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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程师论文怎么写 和人类灵魂工程师类在职开题报告范文

主题:工程师论文写作 时间:2024-03-07

人类灵魂工程师,该文是工程师方面有关硕士学位毕业论文范文跟灵魂和工程师和人类方面专升本毕业论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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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李衔夏

我陪魂哥看病时,魂哥说他发现了一个有趣的现象:在医院里一目了然,当今这个时代,死亡者比出生者多得多.这倒提醒了我,等他做完全部检查后,我扶他到候产病房坐好,我径直去拿单取药.其他病房人满为患,连个立锥之地都没有,只有产科颇有空位.魂哥说:这样好,呼吸点新生的气息,总比扎进濒死人堆更舒坦,有利于我的病.魂哥又说:现在的医院啊,压力太大了,人类的生老病死四件大事全放在一个空间解决,每个人都伴随着死亡而诞生,婴儿的哭泣仿佛不是为了自己,而是为了不远处陌生的死者,多么令人唏嘘、悲叹,我觉得以后应该至少把生死分开,医院负责救死扶伤,产所负责接生助育,重新回归古时的格局,产婆与郎中各自分工、互不干预,让新生儿充满希望,让濒死者走得安心.

魂哥实非我哥,中间差了二十岁,应算两个辈分.高中时代我曾受他一堂课的启迪,兼之魂哥是蚕蜡出身,严格来说,我该喊他老师.我俩在同一个办公室工作,又都是诗人、小说家,豪气干云的魂哥潇洒地摆摆手,道:四海之内皆兄弟,你哥我认你这个弟了.碰了一个满杯,昂首过后,当的一声在肚子里传开.魂哥有句名言:作家的眼睛是有毒的.他是个眼睛里融不进一粒沙子的人,广交良朋,却从不屈尊,礼待自己讨厌的人.他绝不跟心邪之人碰杯对酒,甩头的表情坚毅决绝、直接外露.正是这样一位具有北方壮硕体格的男人,在年度体检中被验出喉咙根部左侧长了一枚肉瘤.魂哥客居广东清远业已二十年,始终无亲无故,在领导的关心支持下,我得以暂时放下手头繁忙的工作,照顾魂哥十天半月.

魂哥坐在一群大肚婆中间,像是非洲一夫多妻制部落的酋长.魂哥说:为什么医院到处都是煞白,白墙、白床、白灯、白褂、白眼……加之无所不在的恶臭,简直像是死亡的入口、地狱的体验馆,中国自古有红白二事之说,医院又不是坟场,干嘛要布置得满目苍白,印象中有些医院的女护士身穿粉红制服就挺能给人喜气和希望的,如果我做院长,第一件事就是把主色调改成红色.

我和魂哥还有一个缘分:五百年前是一家.我叫李红兵,他叫李述魂.一开始我以为这个奇怪的名字应该是他的笔名,但他给我看过,上面正是这三个字.他对父母给他取的这个名字非常满意,并以此讽刺挖苦像我这种比普通话还普通的名字.他总是让我改一个笔名,我说:免得报刊寄稿费时搞混,造成不必要的麻烦,还是署与生俱来的名字吧.魂哥一脸骄傲地说:名字可以看出一个人父母的水平,你父母显然不行,因此,在他们的遗传下,你能行的概率也就很低了,不像我,讲述灵魂,天生就是拿笔吃饭的料.我也不甘示弱:你没听过秀才遇着兵,有理说不清吗,你是秀才,我就是兵,赶快举手投降,缴不杀.我觉得不够尽兴,接上去说道:述魂述魂,可不一定是讲述灵魂,也可能是讲述鬼魂.魂哥嘿嘿笑道:讲述鬼魂也挺好啊,我可以当蒲松龄、胡安·鲁尔福.我在心里嘟囔一句:你不懂得欣赏罢了.尽管他算是前辈,但我并不盲目地服他.在我的词典里有一句影响深远的话:学武前后,达者为先.可以这么说,我和他都是自命卓尔不群的人,只服自己,不服世界.魂哥纠缠不休:一说莫言,就没言了.我嘿嘿笑道:生死已经够疲劳了,跟你聊天更疲劳!魂哥翘了翘嘴角:因为老子早已超越生死、高于生死.我展开话锋的曲径:因为你早于生、晚于死,是个冥顽不灵的怨魂.魂哥的头昂得老高:我不是鬼魂,我是魂哥,所有鬼魂的大哥———阎王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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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沐在海里

我发现海其实不欢迎人类

一个一个浪头推着我返回陆岸

大海在下逐客令

魂哥的故事要从一列火车开始讲起.那是上世界90年代初,文学经历了疯狂大爆炸之后呈现出式微与颓败的状态,取而代之独占时代鳌头的是经济.魂哥在几个文友的遥远召唤下,跨上了孔雀东南飞的火车,离开从未离开过的新疆大地,奔赴广东热土.在即将抵达终点站深圳之际,火车突然发生了长停,在一个叫清远的地方,原因不明,说是要等上几天,但具体是几天也是待定.百无聊赖的魂哥想起自己在清远这座小城也有几个长期书信来往的文友.那些年,地域界限阻止不了他的文学梦想,完全称得上是:笔友满天下.临出发前,他把所有广东文友的地址和电话抄录在了笔记本上,翻两下子就找到了一个叫潘雨龙的诗人,这个人是报社的副老总.本来魂哥只是筹谋着不吃火车站的盒饭,搓一顿好的,酒过三巡之后,一失嘴答应了潘雨龙,第二天到报社上班.潘雨龙一高兴,又是一个满杯下肚,嘿嘿笑道:你不是笑话我是被雨淋湿、飞不起来的龙吗,现在看来,我这条龙还是蛮有用的,事实证明,云从龙,龙是不怕水不怕雨的.魂哥自觉地随了一个满杯,呵呵应和道:是是是,雨不过是龙的一个喷嚏.他暗忖先干它个把月,不行再捡包袱直捣深圳去.但报社的工作实在太清闲了,一个星期只要写一篇稿子就完事了,酒局天天不断,脑袋从来没有完全清醒过,一眨眼,幸福的生活就翻过了一部年历.他已经习惯了清远这个地方,没多久,又被文友孙拳调动到了高新技术开发区,顺利过渡成了一名公务员.魂哥老说:这大概就是命吧,如果当年火车没有停下来,他现在在深圳早就是千万富翁了.言下之意再清楚不过了,他目前至少是百万富翁级别.

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是个事少、位多、级别高的单位,副厅级,比市长只低半级,比县太爷还高半级.那年月是魂哥最逍遥自在的时光,上班只要上半天,上的半天班主要工作是聊天、看报和喝功夫茶.别人熬上大半辈子才能熬成个科级干部,魂哥没几年就正科在手了.如果不是后来发生了打人事件,因被处分而降成普通科员,也许魂哥真可在仕途上一直混上去.十年后,高新区管委会经历了一次压缩编制,魂哥被分流到了市中级法院.正好我毕业在广州混迹了几年,买不起大城市的房,撤回了故乡,考上了法院的公务员,缘分之下,我和魂哥成了背靠背的同事.魂哥出新疆之前,创作主要以短诗和短篇小说为主,他后来的几部超长史诗和十几部长篇就是在高新区那段日子攒下的,用他自己的话说是:那时脑力严重超支,头发一抓,掉一大把,做梦都在写作,床头永远放着一个笔记本,醒来第一件事就是把梦里的灵感记录下来,避免忘记,一旦忘记了,就会捶胸顿足,几天吃不下饭,誓要回想起来.我问过他:万一永远错失了某个灵感怎么办?魂哥倒是坦然:这是常态的事,忘掉的永远比记起的多,饶是如此,我记下的梦中灵感仍撑满了两个厚本子.作为一个著作等身的作家,魂哥对那些半天憋不出一个字、几个月凑出一首小诗或小品文的文坛混迹者总是一脸不屑:老子随便抽出一叠满字的稿纸都能把他们拍死.他之所以看得起我,大概因为我在二十五岁前就倒腾出了一部三十万字的长篇,而他在那个年纪还没到广东来.当我吹嘘说我之所以奋不顾身辞职也要赶出一部长篇是因为要在海子卧轨自杀的岁数前完成一个能让自己瞑目的大作,魂哥对我刮目相看.他还说:80 年代我跟海子还通过信,海子给我寄过油印的诗集,可惜经过几次搬家,找不见了,要是留到现在就他妈是国宝级文物了,上面有他亲笔签名和敬语.我在心里窃笑:你老哥当时怎么会看得上海子,你到如今都还瞧不起莫言呢.魂哥见我并未流露出膜拜神情,又补充了一句:当年北岛都给我寄赠过《今天》杂志呢.我顺势调侃道:可惜您又没能保存下来,遗憾地把《今天》永远留在了昨天,是吧.

