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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社会组织相关论文如何写 跟社会治理和全球化:社会组织、社区建设和社会工作相关在职毕业论文范文

主题:社会组织论文写作 时间:2024-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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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组织论文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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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社英1 徐屹帆2

1 清华大学社会科学学院,北京100084,佩斯大学公共管理学系,美国纽约10038;2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国际学院,长沙410004

【摘 要]从政府管理( government)向社会治理(governonce)转变,已成为各国公共事务研究的重要创新思路.这一新的理念,与社会组织的蓬勃兴起密切相联,亦与社区发展的历史分不开.社会工作专业的作用在本文中也特别加以探讨.从国际上看,NGO(非政府组织)是冷战结束后全球化时代的产物;在中国社会治理现代化过程中如何更好地发挥作用,需要进一步加强研究.社区发展也经历了种种不同的形式和阶段,深入了解对中国社会治理落实到社区层面(或社区治理)十分重要.社会工作作为一门专业,是社会组织和社区建设有关实务及研究的主力军.中国总体公共政策(GPP)向后经济国家的进一步转变,为实现既充分又平衡的发展战略以促进公平正义、公共福利、公众参与和社会治理创造了必要的历史条件.

[关键词]社会治理创新,NGO与社会组织培育,社区服务/建设,社会工作专业,总体公共政策(GPP)与社会经济发展,全球化

【作者简介]陈社英,男,湖南常德人,洛杉矾加州大学博士,清华大学社会工作研究中心主任、海峡研究院特聘专家、社会治理与发展研究院高级访问教授及社会健康管理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主席、中美关系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美国佩斯大学原学术副校务长、终身教授;研究方向:社会工作与社区服务,老年健康与福利、公共政策与公共经济学等.徐屹帆,男,湖南常德人,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国际学院研究助理;研究方向:国际经贸关系与社会工作全球化,外展服务开发及自媒体设计.

本文曾作为中国社会学会2018年学术年会“社会工作与社会治理创新”论坛演讲稿.

陈社英、徐屹帆.社会治理创新:社会组织、社区建设与社会工作[J].社会与公益(清华社会工作评论),2018,94(7):50-55.

一、社会治理研究的国际视野

从传统的政府统治或“管理”( government)到当今社会“治理”(governance)理念的转变,是近几十年来公共管理理论与方法上最具革命性的创新,已成为各国公共事务研究的主流.中国近年来的社会治理研究与实践,亦需要在国际视野下和全球化的脉络中得到更全面透彻的理解.

所谓“治理”(governance)并非一个新造词汇,以往在英文中与“管理”、“管辖”或“政府统治”(government)一词并无太大区别.但自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治理一词在西方学界被赋予了新的含义,形成一股对传统或狭隘的管理“离经叛道”的新公共管理理念,甚至被称为“不用政府统管的治理”(governance without government).这一新理念出炉便得到迅速传播,从政治学、公共事务到社会经济研究的各个领域,从英语世界到其它国家,在各种语境中大行其道,甚至成了一种“时尚”,包括联合国机构的文件都不厌其烦频繁使用.联合国还成立了一个 “全球治理委员会”(Commission on Global Governance),并出版了一份名为《全球治理》(Global Governance)的杂志,对治理理念的形成完善和在国际上的传播(尤其在公共管理的各个领域),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陈社英,2016).

国际上对于公共管理理论与哲学的批判性思考由来已久.著名法国学者Michel Foucault在1970年代后期对governmentality(通常译为“治理体”或“治理术”,但也可视为国家治理形态或状态)进行了研究(Foucault,1978/1991).并提出“非主权权力”概念(陈社英、Powell, 2011).这一概念在国际化全球化发展的浪潮中得到了广泛研究和运用.由于全球化的影响,任何一个政府很难再独自制定本国政策,而必须根据世界经济形势来作出判断.虽然不能说国家因此就被跨国势力所摆布,但是在考虑政策时国家主权已不再是过去那种当然的事实了,同时国家政策对日常生活的影响也不如以前那样有影响力了,甚至有学者认为,二十世纪的福利国家已经被二十一世纪新的有竞争力的国家所取代,而后者特别在意国际形势对策(同上).

