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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散文开题报告范文 与高密的春天(散文)有关论文怎么撰写

主题:散文论文写作 时间:2024-02-12

高密的春天(散文),本文是关于散文专升本论文范文和高密和散文相关自考开题报告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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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文 端木赐

从北京南站出发,随身携带《红高粱家族》.我是善忘的人,刚把书掏出来,就开始懊恼,唯恐它会被遗落在列车上.生命流动,如河水徐徐推开波澜,寻找入海口.一本书命中注定般,从内蒙古到北京,然后又踏上去往高密的旅途.再次翻开书册,我付诸于凡世的所有诡异的幻想都觉醒了.然而没有预料到的是,我读罢罗汉的死,就已经精疲力竭.

脑海中的无数个罗汉交叠.我是个怯懦的农人,立着锄头站在一旁,低垂着眼眸望着他死亡的全程.罗汉死的瞬间,无数个罗汉死不瞑目,他们直愣愣、恶狠狠地盯着我的眼睛.死亡变成了一件微不足道的事.小说里的罗汉死了.电影里的罗汉死了.电视剧里的罗汉死了.不一样的面相,被剥了皮之后,都是一个模样.罗汉的灵魂无处安放,在天地间飘飘荡荡.不是委屈的罗汉,也不是悲情的罗汉,更不是英雄的罗汉.他一丝不挂,被拴绑在树桩上的时候,是作为平凡人的罗汉,绝望得像是一棵被踩倒的高粱,永远也站不起来了.他被硬生生剥了皮,而动刀子的人,是高密东北乡有名的杀猪匠——杀人如宰猪.莫言极尽细节的描述,对于我来说更像是一种戏谑,使我成为了可耻的旁观者,让人感受到了作为凡人,那些无法挣脱的绝望与无力.我要为罗汉的死,付一点点责任.

如果让我描写这场景?我大概会给罗汉一点痛快,以及一点诗意的支撑——用整个章节铺垫和渲染,把罗汉送上刑场;用一句话交代,让他彻底死僵.一个人,活脱脱从皮囊里跳了出来,先是在满是棘刺的干草堆里滚了三滚.他痛得浑身冒着青烟,呜咽声如茂腔悲恸,声音沿着四野推开,最后被一阵风彻底吹散.回望荒野,已然没有了罗汉.所有关于罗汉的叙述都戛然而止.久而久之,他的故事成了一个动人的传说.人们都说,见惑思惑皆已断尽,他已证得涅槃来.罗汉具有人性的诸多弱点,但是他有个好名

字.传说往往就是这样开始的,一点都不可笑,也不可靠,甚至充满了讽刺.正如书中所言,高密东北乡无疑是地球上最美丽最丑陋、最超脱最世俗、最圣洁最龌龊、最英雄好汉最王八蛋、最能喝酒最能爱的地方.然而世上又有哪个地方不是如此?我用所有人性的善,去伪装所有人性的恶——做最平凡的人,做最平凡的事儿,吃喝拉撒,婚丧嫁娶.人世间,最极乐的事情,以及最悲哀的事情,莫过于寿终正寝.罗汉的非正常死亡,终于让他平凡的人格得以神化.

我不断提醒自己,罗汉不过是个虚拟的人物而已,莫言也已经离开高密东北乡.但“莫言故里”四个字,依然给这片土地蒙上了一层魔幻主义色彩.我把小说收起来,倚靠在车窗边,静静等待迎接高密的春天.我到底在期许什么?一片火红如海的野高粱?青杀口令人心悸的风?很显然,还不是高粱疯长的时节,甚至不是播种的时候,只是又到了旅游局开始筹谋的时间,今年应该种下多少顷的高粱?据说高粱籽粒有很多种颜色——红的、白的、花的.但高密的高粱只允许是血红的,除了用来酿酒,其余一概不行.

在高密,高粱是举足轻重的,每一年都会骄傲地红成海,就如同每次翻开书册,都要让罗汉的血汩汩流淌.透过车窗,我果然见到大片的农田,它们补丁般镶嵌在苍茫的大地上,组合成了人类的食物谱.远望田野,人与大地在博弈.他们迷了路,被红花花的高粱迷了眼.他们一辈子走不出这块田,使用原始的农具,以及牲口,缓慢地逡巡于这块最肥沃又最贫瘠的土地上.一小块田,就聚拢着一辈子的,汗水以及泪水,希望以及绝望.我所能极尽想象的,是夏日的土地爆裂,植物粗壮如野兽,所有的果实都硕大惊人.农人挥舞着锋利的刀子,收获着一个又一个多汁的生命.但此时此刻,列车的快正与农人的慢,形成鲜明的对比.