魂哥看起我还有一个因素,就是我老婆文静.第一次与文静见面,魂哥就留下了深刻印象.他说:弟妹漂亮、端庄、文静,样子看起来很小,像是还在读书的学生妹.我硬是要为别人谦虚:哪里哪里,都快三十的女人了.当然,这是我夸张的说法.不单在魂哥身上印证,在大多数猪朋狗友那里都得到了同一个结论:有个年轻漂亮的妻子,会让一个男人在朋友圈里身价飞涨,招引艳羡无数.这大概就是我愿意为文静作出许多放弃的原动力吧.魂哥免不了给办公室的人讲述他的恋爱史,刻骨铭心的主要是两段.第一段是校园爱情,对象是同班同学吉米,一个有着蓝色大眼珠的哈萨克族女孩.那个年代,女孩是会为一封情书动情的,会为一个诗人的才华而神魂颠倒、五体投地.吉米正是魂哥众多崇拜者中最美丽的那个.魂哥至今也说不清楚,当初为什么会跟吉米分手,反正结果就是分手了.孤家寡人的他,每年都有长长一个月的探亲假,他会回新疆看年迈的母亲,看姐姐们和没有血缘关系的兄弟们,看他那些早已成为一方栋梁的学生们,当中自然少不了看看皱纹如水波、越来越纷繁也越来越开阔的吉米.魂哥说:吉米已经离婚了,育有一子,我和她约好了,等她的儿子上了大学,我们就结婚.魂哥特意强调:每次回去跟她见面,说话的时候我们都像从前一样,是拉着手的.我突然意识到一种不舍:魂哥,你结婚后是不是就要撤回新疆定居了?魂哥思忖半晌:我已经习惯了南方的天气,人老了,受不得冻了,以后结了婚,冬半年我把她接来广东住,夏半年我陪她回新疆生活,咱哥俩还是年年都能见上面的.我一直无法确定,魂哥的婚姻状况是未婚还是离异.有人说他结过婚了,闲言碎语里,他还打过老婆,但在魂哥本人的嘴里,第二段恋爱的主角,是女朋友,不是老婆.魂哥也并未透露那个女人的称呼,只说是一个湘妹子.我立马插了句:真是缘分,咱俩都是湖南女婿.其实我是设了个套子,希望他辩驳一下他究竟是湖南女婿还是湖南准女婿.但魂哥并没有在这个问题上停留.他继续沉浸在往事的甜蜜中:她身躯娇小、皮肤光滑白皙,是典型的南方姑娘模样,我们在文学上很有共同话题,要知道,两个深爱文学的人在一起并不一定就能碰撞出炫美的火花,还需要双方的水平一致、看法一致、关注一致,因此跟她执手相交,我非常感恩.好景不长,女友是银行的干部,单位计划在云南开拓市场,领导建议把她调去那边,吸引力是鲤跃龙门,一下子能从正科级晋升为正处级.魂哥壮阔道:这是大好事,你必须去.女友依依不舍:要不你辞职跟我一起去云南奋斗吧,你写作,我养你.他们最终还是分手了,魂哥跟我们讲述时,说了一句内心话:老子好歹是个男人,又有一个铁饭碗,怎么可能跟着一个女人吃软饭!这段经历在魂哥心中也许是道伤疤,但在茶友酒友的面前,却是魂哥的一个勋章.每当他要表达自己对仕途不屑、对领导不屑、对命运不屑的时候,总会抛出一句重话:有啥了不起,啥大风大浪没见过,老子跟正处级的女人都睡过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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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叶在鞋底发出骨骼的断裂声我由此得知秋天的深浅

陈忠实《白鹿原》的开篇写白嘉轩一生中最荣耀的事是娶了七房女人.而这篇小说的男主角,我,最骄傲的是,我曾跟三种极端身份的女人睡过觉.每种我只分别睡过一个,但也可以算是睡了一种了.当然,这些都是结婚之前的荒唐事,在道德层面,我对得起自己的法院工作者身份,领证摆酒之后,我绝对忠诚于妻子文文静.没错,妻子姓文,名文静.我曾跟妻子打趣道:不论身处何方,总有一个文静就在附近.我每个月汇家用时总是提心吊胆、如履薄冰,因为银行转账输入卡号之后通常会显示对方三字姓名的后两个字,但叫文静的女人实在比蝗虫还多,一不小心可能就转到何文静吴文静那里去了.我很庆幸老丈人没有给自己女儿简单轻便地取个静字,无脑式地凑齐一个词.文文静,多少还是有点回环的音韵,算是普通话写成的诗吧.我睡过的三种女人中,第一种就是女诗人.诗人是独特的物种,像是一块玻璃,在阳光下璀璨透明,极易碎裂,破镜难圆,掉出来的渣滓会扎人.女诗人则更甚,个个心里都供奉着一尊林黛玉.但这却不是我最终提出分手的原因.我受不了的是,这个诗人女朋友竟然迷上了下半身写作,把我俩一场场稀松平常的性事写成一首首惊心动魄的短诗.我庆幸自己及早抽身了,后来听说女诗人陷入了一种更纯粹的身体写作,自己平躺如白纸,让男人们的笔在上面挥斥方遒,认为这就是诗.我曾以为是自己伤害了她,毕竟我是她的初恋.但我后来想通了,像女诗人这种如此自恋的生物,压根不会被任何一个外人所刺痛,能够洞穿她们的,只有她们自己.是的,擅长撰写法庭文书的我,每次遇到纠结的事情,最终都是如此自我安慰的.我谙熟各种法律,对照法律条文,可以给很多事情敲定结果,我可以给这些结果提供理由,却无法提供原因.我有合法的*逻辑,却捋不清真理的蜘蛛网.这就是我的纠结所在.因此,在生活中,我尽量避免作出判断.

我之所以会跟文文静结婚,正是因为她是一个极少逼迫我作决定的女人,甚至等两人谈了五年恋爱,她依然慢条斯理地过了甜蜜的日子.文文静对我说过:你可以娶我,也可以就这么一直非法同居下去,哪怕离开我,我都会让自己开心地生活下去.后来,她怀孕了,我觉得,该是时候结婚了.求婚和答应的过程轻描淡写得不值一提,文文静却冷不丁地提出流产的想法,理由是:她不希望我是因为孩子、不是因为爱情而跟她结婚.虽然这在某种程度上是事实,至少是事实的一部分,但我自然打死不愿意承认自己是个如此肤浅而庸俗的人.于是,我陪她去做了堕胎手术,然后再结婚,戏谑的是,文文静的肚子再也没有抛起来过.对此,我反而是窃喜的,两人世界可以给我更多的轻松与自在.文文静却无法承受无了期的清寂,她养了一只猫:一只长得像老虎、而且额头居然也有一个王字的猫.我每次介绍自己一家三口时总会调侃道:我是猫命,老婆属虎,所以生出这么一只来.文文静却顽强地拒绝猫虎的说法,她坚称:额刻王字的猫,是猫王!我扬扬手道:猫王已经死了.文文静双目炯亮回应:他的荣耀一直留存人间.我嘿嘿笑道:原来你养的不是猫,是自己的梦中情人.文文静掩嘴笑道:我有那么多梦中情人,却只养其中一个,你难道不应该为此谢天谢地吗?文文静的这种幽默,也是吸引我的一个优点.

我对权力毫不动心,只求三餐不饿,平稳退休,业余能够写点东西,写出点名堂,就于愿足矣.目前跟魂哥在法院的信访室工作,他负责督办案件,我负责接访群众.因为又年轻又能写,领导安排我兼顾刑一庭的文案工作.刑一庭是法庭的老大哥,每年都要判出几十个死刑,俨然一个掌管人间生杀大权的杀手.我已经修炼得铁石心肠,罪犯们被死亡逼出的眼泪,我瞬间可以把它们烤干,结出盐晶,作为生活的调味品.有时我想当个执刑者,毙也好、注射也好,我希望见证一个人从死刑产生到死亡发生的全过程.我并非是嗜戮之徒,我在写判决书和报告方面才华横溢,能判死缓的我尽量建议庭长判死缓,能判无期的我尽量建议判无期.全国所有死刑都由最高院进行复核,我参与的死刑判决,从未被推翻过.在我的字典里,这不叫仁慈.我认为人是怕鬼的,鬼却不怕人,从这个角度看,也许人间比地狱更煎熬,既然如此,那就让那些可死可不死的罪犯多留人间一阵,多经历一些痛苦和折磨吧.我之所以会有这样的心境,大概是因为我的生活本身就是一潭死水.魂哥他们曾经嘲笑我:你赶紧生个孩子吧,不然很容易当*的,因为没有后顾之忧,一不小心就无法无天了.我总是一脸无奈道:没有孩子才不会贪污呢,因为没有挣快钱的动力.我说的也算是大实话.猫王抱多了,我发现猫的叫声有时很像孩子的哭声.我是个理性的人,自然知道猫不可能变成孩子,但我不禁幻想,希望有朝一日猫王能长成虎王,于是,我一有时间就会把它带到动物园里看老虎,尽可能给它观摩老虎习性的机会.如果隔离屏不是整块密封的玻璃,我真有可能会把猫扔进虎圈里,给猫找个虎妈.猫其实挺有趣的,跟猫关系最密切的两种动物,一是老鼠,二是老虎,两者都以老字打头,据说在古代是敬畏的意思,人们敬畏老鼠的繁殖能力和老虎的王者之气,猫夹在中间,空余一种悲哀.这又一次印证了我的观点:人类敬畏天堂和地狱,人间反而挤不进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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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条鲅鱼是幸福的葬身盐瓮

以为死在了大海的怀抱

我怕喝酒,最怕跟魂哥喝酒.在我的舌头看来,酒又辣又苦又涩,一点不好喝.但魂哥却说:我第一次喝酒就感觉,操,天底下怎么会有如此香醇可口的饮料!他这句话其实对我影响很深,它让我明白:人的身体机能和感官构造是千差万别的,千万别拿自己的经验去覆盖全人类的思想.刚开始喝是人在公门,身不由己.后来魂哥把我硬着头皮顶出来的灌酒美名在清远文坛上传开了,我就到哪儿都得扎进酒缸了,似乎不拿琼浆洗刷一下花花肠子,我就不配当李白的徒子徒孙.魂哥身为北方男儿,一是海量,二是豪爽,三是抱定了孑然一身喝死算的心态,左手执杯、右手执壶,一圈一圈勇猛拼杀,神佛都挡不住他.魂哥曾说:晚上回到家里,硕大房屋空空荡荡的,孤独使人感伤,无聊使人绝望,还不如醉倒来得自在.魂哥年轻在新疆时什么车都会开,在广阔无垠的土地开车,那叫一个爽!有次他干了几碗酒,开一辆拖拉机下山坡,突突突突,差点掉进沟崖,车轮离地界只剩半米时才拉死了刹制.南下前告别母亲,母亲只提了一个要求:魂子啊,你的酒我是劝不住了,我只希望你答应我一个事,只要我还在世一日,你就不许开车.我和科室几个小青年听到这里,无不拍手称赞魂哥老母亲的高瞻远瞩,要知道,十多年后,国家才在法规上严明了喝酒与开车的天然矛盾.我半开玩笑道:你真该感谢令堂啊,不然我们可能都无缘相识了.魂哥少有地一脸天真傻乐:是是是,多亏有个好母亲.