治理理论的主要创始人之一James N.Rosenau是世界政治与国际关系学家,也是全球化研究的先驱者之一,他在全球治理的研究中对治理的概念作了重新界定,将其与传统的政府统治、管控或管理明确区别开来.两者都是由规则系统和操纵机制所构成,行使权威并实现想要达到的目标,而任何权威都是能得到服从的一种能力.其区别在于,政府统治性管理的规则系统可被认为是一套结构;而社会参与性治理的规则系统是一些社会功能或过程,可由很多不同组织在不同时间与地点(甚至同时)以各种方式实现或执行.这一区别的关键在于权威有各种范围而非政府独享这一理念,即可以有正式的和非正式的形式,因此治理是一个可以分为两部分的系统.例如,国际体系与各国政府长期主宰公共事务,但伴随而来且越来越明显的是另一多中心系统,由多种多样其它集体获得许多不同范围的新权威,既有合作又有竞争且持续不断地与以政府为中心的系统互动.就全球治理这一主题来说,Rosenau认定有许多不同的参与者,包括:(1)基于宪法所建立的有正式科层结构的各级政府;(2)基于正式条约与宪章的国际政府组织(lGOs);(3)由正式法律或非正式、不成文安排所维系的各级非牟利非政府组织(NGOs);(4)国际或跨国非牟利NGOs,可为正式构成的组织或非正式联结而成的协会或社会运动;(5)基于公司规章所建立的有正式科层结构的营利性跨国公司:(6)具有正式和非正式结构的市场,促成买卖双方、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的平等交换.除此之外,还有正式组织以外的精英群体或公众人物,也可非正式地就某些重要问题组织活动但随后即解散.以上各种不同的参与者聚集并且与日俱增地分享权威,可形成六种不同的治理形态(陈社英,2016).

如果说government代表了传统的政府管理或统治,governance所代表的社会治理则不仅具有治理社会的含义,且更意在由社会或公众参与治理.这是全球化时代从government向governance转变的最重要意义.另一方面,“公共”语境中的完全自治或无政府主义在现代国家政治制度下又不可能实现.因此,社会治理概念的核心或精髓,就是由政府和非政府、正式和非正式的社会组织群体及其成员来共享治理,或“共洽”.在中国,2015年10月举行的十八届五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计划的建议》,也提出了这样一个重大创新思路,即“构建全民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在这个新格局中,国内学者比较关注政府、市场与社会三大机制的作用.这与上面提到的六大参与者基本上对应,只是Rosenau更明确具体地把“社会”归结为主要是NGO或社会组织的作用.而无论国内外学者都没有强调家族作为一个参与者的角色.

二、社会组织、全球化与中国社会治理现代化

既然社会治理概念的精髓是“共治”,非政府组织(non-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或NGO)的作用就变得十分重要.NGO在过去俗称民间组织,其历史在各国都十分悠久,但在概称上,有社会文化背景、历史含义、注重点及涵盖面等造成的差别.除了上述两个名称之外,国外较普遍沿用非牟利组织(non-profit organization或NPO)、志愿组织或私人志愿组织(private voluntary organization或PVO)、草根组织(grassroots organization)、非国家行动者(non-state actor或NSA)、独立或第三部分(independent/third sector)等名词.在中国,则习惯上通称为社会组织,这与社会学中无所不包的广义的社会组织定义有所不同(前者包括政府组织).在不同时期也称为社会团体、群众自治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常见的有社区群体/组织、自助及互助群体、慈善组织、宗教团体、文化团体、体育俱乐部、妇女互助/自治团体、公民教育组织、民间/独立研究机构、学术和专业组织、行业协会/商会、自发工会组织、消费者组织、合作社、基金会等等(蔡想、陈社英,2018).这类组织的直接驱动力不在于政治权力、经济利益或者血缘关系,而在不同程度上依靠普通成员的志愿参与(陈社英,2009),基于共同利益、目的和价值形成自愿、非强制性的集体行为和共同逻辑.这与依靠国家机器强制执行的政府机构、与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市场机制、以及与依靠血缘宗亲观念的传统家族都形成了鲜明对照.中国传统的家庭制度、改革开放以来形成的市场机制和党领导下的政府部门都被认为比较强势,而学者观察到比较弱的“社会”机制这一块,正是我们这里重点讨论的NGO或社会组织,包括多种主体、行为空间及微观组织形式,有待成长为社会治理创新的更重要力量.