时间在大地上裂开,我与世界有些隔阂,需要不断去面对与和解.现实世界中的我,似乎从来没有真正关心过粮食与蔬菜,因为我不懂得饥饿,更不懂得人间疾苦的多样性.而我正在以“最恰当”的方式度过漫长的一生.我恍惚觉得,我差一点就成了农民,一辈子要侍奉粮食,传承大地的品质,延续农民的血脉.冬天总是特别漫长,但春天一定会到来.我虚伪地问自己,在广袤的大地上度过漫长的一生,又有什么不好?

在高密站台,我迫不及待地吸了一支烟.高密的天空和我想象中的一样高远空旷.或许应该这样说,平原上没有山的遮挡,楼和街道不得不鼓起勇气,撑起城市最后的尊严.昨夜大风忽起,倏然降温.这或许是高密春天里最凛冽的几日,沁人心脾的空气让我蠢蠢欲动,唤醒了我隐藏在身体深处的诸多.我俨然成了十恶不赦的罪人——我的肺叶里沾满尘土,若是埋下一颗高粱籽粒,瞬间就能发芽.我想要嘶吼,以及释放出那些恶念,犯罪动机就是这魔幻的土地.

我总是错以为,小说中的人物曾经活过,甚至于他们的后人,还延续着血脉,保持思想上的优越性,过着没落的生活.他们已经习惯用一种至诚至真的口吻,讲述先人的故事罢了.

房子里随处可见的装饰物,皆是莫言的打油诗.嬉笑怒骂,游戏人间.包间门口挂着的木牌,刻“余占鳌”三字.我们饮酒的时候,他就在一旁凛凛站着.

在高密吃的酒叫“三十里红”,小说里的酒.红,是高粱.是缨.是杀人如麻的利器.然而,可惜这美酒太过明净,竟不是浑浊的红.高密的高粱地,理应残阳如血,四野风声鹤唳.这高粱酿作酒,也理应是粗犷豪迈,咽下去划破嗓子混着血,再慢慢回甘.

在高密,既然喝酒就要喝出点儿匪气来.

据说这高粱酒,一天只能酿出十斤,能饮到者寥寥.以前父亲嗜酒,常说烈酒入喉是甜的,我想他或许是对的.酒过三巡,胸腔中突然喷涌出一股愤怒.我顺着浓酽的酒气,被一望无际的高粱推搡着走,踉踉跄跄穿过青杀口,身畔只有皎洁的月亮.一双青布鞋如打火石般摩擦,*,*啪,愈来愈急促.酒香就这样一路收拢——新酒出甑,《酒神曲》响起.“九月九,酿新酒,好酒出在咱的手!”从酒缸里面捞出来的那个湿哒哒醉醺醺的月亮,碾碎了,散落开,才是世上最动人的月光.

酿酒是时间的艺术.莫言以后,在高密做个酿酒师傅,或许值得炫耀一辈子.一辈子和粮食打交道,让生命慢慢发酵和浓缩,这种等待何尝不是一种幸运.蒸馏,是把自己的血肉骨头都打碎了,与酒融合成一体,剔除杂质.然而,这些只不过是我对“三十里红”的一些不切实际的遐想罢了.我在酒气中摇摇欲坠,极力维持一分警醒.我知道,这里是高密,但绝不是我理想国的高密.高密的酒,也绝不是我理想国的酒.现实世界的酒坊是什么样,我完全不敢想象.古老的工序经被打破,机器替代人类完成了更高效的运转.勾兑的酒精,在我的身体里作祟,那种陌生的暖意,让我说不清也道不明.但我宁愿相信,今夜的酒和那片神鬼莫测的高粱地,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高粱酒里面应该藏有神性,可以沟通万物,直抵天庭.只是可惜,我们的粮食早已经失去了神的眷顾.我们以为可以像造物者一样,左右植物的属性,最终却被植物所嘲笑.风吹来,高粱纷纷躬身,表达对人类的悲悯.