魂哥的酒风其实非常糟糕,令人讨厌又畏惧的一点是,酒气略微上头便失去控制力,一个劲地追酒喝,没完没了地赖着不走.同桌人陪他继续喝吧,肚子受不了,不陪他喝吧,又无法脱身走人,一则礼貌上要共同进退,二则即便哄然散场,也至少得留一个人陪在他身边,避免酒后闹事或出事,但魂哥每次都不愿意回家啊,牛高马大的,也不能硬拉他回去,要费神斗智斗勇地磨着骗着.魂哥基因里充盈着北方男人的血性,加之生于新疆戈壁,与生俱来有狼族血统,酒水洗去面具后,真性情全出来了,只要三杯下肚,眼底便会红丝奔突、杀气盎然,仿佛如果手边有刀,一定捅插众人.魂哥本来就是一个爱憎分明的人,灌酒后更是容不下半粒沙垢,曾挥舞拳头打过几次人.最严重的一次自然是让他从科长直降为科员的那次,对方也是公职人员,也是一名颇有影响力的诗人.事后魂哥并不后悔,他受不了对方的目中无人.当时同桌吃饭全是文友,年龄有长幼,水平有高低,那人倒是尊敬魂哥,却压根不把魂哥带去的两位小兄弟看在眼里,敬酒不喝、恭言不回、抬手不握.魂哥早自诩作家的眼睛是有毒的,对方的一言一行他统统纳入眼底,胸中怒不可遏,一拳让对方的脸拍在了饭桌上,青瓷碗碟一阵响晃.又是两个拳头过去,劝架的人都晚了,对方已彻底趴在了地上.本来魂哥是要被判刑和开除公职的,是一大帮有政坛影响力的文坛师友,各显神通、奔走托情,才将惩罚降到了最低.当然,这一切的前提必须要受害者点头.好在对方身在体制之内,不得不顾忌方方面面,李述魂既已受惩,也便见好就收了,好歹挣一个气度非凡的名声.我也是后来才知道,那人后来官运亨通,目前是市文联主席,要知道,作协是文联管的.这就是后来魂哥离本地文坛渐行渐远的主要原因.那个事件最传奇的却在后头,话说省作协好几位领导亲自来清远看望魂哥,一为安慰,二为帮嘴,三为了解情况看魂哥有否急需解决的生活困难.在魂哥的复述里,省作协的领导们可爱至极.他们对魂哥说:述魂兄啊,如果你不是打人而是被人打,我们绝对不会跑来看你的,在大众眼里,书生永远跟文弱牵扯在一起,人们认为,作家是最手无缚鸡之力的,你这回勇猛可嘉,为咱们拿笔吃饭的同行争了脸面,我们非常高兴,你是作家中最能打的,是拳手中最能写的,亚克西(新疆维吾尔族词语:好、棒的意思),我们以你为傲!魂哥因祸得了福,省作协的领导瞧起了他,当时正值文坛体制改革转型期,省作协大幅度压缩了专业作家名额,探索推出签约作家制度,魂哥成为迄今为止清远唯一的省文学院签约作家,而且连签了两期.最令人叹服的是,他居然还不是省作协的会员.魂哥作品的数量和质量自然是够了,主要是他对体制和身份的本能轻视吧.文学在别处,确实如此,写十本书,不及打一场架.魂哥这一经历,可谓比朦胧诗还要朦胧,比魔幻现实主义还要魔幻,可遇而不可求也.虽然魂哥身上有这样那样的缺点,但我着实敬重他,对于作家而言,著作等身比什么都重要,文坛是江湖,也是名利场和风月场,就在清远这座四五线小城里,面对编辑卑躬屈膝的男作家、宽衣解带的女作家,一抓一大把.魂哥是为数极少的做到了用作品说话的真正的作家.

被检查出喉瘤后,魂哥彻底告别了酒.他说:我现在的内心很沉静,对酒一点都没了,比白开水还平淡、更无.他还说:这也好,我有大条理由拒绝灌酒了,不是推搪别人,而是封堵灵魂深处那个自己.魂哥不愧是作家,观察能力还是非常犀利的,病房里连上他住了四个人,全是喉咙长了颗粒的,魂哥发现其他三人都是潮汕人,他立马推断出,导致他长瘤的原因,是长期饮用功夫茶,喉管被热水反复烫伤,又被浓茶深度侵蚀.潮汕人不是盛行喝功夫茶吗,他一直以来也有这个习惯,在那些醉不彻底、无法入眠的夜晚.一旦想通了,魂哥顿时身心舒坦,至少证明不是肌体内部的问题,外在的因素都好办,不就是换个生活方式吗,二十年来不是连生活的省份都换掉了,算个啥事儿.

4

———人类的尾巴其实未曾消逝,它的长度约等于回家的路程

我是应该忏悔的.我对不起文文静.我爱上了另一个女人.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我甚至不知道她的姓名,只知道她就住在我们小区.她非常有时间观念,每天都是早上八点出门,晚上八点回家.经过大院门口时,保安们都会放下口中的闲谈和手中的报纸,齐刷刷侧目向她,继而跟随她的步伐一直向远方挪动,唾液在口腔和喉咙打转.我对她是一见钟情,这并不奇怪,真正令我惊讶的是,第一眼看见这个女人时,她的肚子已经装得下一只西瓜了,保安们留意她却要追溯到她的窈窕淑女时期.她从来都是独来独往,我听过保安们的议论,说她是某个大人物的二奶,说她肚子里的不是孩子,而是一套江景洋房.我将信将疑,却并未受影响,反而觉得这个谜让她变得更加有魅力.她每次出现,前胸都会耷拉下棉质围巾的两端,纯红色调,像迎风飞扬的红旗.

我喜欢这种踩踏道德*边缘的刺激感,婚前,我曾追求过一个女同性恋者,在一番狂轰滥炸下,成功让女同性恋者踏出了双性恋的第一步,我之所以如此肯定,是因为她当时还是一个处女.她有个特殊的癖好,亲密摩擦时喜欢交替发出两种叫声,一种当然是她自己的,另一种据她说是模仿她挚爱的女孩.这使我充满快感,无比兴奋,仿佛同时在跟两个女人制造火灾.很遗憾的是,我最终并未能彻底改变她的取向,前不久听说她结婚了,婚礼上有两个身披婚纱的美艳新娘.我跟女同性恋者那段关系非常短暂,分手是我提出来的,我担心再维持下去,在改变她之前,我会先被她掰弯.

有种说法是:女人最丑的时候有两个,一个是老了,另一个是怀孕.我竟然光凭外在形象而爱上了一个孕妇,我竟然能忽略她的肥硕肚子,欣赏她身体其他部位的消瘦窈窕,我竟然能无视她的肿胀鼻头、泛黄眼圈,专注在她脸蛋整体保留下来的紧致美丽.我坚信自己是真正爱上了一个女人,史无前例、无可比拟地爱上了一个女人.我甚至打心底想要照顾这个无依无靠、孤独可怜的孕妇,想要做她肚内孩子的父亲.但我不能做任何事,作为一名人类灵魂工程师,我已无法遏制自己心灵的出轨,我不能再毁了我法律捍卫者的身份,行为上必须死命克制,我只允许自己做一只有眼睛的动物.

魂哥手术后很长一段时间不能说话,这是上天对他的一次鞭策,提醒他已经把表达的才华荒废多年了.而孕妇出现在我的生命里,大概也是上天对我的一次警示吧.魂哥说过,作家的眼睛是有毒的.我的眼睛已经麻木多年了,日常跟文文静相处,我靠的是耳膜和舌头.我必须让第一感官重拾神采,射出两道炙热的激光.为了每天都能见到孕妇,我在早晚两个八点钟前下到大院门口等着,在路边站了几天,自觉还是太过招摇了,索性找个借口,到值班室里陪保安们侃大山,保安们倒是热络,我很快就跟他们打成了一片,跟他们一道,等待孕妇出现,然后放下口中的闲谈和手中的报纸,齐刷刷侧目向她,继而跟随她的步伐一直向远方挪动,唾液在口腔和喉咙打转.有保安们的掩护,我的一切动作都显得那么自然.有时我觉得当保安挺好的,不用动脑,不用费神,吹吹水,吹吹牛,一天就过去了.混迹保安堆里久了,我快成一个保安了,不同的是,他们守护的是别人的生命财产,我守护的是自己的内心秘密.我还帮过保安的忙,其中有个叫陈浩的保安,没犯什么错,就因为为人比较木讷,跟管理层关系不够好,要被公司解雇,还拿不到任何赔偿.陈浩知道我是在法院工作的,见到我时支支吾吾的,还好我在信访室摸爬打滚了多年,接触群众无数,再凌乱的言辞都能还原出本意,我教了他几招,让他留好相关证据,不需找法院,去劳动仲裁部门打个转就好了,最终他也如愿地收到了解聘金.那段时间,我每天晚上都要入侵文文静,我渴望让她的子宫膨胀,也许这样能让我很快忘掉那个爱戴红围巾的孕妇,也许我爱上的不是孕妇本人,而是生命诞生的壮美过程.

