罪”(加缪:336),因为人们很可能都不会为了救一位试图自尽的人而在寒冷的冬夜跳入水中,因为人们的品德或许“在表面光华之后也有不足挂齿的一面”(加缪:326).但如果大家都以“人人都有罪”为理由而彼此相互指责,那整个世界无疑将成为一方地狱.当人们发现自己和他人都有罪时,他们之所以不能以一种谦卑的态度去互相谅解、包容,继而自我宽恕并宽恕别人,正是因为受到了克拉芒斯式的虚荣的阻碍.虚荣让克拉芒斯陷入了双重性的困境,而使他无法得到解脱的仍然是这种虚荣,即谦卑之缺失.雅克林娜·利维—瓦伦西(Jacqueline Lévi-Valensi)在其为七星文库版的加缪《全集》(?uvres compl&egre;tes)所作的序中提到,加缪处于一种“既孤立又与他人共通”(être &agre; la fois solitaire et solidaire)的状态[ Jacqueline Lévi-Valensi, Introduction, in Albert Camus, ?uvres compl&egre;tes, t. I, p. LXII.].《堕落》中的克拉芒斯,无疑是在孤立之路上走得太远了.

在《手记》和《堕落》中的两位主人公身上所表现出的双重性及其自我的消解,在很大程度上都是由其虚荣所引起的.由双重性所象征的这种自我与自我的冲突,实际上是自我与世界、自我与他人的冲突.唯有摆正自我与世界的关系,才能修复自我的裂痕,重构自我.地下室人和克拉芒斯的精神危机最根本的症结,就在于他们没有意识到,人之存在总是“在世的存在”(in-der-Welt-sein),是与其他主体的“共在”(Mitsein).他们那种拘泥于自我的做法,根本上是与人之存在的在世性和主体间性相违背的.由于无法打破虚荣的牢笼,两位主人公的行动力被各种各样的冲突所销蚀.他们苦寻出路而不得,始终无法投身真正的生活.

结语

陀思妥耶夫斯基和加缪虽身处不同的时代且怀有各异的信仰(陀思妥耶夫斯基信仰基督,加缪则是一位无神论者),但《手记》和《堕落》却都表达了两位作家对人的生存困境和苦难的关切.两位主人公的双重意识所带来的痛苦,以及产生这种痛苦的原因,并未因时代的变迁而失去其告诫意义.在价值观(无论是各种民族的,还是个人的与社会的)冲突日益激烈的现代社会中,虚荣——这一人类灵魂中潜伏至深且难以根除的恶疾——无疑构成了通往精神自由和完整人格之路上的一块绊脚石.而地下室人和克拉芒斯体内那种毁灭性的自我冲突,仍将有助于我们理解自我与世界的关系.伟大作家之所以经久不衰,一个重要的原因,就在于他们用个性化的笔触捕捉到了人之存在中超越时空、个体和民族的那些要素.

但是,正如罪恶的出现使得一种宽恕成为可能,——如没有罪恶,又有什么可以宽恕呢?——两位主人公的意识之痛也预示着一种治愈的希望.加缪在《堕落》初版的“请予刊登”(Pri&egre;re d’insérer de l’édition originale)中说道:“无论如何,在这精心设计的镜子游戏中,只有唯一的一条真理:痛苦,以及痛苦所允诺的东西”[ Albert Camus, Pri&egre;re d’insérer de l’édition originale, in ?uvres compl&egre;tes, t. I, p. 771.].事实上,地下室人勇于进行自我剖析[ 地下室人在《手记》第一章的末尾说道:“此刻,我正想体验一下:有可能完全做到坦白吗?即使是面对自己?有可能不怕全部真相吗?”(陀思妥耶夫斯基:206)],克拉芒斯敢于放弃甜蜜而虚假的自我形象,承认潜藏于美德背后的自己的另一面,这何尝又不是对自我认识的一种深化呢?这种关于自我的真理虽让人痛苦,但它无疑是个体重获新生的契机.

《手记》和《堕落》分别是陀思妥耶夫斯基和加缪对人之存在进行的探索.至于如何解决主人公们所面对的困境,两位作家并没有给出明确的答案.我们在这里所做的分析,仅仅只是提供了一种重构自我的可能性.自我认识之路往往漫长而艰难,因此,在两部小说的结尾,地下室人仍在继续写他的《手记》,而未找到理想出路的克拉芒斯也依旧在不断寻觅.

作者单位:广东外语外贸大学西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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