饮酒要有下酒菜.蝗.蝗.蝗.三个字叠加在一块,才能完成我对这种生物意象的摹状.一瞬间,我能够想到的,是蝗虫云集而飞,遮天蔽日,唰唰而响.我在高密吃了一道下酒菜,就是油炸蚂蚱,若是给它起个菜名,可以是“飞黄腾达”,或是“天降大任”.褐色的蝗虫,被油炸出了一种酥红的质感,闪着油脂的光泽.众人坦然处之,分享,细细咀嚼.我总觉得,人们咽下的是一场又一场的灾荒.人类的饮食谱一定暗含着长久以来,天地与人的斗争关系.欲海如虫,诚惶诚恐.

《潍县志稿》记载:“乾隆三十九年,甲午、秋七月,大蝗,落地厚数尺,飞树上,巨干皆折断.”此外,莫言在小说《红蝗》中,有更传神丰富的描写.虫把所有的植物都啃噬了个干净,人该有多么绝望.恨到咬牙切齿,要反过来吃掉它们的血肉.然而,我还是很难把蝗虫定义为一种食物,比如百科中说,蝗虫,营养丰富,体内蛋白质含量占 73.5%,含有维生素 B1、维生 B2、胡萝卜素等多种维生素.焙干、研磨,用酒送服,治疗破伤风.如果没有人类,蝗虫一定是统治广袤土地的候选人.它们繁殖力强,生命力强,消化能力强.

为对抗蝗灾,人类选择了以暴制暴.鲜吃,盐煮,油炸.如果贮藏在囤瓮里,可以吃整个冬天和春天.在高密,人们还会制作一种蚂蚱酱,成功模糊了食材性状,且制作方法简单.将蚂蚱晒干,一层层码在鱼鳞坛子里即可.有这样的新闻报道,标题是“高密小伙在自家农田养殖蝗虫,实现创业梦”.小伙说:“这个东西比种庄稼效益高,但是必须要形成规模,形成规模才能赚钱.”河流两岸,一边是拼命种植高粱的莫言信奉者,一边是拼命养殖蝗虫的创业者,人们在这块魔性的土地上对决打擂,终于找到了一种微妙的平衡.用油炸蚂蚱下高粱酒,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心里的草叶膨胀着,生长与被啃噬之间,得到了最好的解释.我们活着,大抵如此.

我想到,乱世人命贱如草,人肉未尝不可食.百科里其实可以这样写,人肉,营养丰富,蛋白质含量高,含有多种维生素.其实古人早有记载,《本草拾遗》说,人肉疗羸瘵.据说,古时候蝗虫吃净了粮食,就会有“人市”,易子而食并不是空穴来风的事情.朋友为我夹菜,说道,你再尝尝高密有名的猪肉吧,大名鼎鼎的黑猪肉.我一时想到了生剥罗汉的杀猪匠,我就食欲全无.我为什么始终对罗汉耿耿于怀?大概是因为,他这辈子的平庸,注定了他当不了主角,也当不了反派,只好求了个惊天动地的*.我和他很像.

酒后,我在县城里四处闯荡,大声说粗鲁的话,抱怨生活之种种.黑夜应该滋生出的敬畏,全部泯灭成灰,构成了我对土地与世俗的侵略.城市微光,唯我独行.打一个饱嗝,高粱酒的香气里,所有的鬼魅都摇曳生姿.点绛唇的.眼儿媚的.仄平仄仄平平仄的.有那么一刻,我想要跪拜土地,以及大地上所有隐秘暗生的.如禾苗,从泥土中钻出来,每一个细胞都鲜亮饱满,转瞬就变得茁壮挺拔.一阵风,一阵雨,高粱穗就彻底红了,耳鬓厮磨起来.

借了这高粱酒,我突然想和爱的人表达些什么,一个电话都好.但是到后来,我连说话的都湮灭了.肉欲变得比什么都美好,话语显得太过浅薄无力.我想到伸出花轿的三寸金莲,那红艳艳的鞋面,一针一针绣的花儿.我想到这个夜晚注定要无法睡眠,这些事物给了我多少美好的想象.就是这一晚,我丢失了月亮.丢失了所有羞耻的滋味.我把所有人生之附庸,都遗弃于荒野之中,任凭风吹雨打.

荒野之中有人站立起来.我看不清他的脸庞,正如同讳莫如深的爱欲,永远无法被言明.有一刻,我仿佛见到罗汉,他的眼睛里一片赤诚.他伫立彼岸,像一株燃烧的血高粱.火焰灼灼,烧出酒的味道.烧出血的味道.烧出未泯灭的人性.烧出它无法磨灭的金身.或许若干年以后,高密再没有农人种植高粱了,也没有酿酒的师傅传承手艺了.但是不要怕,时间是孤注一掷的.这时候,青杀口的野高粱,就兀自疯长起来.月光铺就大地,所有美好的词汇都消失,只剩下无边无际的生长.