不管怎么说,文文静始终是我最爱的女人.认识她是在我大学毕业后的第一份工作上,我们是同事.当时我们同在广州奋斗,过着人模狗样的生活.她本是土生土长的湘妹子,大学也是湖南数一数二的高等学府,却鬼使神差地飘到广东省会,飘到我的身边来了.除了用千里姻缘一线牵来形容,我别无它句.吸引我的是她的善良和纯真,还有她那张圆月一样的脸,和那双弯月一样的眼睛,笑起来像是两座发电厂,能让我的灵魂滚烫震颤.遗憾的是,婚后,电力彻底消失了,似乎江河断流了.我和文文静走到一起,最早开始于一段同行.有几次加班到天黑,我有了机会送她步行到地铁站.彼此的交谈多起来了.渐渐觉得从公司到地铁站的那段路太短了,于是默契地出现了绕道,我们会到商场逛街,或是到咖啡店边喝边聊,有时甚至是围着某个大型建筑物转圈,让汗水挥洒得更淋漓一些.心照不宣的理由是为了完成嘴边的话题,但往往等结束了节外生枝之后,话题早已轮换了几个,抵达地铁站口时,又是新的未完成话题.后来,慢慢发展成每天都在街道上信步闲谈,只有我们两个人,要尽量绕到偏僻弯曲的小径,尽量不让熟人看见,办公室恋爱是公司明令禁止的,一旦被发现,两个人必须有一个拎包走人.那段疾走如风的日子是我生命中最快乐的时光,两个人似乎有用不完的劲,噔噔噔噔地穿行于拥挤喧闹的人群,整个世界只有彼此,汗流浃背是我对热恋的朴素印象.我之前的那些女朋友不过是情感和的需要,我在文文静身上第一次感觉到了知己知音对孤独灵魂的慰藉.怀揣多年的文学梦想,让我的脑海和心灵承载了太多古怪另类的想法,在当今这个唯财是论的时代,我早已学会了沉默,因为每次松口让真实句子溜出嘴边,换来的都是冷笑与热讽.文文静是个理工背景的女孩,身上也是随时都能抖落奇葩论调,尽管我们不一定全都赞同对方的观点,却完全能理解与包容,甚至是欣赏.我有一句名言:一切不正常都是正常.而她居然也能引用梁启超在《李鸿章传》开篇的警句:天下唯庸人无咎无誉.那一瞬间,我听到内心一个诚实而铿锵的声音:我要娶她.按理说,作为一个有过不少感情经验的我,表白起来不应那么笨拙,我开口前酝酿了十个以上的说法,但一张嘴便紧张得全都抛诸九霄云外了,响进文文静耳朵里的是这样一句:我想我们是不是有点两情相悦?文文静开始滔滔不绝述说我们相识一年来她的心路历程,她说我俩分属两个不同的省份,可能不久将来,她将离开广州,返回故乡定居,我俩将永远分开,不再相见,好不舍,好唏嘘.她絮叨半晌,有点语无伦次,末了也没个答复,地铁站突然到了.此后一周多,我们仍然每天并肩游走在广州的大街小巷,似乎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过.我后来才知道,我那个傻呆的句子在文文静心中泛起了非常大的波澜.每次跟她忆苦思甜,她都会调侃:一般人表白都是从自己出发的,你倒把我也考虑上了,两情相悦,哈哈,你让我怎么答!我抓抓脑边发际:我笨,说明我真,说明我遇到你之前是一张白纸.文文静一个又快又轻的巴掌落在我的肩胛:鬼才信你呢,风流才子加多情种子.停顿一会她继续说道:你这个说法其实反映了你内心的一个态度,你不喜欢单方面的情感付出,如果我有半点拒绝,你会马上转身走掉,永远消失在我的世界里.我严肃深情起来:你说对了,这个态度只对你一个人,其他女人我会深入追求和进攻,但我绝不勉强你.文文静已然泪流满面,却还硬着嘴皮子:因为你不够爱我.我在关键时刻是能做到不厌其烦的,双手捧着她的小圆脸:因为足够爱你,才打心底尊重你,尊重你不受侵蚀的灵魂本真的选择.

我如此深爱文文静,却也会对一个孕妇精神出轨,这个事令我深刻意识到,人的灵魂是不受道德*和情感捆绑束缚的,也不受人的意志影响改变,它有最真实的声音.我和文文静的第一次亲吻发生在表白后的第七天夜里.我们照旧用脚步丈量广州,很晚很晚了,我们止步于火车东站,在经过西侧第三根柱子的时候,她停住了,转身向我,楚楚动人的眼睛三十度仰视,珠子汪汪,能滴出水来,她说:红兵,我想吻你.然后就闭上了眼帘,亲上来.我感觉她下唇连接下巴的部位非常软薄,似乎稍微用力,就能压断.我们谁都不愿意拆散黏合的嘴唇,就这么自然地轮换着脑袋的侧边.那个吻历时半个钟点以上.后来还是提出开始的人做出终结,她轻轻松开,距离很近,说话时双唇还能触碰到我:地铁要停了.我赶紧看看举起的左手手腕,估计末班车已经开出了.她的住处比较远,如果选择打车,没有七八十绝对下不了车.而我是跟几个兄弟一起合租住的,带她肯定不方便.我们并无太多杂念,一拍即合,到附近找间小旅馆熬一夜.令我自己都啧啧称奇的是,整整一个夜晚,我们共处一室却并未发生任何关系.分别洗了澡,又穿回原来的衣服,抱在一起,站在床上,跳着慢舞,没有音乐,但彼此的节拍是那么和谐,仿佛触碰着的肌肤把两个人的血脉和神经打通了、连接了,彼此能听到对方心中的旋律.谁也没有再提出亲吻的需求,就是简单、纯粹的摇摆、律动,感受两个身体的共振.我们完全不知疲倦,再次查看时间时,惊讶已凌晨三点.我们平躺着睡,中间的手温暖地拉着,天亮时醒来,手依然没有松开.为了不让公司的同事发现我们两个人的衣服都没换过,我们考虑得非常严谨细密,想到了商店上午至少十点后开门,不可能采取购买衣服的便捷途径.我们只能早起,文文静正常上班,我则先赶回住所,换一身衣物.第二天整整一天,我们不但不困,甚至还比平时更有活力,当天傍晚下班,我们仍然畅快同行,不同的是,两人的手拉在了一起.文文静至今没有给我一句明话,我们的爱情故事只有表白,没有答复.每当我打趣地说我俩严格意义上并未开始恋爱,文文静便会甜蜜温馨地笑道:既无开始,便无结束,就让我们将现在的状态一直维持下去吧.我总会感动地补上:直到永远……

5

———大地辽阔,足以容纳我那颗不安分的心

关于魂哥的第二段感情,我从杨树林口中听到了另一个版本.魂哥在高新区工作时,杨树林是他的顶头上司,两人有过一段过从甚密的日子,分开工作后,却没见他们再聚首过.一次聚会上,杨树林知道我跟魂哥一个办公室,而彼时魂哥生瘤的消息已经在文坛传开了,杨树林便过来向我了解魂哥的近况.酒冲开了话匣,他笑道:述魂这个人啊,我最清楚了,不喝酒时是个高于灵山的圣徒,一旦喝了酒,即刻成了低于烂泥的凶狠歹人,他有过一个老婆,领没领证我也摸不准,反正还没摆过酒席,那姑娘精明得很啊,她的单位要在云南开设新点,她第一个就报名了,她是要以这个机会彻底离开述魂,当然啦,刚开始接触时谁都会以为述魂是好人,了解深了不免后悔,听说他醉后态度恶劣,打过那个姑娘好几次,换谁都得走人,找个合适的借口不过是给彼此留个面子,你看她离开了这么多年,从未回来看过述魂就一清二楚了.这个杨树林还说了几个文坛名人的坏话,我自认跟他不熟,初次见面他便如此慷慨解囊、倾吐掌故,我觉得可信度是极低的.我还不至于毫无保留地相信魂哥那些绝对自信的话语,不过是作为我深入理解他的一个重要角度罢了.我是把他的叙述当作虚构的小说来吸纳的.文人相轻,自古有之.魂哥既是这种弊病的受害者,其本身又是患者和传播者.在魂哥嘴里,文坛好像一无是处,他生于这个时代,是鹤立鸡群,注定要被埋没的.魂哥自觉地将自己放逐和边缘化,刻意与文坛保持距离,他认为:狼和蚂蚁才会成群结队活动,狮子和老虎从来都是独来独往的.到了后来,他几乎不再参加任何文学活动,只出没于大小酒席,而酒席也是以工作和友情为主,很少与文学相关,他宁可参加以前单位的一个青年司机的饭局,也不参加作协某领导的二婚宴会.有件事我印象很深刻.我认识一个叫削风的诗人,年龄跟魂哥差不多,但体态偏胖,他见我在国家级的刊物上发表过组诗,喜欢隔三差五约我出来聊天.我曾经跟魂哥说起过这个人,魂哥说:我跟老削认识好多年了,是好兄弟.我后来得知,削风是杨树林在制袜国企时的部属,两人相识的牵线者必然是杨树林.制袜国企改制后,杨树林分流到了机关单位,日子反而幸福了,而削风则只是获得一笔可怜的赔偿,成了自由职业者.他是外地人,又要养老婆和女儿,生活过得非常艰难,创办了一家文化企业,是个光杆司令,不断往里头砸存款也不见一点涟漪和回响,平时写不少诗歌,却始终难以发表.终于在某个明暗交替的黎明,因心肌梗塞猝然离世了.我参加了削风的葬礼,杨树林和自称是削风多年好兄弟的魂哥并没出现,在杨树林口中,削风的心脏病是内忧外患引发的,言下之意是,死了倒是一种解脱.我向魂哥请假时说明了原因,魂哥只是表达了一下惋惜,然后掏出一百元,让我替他上点薄礼.我说:大伙私下定了,统一标准给五十元.魂哥又翻了翻钱包,正好有张五十元,抽出来递给了我.经过这个事情我明白了,魂哥口中的兄弟,其实是四海之内皆兄弟的兄弟.