NGO的兴起与全球化进程紧密相关.二战结束后联合国的成立,促进了国家和政府之间在安全、主权以及人权等方面依据国际法进行对话与合作.联合国经济与社会理事会(Economic and Social Council)的职责,就是协助提升国际经济社会合作与发展(陈社英,2009).由于对NGO咨询作用的重视,使其在联合国事务中,尤其是在协助第三世界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United Nations Economic and Social Council.1996; Alger, 2002).但是,联合国成立后朝鲜战争接踵而至,其后长达数十年的冷战时期里,NGO作为一个舶来品基本与中国及其它一些社会主义国家无关(陈社英,2009).虽然在建国之初便制定有社团规章,符合NGO基本定义的那种真正由公民出于自身利益、愿景及目标而自愿组成的非政府、非经济性的民间组织在改革开放前的中国几乎不存在(康晓光,1999).工、青、妇等“群众团体”常常被看作是政府的一部分,或按国际流行叫法为半组织(government-organizednon-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或GONGO).从总体公共政策(general public policy,或GPP)的高度来看(陈社英,2008),国际上那种NGO是无法在以阶级斗争为纲和政治挂帅的历史条件下生存和发展的(除了十年动乱时期的“革命群众组织”之外).只有在结束并成功拨乱反正之后,中国才有可能融入国际社会,改革开放以及NGO的大量涌现才成为了现实(陈社英,2009).上世纪七十年代,中国开始重新走向国际社会,九十年代初世界政治格局突然改变,更导致了全球化浪潮,将前东方阵营的主要国家都卷了进去(苗艳丽,2005).中国在1971年重返联合国,并于1978年开始实施改革开放,本世纪初又加入了世界贸易组织(WTO),在国际政治舞台上更进一步发挥自己应有的角色.

NGO及所谓“公民社会组织”(civil society organization或cso),与中国社会治理现代化和公共政策研究中的创新思维密切相关,对仅以党和政府的行动方针指南为对象的传统的公共政策研究提出了新的课题.由于存在登记上的问题,有学者估计中国NGO实际数量在本世纪初就已高达一百万以上(Young& Woo,2000),跟美国的数量差不多(Seffrin, 2003),而直追名列第一的印度(Sooryamoorthy, 2005).近年来,随着中国的总体公共政策逐步从一个“经济国家”转向“后经济国家”模式(陈社英,2013),社会治理现代化成为一个越来越重要的社会政治议题.政府对社会组织及其培育,也变得越来越有兴趣并给予越来越多的支持.

三、社区研究与基层社会治理

社区研究是中国早期社会学研究的主流和核心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不久,社会科学的很多学科(包括社会学、社会工作等)在全国高校院系调整中不幸被取消,社区一词也从此在中国大陆社会生活中销声匿迹.1978年举行的十届三中全会决定“重心”转移(即GPP调整)并实行改革开放之后,社会科学教学与研究得到全面恢复.首批三个全国重点高校社会学系之一得以在广州中山大学重建,受到美国匹茨堡大学教授、原岭南大学社会学系主任杨庆堃先生大力支持,在其指导下举办的研究生班,是首个明确以社区研究为主要方向的社会学专业.中国大陆当时很少有人知道社区这个词,笔者(本文主要作者)参与《中国大百科全书(社会学卷)》社区条目编写及为《中国民政》主持首个全国社区服务系列讲座时,有关教材专著还基本上是空白,外文资料也很稀缺,所幸有些台港学者译著可供利用.中山大学与香港大学社会工作教育与研究三年合作计划于1986-1987学年启动,与社区组织、社区发展有关的研究和教学在国内算是得天独厚(陈社英,2017).除了培养大陆首批系统受过社会工作教育的本科学生外,中山大学还承办了全国首届社会工作师资培训班,也由我具体设计主持.中大社会学系重建时规划的城市社区实践基地 广州市海珠区二龙街,则成为我最重要的社区服务蹲点场所和社区研究实证依据.其结果心得在我赴香港大学进一步研究扩展后,于1991年英文成稿,为首部梳理西方福利国家社区照顾框架、对中国社会政策、社区服务和养老实践进行系统比较研究的专著,最终在欧美出版全球发行( Chen,1996).

伴随着中国社会的急剧城市化、现代化和信息化, “社区”也象西方的community -样,已不再限于滕尼斯最早所指的类似于初级群体的社会关系类型.或中国早期社会人类学家特别感兴趣的传统地域/乡村社会了.若当年滕尼斯认为只有society(社会)才是工业化和城市化产物的话,那社区也跟community -样早就逾越了这个界线,无论是20世纪末的城市社区还是21世纪的网络社区都是如此(社区概念在中国的再次引进,就是与1980年代中后期开始的城市社区服务运动联系在起的,与1930年代的乡村建设运动形成鲜明对比).既然如此,社区的特殊研究价值究竟何在呢?