我整晚都在遣词造句,却愈发词穷.我想替现代文明,对蛮荒表达一点诚恳的敬意.未曾想到,那些蛮荒早已经消隐了,藏在了更深远的历史中,成了血肉模糊的样子.它们一旦被揭露出来,将就会比虎豹财狼更可怕.

去往红高粱影视基地的途中,我使命般遇见了胶河.

他说,我们去胶河边上走走,这望过去好长好远的都是胶河.他说这句话的时候,不甚唏嘘,眼睛里填满了苦楚.此时此刻,偏要说它是河流,不如形容它是土沟更为恰当.

不是所有的河流都在流动.初春的胶河有些落寞,漫长无比的冬天,耗尽了它所有的力气.就这样随它而去吧,野草齐腰,枯黄泛白,铺满了整条河道,仿佛大地生出了密密的白发.大地上的事情太过漫长,那些厚厚的野草垫子,看似柔软温暖,却榨干了河道里的最后一丝水分,然后把所有的命运都托付给上天.初春的风又硬又冷,但是这些枯草枝却比风更加凛冽锋利.一片片草叶如刀子般被磨得霍霍响,闪着一道道刺眼的白光,风在河里转了弯,又默默回到岸边.又将是一年大旱,绵绵春雨何时归?

朋友说,这是他第五十次来红高粱影视基地了.但凡有远方的朋友来,大多要驱车来此.除此之外,我们似乎并没有太多的选择.五十次,也只不过是个概数罢了.生在高密,长在高密,这或许是一件注定要循环往复的故事.五十次,一百次,一千次.等待一茬茬的高粱红了酿成酒.等待一回回穿过这座虚无缥缈的城.虚土之上的土匪窝、衙门、婚房、酒坊等等,布景师的聪明才智发挥到了极致.一座影视城的建造,可以说是场景与场景的拼接,合理中又充斥着一种吊诡.它们不仅是拙劣材料的伪装,比如让木头看起来像石头,从另一方面来看,它们根本就不具备人类生存的合理性.人生如戏,可把戏变成人生又何其之难.影视城的一间小屋里,一个眉目温柔的男人正在聚精会神地为高密泥塑上色.货架上同样造型的狮子泥塑,从小到大排列着,一些是成品,还有一些是半成品,等待着被填上一模一样的花色.他终日重复的工序,理应得到时间的嘉奖.我喜欢这种压抑的人性与苦闷,时间如坚硬的石头,太需要这样的人去慢慢打磨.

红高粱影视城里停着一台花轿.

高密文化博物馆里摆着一台花轿.

或许是心理投射的缘故——我用两个不同的字眼,要突出“摆”比“停”讲究些.但无论是多么刻意的摆放,皆是风华已逝的静物而已.仔细想来,如果偏要把《红高粱家族》物化,似乎除了有些妖魔化的高粱,以及产量极低的高粱酒,或许最适合展览的莫过于这花轿了.两台花轿模样相似,甚至有些难以辨别.物是人非,现在它们都是灰溜溜的,散发出粗粝的质感.我一想到花轿,就想到高粱地里的风流韵事,想到初尝云雨的不安与兴奋.我禁不住想到生殖崇拜,想到植物往往象征着生命的循环,比如人类会在田野里交合,是为了赋予农作物以蓬勃的生命力.如果说花是植物的性器官,人类用它来表达爱意何尝不是一种映照.大地往往有一种催生的魔力.

我想到未来的某一天,花轿或许不复存在,高粱却独自红了.那些荷尔蒙分泌旺盛的男人,又该何去何从?我想到如此简陋的花轿,竟然也能进入到高密的历史文化长河中,如一叶孤舟逆流而上.不知道是哪些绝代风华的人,给了花轿以特殊的光环,还是这花轿,成了那些人孤注一掷的选择.在博物馆的大屏幕里,一会儿是姜文的脸,一会儿是朱亚文的脸.唢呐吹得声声响,转眼就到青杀口.结构上的对抗以及转折,都是作家安排好的.最原始的开始作祟,那一天,不知道是她勾引了他,还是他勾引了她,这事情变得有些玄妙而未可知.而我从不以为耻——如果未来还会有第三台花轿,我愿意做抬轿子的人.