这引发了我的一个思考:作为人类灵魂工程师,作家本身的灵魂如果不够崇高、纯洁、丰厚、完美,如何去影响、指引、改造其他人的灵魂?作家是人类的一员,不可避免会有过错、残缺、片面、纰漏,那么是否作家所做的一切灵魂宣扬都是优劣、好坏、正负共存相生的混合体?魂哥曾经给我普及过人类灵魂工程师的典故,说是最早出自前苏联领袖的斯大林之口,用于褒扬作家群体,后来被另一位前苏联国家领导人加里宁引用,用于嘉奖教师群体.于是,人类灵魂工程师既可以是作家,也可以是教师,甚至一直引发这两个群体的争论.魂哥自豪笑道:在我身上,这种矛盾完全不会存在,因为我是教师出身的作家,所以我是绝对的人类灵魂工程师.他说得实在而无可辩驳,我只好表现出应有的羡慕:作家不应该是一份职业,全职写作意味着脱离社会脱离生活,将是写作死亡的开端,我觉得作家最理想的职业是大学老师,时间空闲,适合写作,可作科研,提升思想,最主要一点就是魂哥你说的,当老师的作家才是真正的人类灵魂工程师,虽然我目前在机关单位工作,但只要有机会,我一定会转到大学去,到塔尖做南柯一梦.魂哥哈哈乐了:可惜你是公务员,评不了作家职称,不然先混个一级二级作家,一转过去就是教授副教授了.我确实被戳到了痛处,但死活不认:教授和讲师一样教书育人,无分贵贱,只要灵魂足够伟大,必然影响万千莘莘学子,桃李满天下!魂哥差点没把嘴边的茶水喷落一地:你小子一天到晚谈灵魂,你懂灵魂是什么吗?我被突如其来的本质问题敲了个脑袋空响,索性赖皮地谦虚起来:愿闻高见.魂哥指着办公室墙上的落地镜子,道:你去照照.魂哥又说:你看见自己了吧,亚克西,现在你离开镜子的视野.魂哥再说:你看不见镜子和镜子里的事物了,但你已经在镜子的世界里留下你的一片灵魂了.魂哥的逻辑启发了我,我马上接过话题:我们家有只天生额头刻着王字的猫,所谓灵魂,其实就是我们每个人额头那个看不见的王字,只要一沉思,它便光彩照人.我是后来才理解透彻,我与魂哥对灵魂的表述其实隐秘地反映了彼此不同的心灵状态:他在镜子里留下了一个时间刻度,成为永远不变的记忆与历史,恰好与魂哥从不被外界侵蚀灵魂、毒害灵魂的顽强执着一致;而我所隐喻的额头王字,是思考的皱纹,必然将随岁月积攒而不断加深,我可能更适合站在人类灵魂工程师的对立面,做一个被改造灵魂的人,但如果一个人永远不忘初心,永远停滞在生命最初的高度,他又如何有足够的能量和资格去改造人类的灵魂?

我在高中时代便听过一节魂哥的文学公开课,到我再次见到他,跟他成为同事时,中间隔了生死两茫茫的十年.十年前的印象和十年后的深入接触,我并未感觉太多出入与惊讶.魂哥似乎是个被时光遗忘的人,魂哥曾说:我很早就长白发和掉黑发了.而魂哥是新疆汉子,从小被沙漠的风吹拂,脸皮粗糙而沟壑丛生.因此,十年过去,魂哥的模样是完全没变的,更别说他的潇洒、自信、思想独立的气质,就像小龙女在山崖之下生活十六年仍然内外如初.高一时,我是学校文学社的成员.魂哥来作公开授课时我有优先入场资格.我初中时就有文学梦想了,当时还比较幼稚,写了几本密密麻麻的笔记,全是武侠和侦探.本来我是一个偏理科的学生,初二那年一天到晚在构思伟大的纯文学小说,硬是把自己的思维从偏理转成了偏文,但又因为我的偏文纯粹喜好虚构与创造,跟应试教育刻板庸俗的文科格格不入,所以数理化成绩遭遇滑铁卢的同时,文史政的成绩一直处于半天吊状态.中考我是很勉强才进入市一中的.上了高中,情况更糟,我从偏科变成了偏非应试,即所有应试教育的科目都一塌糊涂.我对自己不免产生怀疑,究竟自己坚持的文学道路是否正确?能否给我带来光明?就在这种状态下,我听到了李述魂先生的课.他是以作家的身份被邀请到学校跟同学们分享文学经验的,可以这么说,他是在座几百号学生亲密接触的第一位真正的作家.魂哥介绍了他梦里写诗赋文的经历,我至今记得他信口引用了他在梦里写出的一个诗句:天空飘下一串脚步.当时他并没有朗诵出后面的内容,只一句便让我心魂震荡,那种飘逸与诡秘的气息久久环绕,画面感极强.他还分享了自己创作史诗《太阳帝国》和长篇小说《向北阳台》《天山脚下的小痞子》的经验.他说:写作史诗《太阳帝国》时我借鉴了《西游记》的人物结构,四个人加一只动物,身份与性格自然是全新的创造,下笔之初我便铆足了劲,要写一部至少是长度超越《荷马史诗》的史诗,《伊利亚特》和《奥德赛》加起来约三万行,我一部《太阳帝国》便是四万行,别说你们不会相信,就连现在的我都不免惊疑,完成《太阳帝国》的初稿我只用了一个多月时间,家里备好粮食,足不出户,每天只睡三四小时,马不停蹄疯狂码字,窗外吹来阵风,满地都是头发,写最后一个句号时,钢笔犹如铁划银钩,硬是从稿纸末端钻出一个小洞来,我兴奋地把笔一扔,冲出房屋,发足狂奔了十公里,大有李白诗句的境界———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我个人对魂哥长篇《向北阳台》的名字非常喜爱,魂哥说他买房子第一条标准是要有一个朝向北方的阳台,尽管他不可能通过这个阳台眺望到北方故乡新疆,但他闲来无事便会在向北阳台上驻足远观,心灵是可以穿山越海的.我觉得这个名字充分体现出魂哥作为一个诗人的浪漫与深情.那次讲座对我影响最深的一点是魂哥关于作家三毛的看法.当然,在这里写出来,势必会得罪三毛成千上万的读者,但为了真实全面地表现魂哥形象,我必须忠实记录下来.我初中就读过三毛的散文,一直觉得名过其实,似乎她的形容词是写好了文章之后生搬硬套地加在名词和动词前后的,一点都不和谐.但我身边的文学小伙伴们纷纷表示出对三毛的赞赏,语文老师更是对三毛推崇倍加,只要我说出自己这个真实感觉,听者便会一脸不屑地回应道:你不懂三毛,不懂文学!魂哥是第一个在三毛问题上与我英雄所见略同的.魂哥说:华语文学,散文最弱,散文作家中,男性完全不忍卒读,只有寥寥几个女性可以勉强过目,张爱玲的小说非常好,散文也不赖,其次是席慕容,真情实感令人动容,很多人喜欢三毛,我却不以为然,她的感情与经历是比较特殊,但写出来的文章有着堆砌辞藻的弊病.现在回头看,魂哥的话多少存在一点偏颇,但在当时的我听来,简直是知己之音,不仅是对三毛的判断,更有对张爱玲和席慕容的肯定,她们也是当时的我喜爱的两位散文作家,魂哥的这番话仿佛是来自于文学权威对一个初生牛犊品鉴水平的高度认可.很多年后,当我可以跟魂哥面对面、杯碰杯交流时,我也阐述过自己对文学的看法:文史哲三体,历史取其广,哲学取其深,与其让文学取广深而自显拙,不如取其本属并擅长的高,文学之高,在于精神的挺拔、在于人物的矗立、在于大象无形的雄伟,文学一旦致其高,穿透云霄、摘星月日,于巅俯瞰,一览众山小,大地自见其广阔与深邃.魂哥当即表示赞同,是否真心自难说.与其说那次讲座给我多少启发意义,不如说是一种激励带来的坚定,从此以后,我的内心变得淡定从容了,时间会证明我的正确.灵魂深处有了底气:我一定能成为一名真正的作家!