首先, “社区研究”是社会研究的个重要途径,而社区工作(包括社区组织、社区发展等)是社会工作的基本方法途径之一.从这个角度来说,探索认识和维护改善社会的知识、技能和成果得以积累和传承,社区研究乃是社会工作、社会人类学以及其它相关学科体系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此意义上,社区作为一个多元主体互动博弈的社会场域,和理解其它理论问题的一个“透镜”,是社会工作实现助人自助和改造社会的“施工场所”.另方面,作为社会存在的种单位和类型划分方式,即作为本体论意义上的“社区”,又是具体研究的客观对象——“社会”的缩影.可以说社区就是一个小社会,而一个大的社会是由多种多样的社区组成的.不管定义有多少种,如果把社区看作是聚居在一定地域范围内人们社会生活的共同体,那这个共同体就是由这些人之间的共同(社会)关系(包括组织机构等)和社会互动(包括认同/团结/归属感)所构成的.若滕尼斯当年奠基之作仍有教益的话,这种“社区”社会关系与所谓“社会”的社会关系相比,强调的仍是其原生、初级、亲密、非正式等特点.尽管在当今社会尤其城市化环境中,这有点象是一厢情愿或只具有象征意义,但现代都市人的怀旧仿古心态以及各种“寻根”“护根”的努力,仍成为各国社会政策刻意强调“社区”重要性的社会心理基础,理论上当然也有与早期社区失落(衰落)论相对立的社区继存论依据.而“乡田同井,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疾病相扶持”等中华传统家庭以及睦邻文化,则是community这一舶来品得以在中国生根开花的土壤(陈社英,2017).

社区在社会政策与社会工作实践中的重要性,源于聚居在小范围地域上人与人、家庭与家庭之司的比较原始、自然、密切的社会关系互动以及社会心理上的认同、团结和归属感.这些被认为有助于提高社会服务满足人们社会需求的质量和效能,因而也有助于基层社会治理.因此,在社会政策发展的国际历史上,地缘社区长期占据了一个重要的甚至常常是中心的地位.不过,除了某种象征意义之外,关于传统地方社会的结构、功能、性质等的种种假设,已经在现代和后现代社会中受到极大动摇.因此,象“社区照顾”这样的政策主张,常常是冠冕堂皇出台,最后不免陷入进退两难的困境.另一方面,一些新的非地缘、非地方性社区类型的涌现,包括网友群友所构成的各种线上社区,则为社会政策的理论与实践提出了新的研究课题(同上).从国际上看,现代地方社会或地缘社区在社会政策及其实践中得到重视,最悠久、强调最多的莫过于起源于英国、流行于世界(尤其是英联邦国家)的社区照顾( community care).而美国学界的用语比较多样化,如居家(home-based)、基于社区(community-based)、长期照顾(long-term care,或LTC),等等.聚焦点则更多地放在实务性的内容上,并不热衷或停留于争辩社区照顾服务的各种可能含义(譬如“在社区”、“靠社区”和“为社区”之争).一个更为热门的相关研究领域被称之为“社会支持(网络)”(social support networks),但这并非出自提倡,而是源于医疗健康领域的有关研究,并由此广受关注(同上).