但花轿终归会被遗忘,抬轿子的人也是一样.而我认为,遗忘是一种美德.我们只是把从虚无中来的事物,归还给虚无罢了.这是莫言的一个魔咒.他说有了高粱,就有了高粱.他说高粱酿做了酒,就有了高粱酒.他说要有这座城,就有了这座荒芜缥缈的城.朋友说,东北乡的文化不如东南乡.他就是东南乡出生的娃呀.如果东南乡再出一个莫言似的人物呢?我暗自想象,如果他选择种下的不再是高粱了,而是土豆,那么高密的大地上就会种满了土豆.土豆和高粱遥相呼应,也是一种盛景.

离开影视基地,又到平安庄旧村.去往河边,就要攀上土坡.他指着一条浅沟说,那也是胶河.这附近不远,大概就是胶河民宿.村口指示牌上,唯一的红色五角星亮了.箭头指向土的小院子——里面有间土坯房,就是“莫言旧居”.小路入村,比肩有两排街灯,灯面上贴着红色剪纸小人,源自《蛙》的封面.如果晚上点亮街灯,这些小人会活过来吧,跳下来,排着队,嘻嘻哈哈穿过村落.土坡下,有不少摆摊的村妇,售卖高密菜刀、高密泥塑、高密剪纸、红高粱扫帚之类.除此之外,这里和平常的小摊一样,什么都卖点,但几乎什么也没人买.他们都是莫言的邻里,或者是邻居的后人.我想通过他们的面相,看到东北乡人所有荒诞与魔幻的哲学.但是他们不说话,就像高密泥塑一般.村庄渲染着黄土的颜色,连村里的人也像是黄土捏的.他们环绕分布,守护着一个小小的院落,眼睛眨都不眨一下.

以前,我去过老舍的丹柿小院,以及巴金的上海洋楼,莫言旧居与之形成了巨大反差.黄土色上点着朵朵红——门上贴着春联,门旁挂了灯笼,门梁还悬挂有“新春全家福”五个字,墙上贴着三张“福”.这些“红”还没有丝毫褪色的迹象,但是谁贴的不得而知.莫言本人?他的故人?或是旅游局的工作人员?屋顶的红瓦看起来是新的,叠落齐整,大抵是修葺过.屋外的窗台上,摆着些许干瘪的黄玉米,一些刻意的装饰物罢了.似乎是有人竭力要把院子摆置成还有人生活的样子,或者他们是要把莫言所有的旧事都封存在这里,给活着的人以慰藉.他在这里度过童年,并结婚生子.他的床上还铺着草席,席子也像崭新的.泥墙上挂着钟——然而离开以后,我始终记不得那钟是否有走动.这件事情透露出一丝诡谲.

莫言旧居门口,支着一个小书摊.据说,这里常年有个小书摊.书摊旁的老妇人,穿着枣红色的棉外套,头上包裹着一条柠檬黄的围巾.好鲜亮的围巾,和村子的氛围格格不入.她回头冲我们淡然地微笑,露出一排小小的牙齿.她的笑容有些似曾相识的味道,仔细想来,竟然和莫言的神情如出一辙.他们都长着相似的鼻子.而且,她只卖莫言的书,几个版本都有.我没有询问售价,身上有一本《红高粱家族》足矣.她不说话,但眼睛里闪烁着某种期待.她看了看我们,见我们无动于衷,转而望向天空.那片天空瓦蓝瓦蓝的,没有一片云彩.那是我无比陌生的一片天,四四方方的,笼罩在莫言旧居的院子上,蓝得有些虚伪.时间一点点回溯,仿佛这里的人都活在了莫言的儿时里,成了那些面目清晰的乡人.这片土地,成功被一个文学家剥夺了,并无限地创造了.苍穹之下,绰绰约约的莫过于他的影子.即便他背井离乡,依旧有那么多人活着,又仿佛活在故事里.除此之外,他还能留下多少真实的回忆?人类理应是善忘的动物.

桥,是青纱桥;房,是土坯房.站在枯竭的胶河边上,我的内心无限苍凉.初春的高粱还无迹可寻,而我只不过是一个远道而来的慕名者,戚戚然不知道在期待些什么.

世界是一座桥,走过去,不要在上面盖房子.

责任编辑 包倬

总结,上文是大学硕士与散文本科散文毕业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相关优秀学术职称论文参考文献资料,关于免费教你怎么写高密和散文方面论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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