6

———我所暂居的乡舍

绝非大地的主角

它们只是一根瓜藤一声鸟鸣

一粒尘埃的配乐

我会不断回顾这些年走过的文学道路,究竟文学给我带来了什么?我认为,是让我看清了灵魂的模样.这么说可能有点玄乎,形象一点表述,是:让我裸露肌肤也不会被蚊子叮咬,蚊子很轻很轻地附上来我却能第一时间察觉.文学给了我不容外界一丝侵犯的傲气与孤绝.我的心灵曾被三部作品震撼,每部作品都是一个悬梯,引我登上更高的观景台.第一部是卡夫卡的《饥饿艺术家》,据说是卡夫卡本人最喜爱的作品,临死前几天卧病在床仍然翻出来重温,读得泪流满面.我是在高三的一个晚自习时间偷偷阅读的,当时教室一片雪光闪闪的白炽灯,世界安静得只剩下几把吊扇的嘎嘎响.读着读着,我身处黑暗、焦虑、迷茫之中的灵魂仿佛被一盏追灯照亮,通体纯净透明.我就是那位饥饿艺术家,每一个字都是我滴血的心灵写照.这个短篇给了我巨大的精神力量,使一个成绩徘徊在大专与普本之间的学生,在高考一战超水平发挥,冲上了重点本科门槛,从而彻底改变了我的命运.第二部是大一时阅读的陀思妥耶夫斯基的《罪与罚》,主人公杀了人却无人发现,没有外界惩罚却内心痛苦煎熬,主动向别人述说秘密却被当作玩笑,这种病态叙事仿佛一只铁拳,重重地打在我的心壁上,山崩地裂.整整一个学期,我过得浑浑噩噩、虚无缥缈,就像一具行尸走肉.从那以后,我不再遮掩自己的秘密或者隐秘发现,大胆说出来,我十分清楚,越是理直气壮,越不会有人相信理解.第三部不是文学作品,是弗洛伊德的《梦的解析》,如今回想,它主要分析的是梦中事物与现实精神的关系,更像是现代版的周公解梦,我已想不起当时为之天昏地暗的原因,但着实经历了一段漫长的幽暗无光的日子,当时,我觉得身边所有人都那么、丑陋、阴暗、邪恶,世界是那么锋利、坚硬,自己是那么孤独、脆弱、渺小.我也早已想不起来自己是如何走出阴霾的,自从触碰到了宇宙中最黑暗的棱角,一旦重回阳光之中,一切只剩下天真、美好、希望.这部作品也让我冲出了文学的包围圈,吻到了哲学的纱套.我明白量变引发质变、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的道理,这三个作品只是三场爆炸火灾的导火索,值得感恩的是,它们是那么圆满地让我接受到天堂、地狱、人间的洗礼.我最终回到了人间,我将用我的语言改变世界.我写作,是因为我找到了写作的价值.写作不在于表达和塑造了什么,而在于通过创造一种崭新的文学语言,从而带动并改变人类的思维模式,最终实现对世界的改造与推进.

我想起魂哥那部名叫《天山脚下的小痞子》的长篇,其实我跟魂哥一样,身上多少有点痞气,这大概是才华横溢者的通病吧.我曾说我的性史里铭刻着三种值得自豪与激奋的女人,前面已透露了两种,第三种吧,说出来可能会被对号入座,伤到现实中的人.第三种是近亲,我只能说,也许是堂姐、也许是表妹.道德*上似乎只禁止至亲发生性关系;法律和科学只禁止近亲婚育———容易导致后代夭折或者畸形———却并不反对近亲发生性关系.但在现代社会,爱情的功利目的往往是婚姻,既然近亲不允许结婚,那么自然极少发生近亲恋爱,于是,近亲性关系更是凤毛麟角.因此,我的这一经历,绝对可以成为一段令所有人艳羡又难以启齿、诛伐又理据乏力的传奇.别问我这是真是假,即便问了,我也会只笑不答.小说的基础是虚构,读者产生将信将疑的感觉,这本身就是对作家最大的褒扬.作家嘛,要写出别具一格的作品,首先要有与众不同的阅历.但作家要想持续走下去,又必须回归正常生活,将写作还原为一门爱好和工艺,因此我非常庆幸自己在恣肆混乱的游走之后遇到了能够让我安放心魂的女神:文文静.跟她开始恋爱没多久,我有过一年的居家写作、坐食山空的日子.我要用一部长篇总结我二十多年人生的感悟与经验,然后重新出发,迈向写作的更高台阶.整整十二个月,文文静没有半句怨言,甚至没有半个负面的表情,两个人共用她一个人微薄的薪水,在广州那个大都市,有时坐公交车都是一种奢侈,周末出行到某个地方,可能要转两三趟车,两元钱车费要翻几番,如果要去的地方不止一个,两个人来回随随便便便一掷几十大洋.还好我俩有神行太保的基础.文文静曾说:我知道你很有才华,但是这不是我最看重的,跟你在一起不到半月,我便坚定了信念,我要与你结婚,相守一生,那种感觉是那么强烈,打动我的是你的像我爸爸一样温和厚实的性格,我无条件支持你的文学梦想,但我的选择并不涉及半点对你可能成功的期盼,即便你的写作一直没有起色,只要你永远对我好,我就会自始至终那么爱你,我爱的是作为人的你,而不是作为潜力股的你.我对这番话是不满意的,我当然希望她,既爱我的性格,也爱我的才华.这样才能让我区别于普通人,满足我超越平庸的自尊.

曾经我认为余生将只爱文文静一人,却半路杀出了一个程咬金.当密闭的心灵被一名孕妇冒失粗暴地撞开一个窟窿,我是惊惶而痛苦的.我第一次发现,居住在我的皮囊下的那颗灵魂是那么叛逆独立,在它面前,我压根没有一丝话语权.在它的驱使下,某个雨夜,我把卡罗拉停在了她躲避的屋檐跟前.摇下右侧车窗,侧身向副驾驶室,用眼睛眺望,落在孕妇苍白寡淡的脸上.我问出了邪恶的一句:需要帮忙吗?我能感觉到自己那副若无其事、故作热心的神情,那一刻,我鄙视自己的阴暗与虚伪.不到半小时,我已经陪她一起出现在了人民医院的妇产科,之前她忽感肚子不适,必须检查清楚才可安心.我没敢搀扶她,只是帮她提包,跟她并肩同行,我注意到她的百会穴正好与我的眼睛齐平.突然产生一个想法,似乎自己在履行着一个丈夫和准爸爸的职责.医生检查和公布结果的时候,我甚至为她肚子里的孩子担惊受怕.还好并无大碍.送她返回小区的路上,她反复表示感谢,点头致意的样子,像个纯真的少女.此后,每次在小区人行道上遇见,彼此会点头微笑.有一次,我鼓起勇气说出了一句本应在送她去医院那晚说却又忘了说的话:你记一下我的手机号码吧,以后去医院打不到车,随时找我.说随时的时候,我是很随意的,却没想到孕妇竟真会在凌晨两点给我拨电话.静谧的夜里,孕妇娇嗔的声音从话筒透出,弥漫在整个房间.幸得枕边的文文静睡眼惺忪,似无察觉.我撂下一句:领导急找,出去一下.我可能一直处于迷糊眩晕的状态,以至于后来被人盘问也回忆不起更多的细节,我只记得,离开她家时,她的身体是用我们不久前在混乱中扯下的薄纱窗帘遮盖的.反正那晚过后,我的性史里多了一种特殊人群:孕妇,而且是孩子与我毫无骨血关系的孕妇.

7

———我不过是伟大汉语的搬运工把最美的青砖白瓦砌成内心的教堂

进一步化验的结果出来了,魂哥的喉瘤是恶性的,而且已属晚期.魂哥表现得异常平静,笑笑地对我说:现代医学还是有机会治愈的,请你帮我保守秘密,第一,我不想跟新疆的家里人说,甚至不愿意溃败地回去,老母亲已经八十多了,她承受不起这个重磅炸弹,即便我死了,能瞒一时是一时吧,如果老人家能在毫不知情的状态下百年归老,也算是我作为不肖儿子的一桩孝举,当年我南下广东,是要来闯出一番名堂的,我给自己立下过誓言,不成功,不成仁亦不回,即便是落叶归根,我也不希望是在生前,如果我不幸客死他乡,有劳你将我的骨灰运送回去,十年内不需通知我的亲人,我的存款足够让你帮我找一块朝南的好地,就这么埋了吧,第二,我不想告诉清远这边的兄弟和熟人,我不希望一个原本不属于这块土地的人,给这块土地上的人们平添哀伤,几年前的一个国庆,我曾被兄弟们误以为醉死在家中,引出了一个大场面来,我不想那样.

魂哥曾跟我说起过那件事,那年国庆前,他的手机卡要更新换代,在营业厅试用时还是正常的,回到家里随手一扔,他家没装固话,假期七天手机没有响过.魂哥不喜欢玩手机,在家里无非三件事:阅读、看电视、喝功夫茶.当时他自己都觉得奇怪,平时不说天天有酒局吧,一周三四场是跑不掉的,整个国庆假期居然没有一个电话进来,他也并没多想,思忖着也许大家伙都利用黄金周到外地看人头去了吧,于是在茶水里安静地浸泡了七天.最后一天,晚饭时分,他到楼下吃了个兰州拉面,心满意足地晃着回家.临到寓所门口,发现停了两辆仍在闪着红蓝灯光的警车,心里嘀咕这一带的治安真不好,许是又有案子发生了.转眼又看见潘雨龙的老婆站在前面昂头向上,魂哥大声喊了一下:嫂子!潘妻扭过身来,望着魂哥的脸,登时唇白面青,双膝一软,倒在地上.他下意识地摸了摸自己的下巴,难道是太久没刮胡子,成了凶神恶煞的钟馗?连忙过去扶起潘妻,强调:嫂子,我是阿魂.潘妻仔细端详了一番,慢慢才回过神来,连忙抬头向楼上大吼:老潘,快停手,老李还活着,老李在这里!魂哥这才注意到,自己阳台的防盗网上爬着两个,后来他才知道,潘雨龙一行十数人当时已经围拢在他家门前,手上操好了家伙,随时准备撬门进去.原来国庆假期前几天,兄弟们每晚都想约魂哥出去喝酒,但电话怎么都打不通,一天一天过去,兄弟们意识到问题可能大了,喝酒的人最怕的就是醉了再也醒不来,况且魂哥是单身独居,万一死了,等尸体发臭可能都不会有人发现.潘雨龙约上几个跟魂哥要好的酒中豪杰,其中一个叫刘瞬间的人,是看守所的领导,调来了警车和狱卒.潘雨龙的老婆跟魂哥也熟,要一起来看看,却又不敢上楼,怕打开门时看见蛆虫乱爬的恶心景象,于是在楼下干等着,这才避免了魂哥的门窗遭受分筋错骨.魂哥豪气干云,一票请了两大桌夜宵,大家边吃边聊,有三两个人说到或听到动情处,落下泪来.魂哥朗声笑道:谢谢大家,我又活过来了,如果不是经历了这次假死,我都不知道大家对我是这么的深情,你们给了我一个提前目睹自己死后人们哀悼场景的机会,仿佛是一次死亡的演习,哪天我要是真死了,想到大家会如此紧张和悲伤,我是可以瞑目了.魂哥之所以拒绝将喉癌晚期的消息透露给兄弟们,大概是不想看到类似的场景再次上演吧.这次他有了经验,知道兄弟们天天找他喝酒,一旦有什么情况,绝对瞒不了多久,反正自己不能喝酒了,索性连眼睛也不“陪酒”了,开始减少乃至不再参加大小酒场,收心养性,闭关写作,老骥伏枥,横空出世.没过多久,传来了莫言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消息,我对人选并不意外,也着实为中国籍作家折桂感到高兴,甚至构思着该如何去挖苦魂哥.