中国大陆在1980年代初恢复社会学及社区研究后,社区服务在大中城市轰轰烈烈开展起来,得益于民政部门的大力推动,也有其深刻的社会历史背景.而且这一背景与西方社区照顾的起源有根本的不同,与机构照顾和去机构化并无关系,而是改革开放的产物.中国的经济改革首先从打破“大锅饭”和“铁饭碗”开始,因此在某种意义上也是社会保障改革.但是,与西方福利改革的“from welfare to work”(从福利到工作,或叫workfare)取向相反,中国改革开放之初是追求效率优先,造成大批冗余员工下岗.不仅如此, “企业办社会”的沉重包袱也被解除,包括重要的社会福利功能如退休金、住房、医疗、教育等.谁来接手各工作单位甩掉的这些社会包袱呢7社会福利由社会来办,这是当时的改革思路.但是“社会”在哪里?中国政府刚经历了“拨乱反正”,从一切“以阶级斗争为纲”转变为一切“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亦即去政治化,终于实现了“经济国家”总体公共政策,无论在结构、功能还是在指导思想上,都不会是一个福利国家(同上).而所谓的“配套改革”,即要重新建立一个社会保障和福利体系,还有一条漫长的道路要走.正是在这种情况下,出现了与西方类似的福利多元化主张(即所谓“社会福利社会化”).社区以及社区服务在中国应运而生,被寄予很大期望,尤其是在承担社会养老方面.另一方面,中国的基层社区与国外的grassroots community(草根或基层社区)相比,也具有其独特潜能.首先,新中国成立后加强基层政权建设,民政部门在社区组织管理上下了很大工夫,通过区政府派出的街道办事处及自治性的居民委员会等机构,形成了世界上少见的严密社区组织结构. “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方针指引下,原有集体经济及新出现的各种经济实体形成了中国特色的社区经济支柱和社区发展的重要引擎.同时,中国人的故土乡情观念是维系社区归属感的文化纽带.建国以后形成的所谓“条块”关系问题,使得各单位的“条条”系统影响到社区这个“块块”的吸引力和凝聚力,但是经济改革正迅速减少这种影响.行政引导方面,1980年代中后期在大中城市大力发展社区服务,是民政部门为争取社会力量参与兴办社会福利事业、推进城市社会福利工作改革的一个大创举.1991年进一步提出“社区建设”,自2000年开始在全国城市推进.有学者评论,这一新目标重点在于“构建领导核心”和“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对农村来说, “是推进新型城镇化过程中实现‘就地城镇化’的最佳选择”(同上).老龄化社会提前到来,社区服务需求急剧增长,视为主要的原因.不过,就象西方的社区照顾研究一样,也有不同的声音.如有学者公开认为,这个社区政策的转型,实际上代表着从社区服务到社区控制功能再生的一个新取向( Wong&BERNARD,2005).最近的动向,则以社区营造在基层民间兴起为代表,多注重人际关系和社区的自组织过程,并在这一过程中提升社区内社群组织的社会资本,以达到社区自治理的目的.

四、结语:社会工作与社会治理创新

社会治理的新理念已成为当代公共及社会管理研究的重要创新思路.这一理念与非政府的社会组织蓬勃兴起密切相连,亦与社区发展的历史分不开.全球化时代社会组织在中国社会治理现代化过程中如何更好地发挥作用,需要进一步加强研究.社区发展也经历了不同的形式和阶段,对中国社会治理落实到基层社区层面(即社区治理)十分重要.专业社会工作(professional social work)是社会组织和社区营造有关实务及研究的主力军.中国总体公共政策( GPP)向后经济国家的进一步转变,则为实现既充分又平衡的社会发展战略以促进公平正义、公共福利、公众参与和社会治理创造了必要的历史条件.社会工作者在社会治理创新探索中,要充分借鉴国内外社会治理研究的学术成果,加强有关科学研究、积极推进综合治理、改善政策制定与规划,并利用大数据挖掘等现代科技手段把社会治理(尤其是基层社区治理)研究推向一个新高度.

十九大所明确的社会主要矛盾和总体公共政策转变,将带来政府职能的进一步转型.面对急剧变化的社会经济体制、城镇化的迅速扩张、社区居民日益异质化倾向,社区分化也愈发明显,加之国家向社会逐步放权和分权,对社会的控制逐渐弱化,基层治理需要处理好更多琐碎、多样化和差异化的公共事务与公共服务.政府行政所具有的规模性、制度性和同一性等特征则无法有效地承担和解决这一系列的社会事务.传统上由基层政府所独揽的社区管理模式将无法解决社区存在的诸多问题,在实际管理中产生角色的越位与缺位等现象,更难满足社区发展需要.而作为市场主体要素的企业,市场化改革取向也无法完全适用于社区的建设和基层治理实践.在“政府失灵”与“市场失灵”并存的趋势下,基层社区的居民无法如从前一样受到单位的“关照”;作为群众自治组织的社区居委会,则因其双重身份和缺乏有效载体而无法承担和解决全部社区事务.社区治理和建设就必须面向社会,利用社会的力量和居民的共同努力,寻找有效载体,满足居民对社会事务、公共服务和美好社区生活日益增长的需求,建立新的体制,推动社区加快转型发展(蔡想、陈社英,2018).社会工作推动社会组织的培育和发展,帮助其积极参与社区建设事务,是实现社会与社区平衡又充分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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