那段时间,魂哥接触最多的人就是我了,我不知道他有没有这个感觉,反正我觉得自己像是他的儿子,正应了那句:一日为师,终身为父.我们有了更深入的交流.我也问过他儿子的问题:魂哥,你一生无后,会不会有点遗憾?魂哥昂了一下杯子,不是酒,也不是茶,就是简单的白开水,然后笑道:你错了,我是儿孙满堂,十几部长篇,几大部长诗,数之不尽的短诗,人间一趟,我没白来.我也毫无顾忌地开起了玩笑:亚克西,我也整出了长篇,短诗少说也几百首,怎么我还是想着要生个孩子?魂哥不假思索道:因为你还没写出自己满意的作品,呕心沥血的作品,你想想,我们男人要生个孩子不过是十秒钟的痉挛,而写出一部惊天地、泣鬼神的作品,要耗费多少心神,至少比女人十月怀胎的时间要长很多!我突然认真道:魂哥,你最近感性了许多.魂哥不屑道:你的意思是,我之前很理性?我续道:不是这么说,咱们毕竟是作家,不可能被理性主导,但在我的印象里,你是像海明威那样的铁汉.魂哥幽幽叹了一口气:这是当下我最伤痛的事,我曾经坚信,自己是一个绝对不会被世界改变、同化、俘虏的人,但是人生四大事,生、老、病、死,实在太沉重、太强大了,今时今日我的人格与精神是“生”字造就的,我还不算老,“老”字在我身体的作用力还不明显,而这次的疾病以及它所携带着的死亡,着实给了我的灵魂一记重击,我深切地感受到它们对我的侵蚀、荼毒、摧残,作家是人类灵魂工程师,从前,我认为要想通过文学作品改造人类的灵魂,必须首先把自己的灵魂锻造得刀不入、百毒不侵,同时我又会不可避免地产生质疑,既然我自己的灵魂不接受世界的殖民和异化,那么我有什么*资格去改造别人的灵魂,或者说,作家是否真能起到改造人类灵魂、改变世界形态的作用,而现在,我确证自己是可能被世界折弯重塑的,这倒是解脱了多年的困惑,强化了我对文学无用之用的信心,与此同时,又带来了一个新问题,思想有时候是软性的暴力,每个人都应该是独立自主的,作家是否有必要去改造人类的灵魂,又是谁赋予作家改造人类灵魂的权利,将心比心,你愿意自己的灵魂被别人明目张胆地改造吗,如果答案是否定的,那么我们搬运汉字去缔造心中的教堂究竟还有什么意义,还有什么意思?

8

———从此,印堂高阔不再有愁绪的波纹和虎啸的王痕

我被逮捕了.因为孕妇在那个夜晚死了.小区保安夜巡时曾碰见我神色匆匆地推开死者所住的13 栋玻璃门,警方说,现场有挣扎扭打的痕迹,没有财务失窃情况,女死者应该是被人奸杀的,而我是第一嫌疑人,因为法医在孕妇体内检验出了我的.警方强调:孕妇也不放过,一尸两命啊,真够残忍的!我被隔离审查,我是那时才知道孕妇名叫俞晔云.几十个小时无间断、密集式的问题轰炸,令我的精神异常紧绷、脆弱.我只感觉时间走得越来越慢,甚至趋于停滞,我清晰地听见自己每两次心跳之间是一个翻越高峰的过程.我感觉自己成了卡夫卡《审判》里的K.文文静得知我被抓,连忙找到了我单位的领导,与有关方面多番斡旋后,我得以保释回家.我对文文静说:谢谢你相信我.文文静双目无神、面如死灰:暂时救你,只是要听你亲口说一句,你有没有做?这个问题非常复杂.我依稀记得,离开孕妇家时,孕妇还朝我亮出了娇媚又满意的诡笑,她像睡美人的经典姿势一样侧卧,右鬓枕着右拳,右肘撑着沙发,身体曲线起伏如笔架山脉.但我能跟文文静说,我没做吗?不能,至少孕妇体内的确实是我的.即便我没有杀孕妇,也足够让文文静心痛绝望了.于是,我只好保持沉默.作为法律工作者,我在大脑里疯狂检索可能有用的知识信息,但是最大物证,我是有口难辩,小区里住户和保安都表示,从未见我与死者有认识相交的迹象,保安们诚恳地透露出,我曾跟他们一道,望着死者的婀娜身姿吧嗒吧嗒流口水.在所有人眼里,我和孕妇是陌生关系,我无法自证,是偷情的产物.谁会相信一个怀胎八月的孕妇还愿意跟男人偷情!现场的窗台、茶几、沙发、地板都找到了我的毛屑和指纹,我戏谑地发现,与激斗所制造出的环境痕迹很可能只有一线之差,常人根本无法分辨.好比手摸极寒的冰块,会有烫的错觉;肌肤触到热开水,像是触到了零度以下的闪电.爱与恨到了极致,是共融共通的圆.

法院的工作经验让我知道,国内司法体系发展到如今,主观的冤假错案已经很少很少了,但被很多人忽略的客观冤假错案却时有发生.所谓客观的冤假错案,就是所有关键的证据都巧合地指向了无辜者,非人为制造,却不容辩驳、无从洗脱.我知道一个案件,一个初中女生被一个校外无业青年了,当时法院轻判了施暴者四年有期徒刑,理由是,两人是情侣关系,一时闹矛盾,女生便把他俩正常的关系以的名义告上了法庭,考虑到女生毕竟是弱者,就没有追究她诬告的罪过,在性的方面,法律还是以保护女性为主的,而且该女生才刚满十六岁,仍算未成年人,于是采取将男方入罪但轻判的方式.女生的母亲,一个叫余停的女人,为此连续了近十年.我进入法院信访室工作后第一宗案子接触的就是她.当时,那个女生早已结婚生子,有了幸福家庭,老女人余停仍然不断,不断揭女儿渴望遗忘的伤疤.我认真研读了卷宗,也向当年的关键各方深入了解了情况,发现这同样是一桩客观的冤假错案,校外无业青年喜欢那个女生已经多时,他以追求为名不断接近那个女生,女生一概拒绝,但双方毕竟相识,尚未扯破脸皮,于是有了不少成双出行的机会,其他人便以为他俩是早恋和隐恋,等无业青年终于对追求失去了耐心,采取霸王硬上弓,便造成了当年法院轻判的效果.我曾把自己的发现报告给了魂哥,魂哥一脸不屑地回应:你小说写多了吧,案件早已终审,而且过去十年了,你现在去回溯,了解到的情况必然是失真的,你不能以失真的材料作为基础去全盘推翻旧案,奉劝你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吧.我的质疑很快被余停的疯狂行为消解了,她竟然见到像领导模样的人便冲过去抱住亲吻,甚至在一些大型会议的场外脱光衣服,一丝不挂地咆哮口号.对于这种想钱想到发疯、黑心黑到都黑透的女人,还是保持距离为妙.

我正是不幸地陷入了这样一种无物之阵,能够拯救我的,唯有命运本身.想通了这点,我反而轻松舒爽了,索性彻底放下纠结,听天由命,好好享受保释并停职在家的生活.或这么说吧,生活本身已经有太多苦闷与烦恼,压得我无暇为自己的未来分神思考.就在这个当口,魂哥出事了,不是病发,是自杀.我还得抽身去料理他的后事,当然,具体事务有他的那些酒肉兄弟,我主要是做些维护他名誉的工作.小区里的熟人都给录过口供了,流言蜚语更令我的秘密传播得360 度无死角敞开在刺目阳光下.我是能不出门坚决不迈步,迫不得已要出门,必备帽子、墨镜、口罩、围巾.而世界最大的裂缝来自于家里,从派出所回来的头三天,文文静没有跟我说过一句话,也没跟猫王对话,我苦思冥想,怎么都记不起她那时而活泼可爱、时而夺魄勾魂的动听嗓音.我以为当我抱着她时,她会推开我.我倒真希望她推开我.但她只是像一棵松树一样一动不动,叶子全是尖针.我剥光了她的衣服,开始在她身上挥汗如雨地耕耘.她在我的臂弯里轻微颤抖,是来自于灵魂深处的荡漾,我才注意到她已泪流满面,嘴唇落在她的脸颊上,惊异于她的泪水冰凉彻骨.她突然大吼一声,但只有嘴形动作,并无声响,前倾弯腰顶撞我的胸膛,然后又沉重而有节奏地哑吼了几声,每一吼都带动身体反弹一下,像要呕出黏在心脏的毒浆.我的双臂不断用力收紧,试图让她还原为松树,却感觉自己的灵魂侵入了阴霾和雷电,在不断地收缩萎靡、软弱无力.从那之后,一直再无起色,仿佛敲响中年之门,进入的却是老年之域,那是无边无际的寒冷冬眠期.面对灵魂的衰老和流于稀薄,人是无能为力的,可做的只是见证海啸压降过来的雄伟与悲壮.每日晨起照镜,我额头的王字越来越深刻,多么吊诡:老虎额头刻王字,是山中霸王;猫的额头刻王字,是东施效颦;人的额头刻王字,要么苦大仇深,要么饱经沧桑.人脸每条皱纹的沟壑,都是心灵被世界之刀剐割的创痕.人还是那个人,心已不是那颗心.

9

———每个人都是英雄,一生都在对抗时间、生活和死神

十二月份,颁发诺奖的当天,我蜗居在家,一连接到好几个电话,都说魂哥去世了,留下遗书称:莫言既已获奖,我辈再无希望,在文学上苟延残喘只是徒劳,不若随曾经的兄弟海子远去,但愿晚了23 年,我还能追上他黄泉的脚步.挂掉第一个电话时,我还来不及怀疑,来不及主动求证,第二个电话就进来了.魂哥的*可谓触目惊心.他竟是用多年来写出文字无数的英雄牌钢笔直插喉管而亡,似乎要把封堵的豪言解放出来,后来尸检还发现,他插穿的部位正好是喉瘤生长的地方,发现他尸体的那些人回忆说,因为钢笔的缘故,魂哥流了一地的血液是深棕色的,上面还漂浮着一些青绿的浓痰.魂哥遗书中提及的理由虽然令人匪夷所思,但是在世界文学史上着实有案例.据说当年川端康成和三岛由纪夫是日本获诺贝尔文学奖呼声最高的两个作家,某种意义上说,两者还有点师徒意味,众所周知,最终获奖的是川端康成,没多久,三岛由纪夫便自杀身亡了,有意思的是,川端康成后来也自杀了,外界解读是,要还给三岛由纪夫一条命.就在此时,我收到了快递给我的密函,上面写明只允许我一个人看,并且要求我在开启信件之前发誓,绝不将内容透露给其他人.因此,我在想,在这里把它披露出来是否妥当,但这毕竟是作家李述魂人生最后一个文学作品,它不该被我一个人独占,我今日的背叛誓言,没准明日会造就下一个卡夫卡.我决定一字不改,直接抄录魂哥的专属遗书于此:

红兵吾弟,展信此刻,汝兄述魂早已魂归青天.平生郁郁不得志,终可飞升,亦算快事.余半生沉浸文江酒海,师友泛多,知己寥少,汝虽年轻,却能与余挥斥方遒、粪土万侯,实属难得.汝胸藏傲志、腹有华气,假以时日,必占文坛一席,余甚看好,然已无法看到,堪称大憾.父母为余取名述魂,余终身致力于文学,未敢有怠,誓以改造人类灵魂为己任也.然重病一役,余深陷虚无主义,不能自拔,常问人类灵魂当否改造、能否改造.思寻至今无果,文学信仰业已崩塌,再无奋笔斗志,寿命长短早不关心,单身寡人,了无牵挂矣.数十年来,余牢筑心垒,未尝受外界侵扰半分,不料晚节不保,被癌细泡摁翻在地,灰头土脸,揽镜自照,愧对作家称号.余实不欲再受荼毒、沦为奴隶,今日横刀立马,壮烈赴死,亦不失为一具铮铮铁骨.海明威言:人可被毁灭,不可被打败.斯为吾意.然余不可以此告众,否则谗谗小人,必谓余讳疾忌医,遭病痛击垮,一世英名付东流.遂立下真假遗书,与世界开出人生最后玩笑,众人不笑我独笑,嘻嘻哈哈呼呼哗,含笑九泉也.示世之假遗嘱亦有真内容,言及余之财产,统统交汝继承.一则请汝妥办后事,二则期盼为汝文学事业略尽绵力.余如不需为五斗米奔波,作品定超百部,日复一日庸俗工作,损耗才气十之,早无望写就辉煌.余曾妄想股票、彩票一朝顶红,立马辞职回疆,深扎文海再不复醒.数十载,攒得数十万,足以撑汝渡臻以文立身、以文养家之境.劝汝早离官场,择一僻乡,购田半亩,著书立说,全汝志才.弟媳温良柔美,汝兄常羡,此生长恨,未圆一家.汝当怜惜,待适宜时机,以其为魂,赋文一篇,必如《浮生六记》,依闺房闲趣,成传世佳作.他日文峰参天,请焚香相告.得一石之功,余心可慰.离为永聚,死为新生,吾弟勿念.述魂绝笔.

10

———我只能和自己谈论死亡因为和其他人谈完全是徒增伤悲

案件进展缓慢,毫无起色.我找不到洗脱罪名的证据,警方也提供不了足够将我入罪的材料,于是就这么僵着、拉锯着.现在不同往时,法院审判程序规范严格了许多,也不允许严刑逼供,为了寻求突破,警方只好用密集式精神攻击法,每隔两三天隔离一次,一审就是整整一天,不允许片刻休息,此起彼伏的问题,来来去去都是那几个,一旦回答跟之前有出入,便会陡然施压、顺藤摸瓜,扯出隐藏的线索.我有点疲于应付,白天想着任何事情都会突然转向内容,黑夜梦里全是对答如流或者对牛弹琴.我不仅沦为卡夫卡《审判》里的K,还同时兼任了《城堡》里的K,永远找不到入口,或是出口.你叫什么名字?李红兵,红卫兵的红,红卫兵的兵.你认识死者吗?算是认识.什么叫算是认识,认识就是认识,不认识就是不认识.认识.你知道死者的姓名吗?知道.什么?俞晔云.她自己告诉你的?不,是你们告诉我的.之前连她名字都不知道,你怎么还在之前的口供说,你跟她关系密切?关系不密切,她的里能有我的排泄物吗?请注意你的用词.关系不密切,她的体内能有我的DNA 吗?怎么不可以,因为你了死者.我没,我俩发生关系是你情我愿的.你连她名字都不知道,你的情在哪里?我干嘛要知道她的名字,我要的是她的身体,不是她的身份,我是男人,不是办的民警.你怎么解释死者的死?我一不是凶手,二不是法医,三不是死者肚里的蛔虫、四不是无所不知的上帝,我怎么知道她怎么死的!你至少承认了你跟她发生过性关系是吧?你们从她体内找到了物证,还需要我承认吗!很高兴你提到了法医,法医作出鉴定,死者的死亡时间发生在性关系后半小时内,这段时间你去哪儿了?回家了,做完不走难道要赖到天明不成!谁能证明?我老婆.我们问过文文静女士了,她说当时熟睡中,压根不能确定你到家的具体时间点,还有其他人能证明吗?大哥,那是凌晨三四点啊,保安只看到我进楼,没看到我出来,我还能上哪儿,老鼠蟑螂倒是满地爬!说清楚,凌晨三点还是四点?刚享受完,正常人肯定是沉浸在幸福甜蜜中,谁去看表啊,难道要变态地记住这段特殊经历的时间刻度,有助于日后长期回味!少废话,知道就知道,不知道就不知道.那我不知道.你什么都不知道,那你知道什么?我知道我知道的.你跟死者什么时候认识的,或者按你所说的,你们是什么时候对上口味的?大概是两个月前吧,我先看上她的.你两个月前才第一次见死者?是的.老实点,两个月前她的肚子应该早就抛得老高了吧,你有喜欢孕妇的嗜好?在我眼里,她首先不是一个孕妇,而是一个女人,我爱上的是一个女人,只是正好这个女人也是孕妇罢了.满大街都是女人,你怎么单挑一个孕妇去喜欢?爱情可以自主选择的吗,爱情是从心而发的感觉,满大街都是女人,你怎么选你老婆做老婆!现在是我们问你,不是你问我们,别扯到我们身上,如果你说你喜欢孕妇可以成立,那么你怎么让我们相信,一个孕妇愿意让肚子里的宝宝看到未来的妈妈跟一个陌生男人偷情?这是她的心路历程,不是我的,你们应该问她!你跟她关系如此密切,你怎么会不知道?也许她想给孩子找个新爸爸吧,哈哈!你再这么信口开河、信口雌黄,对你只会越来越不利,法官不会相信一个有精神障碍的人,你所说的太疯狂了,令人匪夷所思,这只会加深你的嫌疑!我说的都是真话,你们不相信我也没办法,我是一名作家,我早就说过,现实往往比小说更加荒诞、离奇,你不相信不代表现实不存在!好吧,既然你这么不配合,我们只好重问了,你叫啥名?之前不是说了吗!我问一次,你答一次.李红兵.怎么不介绍是哪两个字了?象棋里,红子排头兵,黑子身先卒,我的名字取意:仙人指路.……

如果说阴霾中还有那么一丝明亮,那就是为魂哥打点后事.但我被禁止离开本市,把魂哥骨灰送回新疆安葬的任务交给了他曾经的领导孙拳,孙拳刚退休,赋闲在家,也想去祖国最辽阔的省份转转.孙拳听说新疆的公路又宽阔又笔直,两边是无边无际的戈壁沙漠,往往开个百里都遇不上一辆车,司机走这样的路最容易瞌睡,很多时候是被剧振和巨响惊醒,醒来发现已经跟电线杆或者另一辆呼啸的车撞上了,当然有些人是再也醒不过来了.孙拳宣称他要体验一下,于是选择自驾车奔赴新疆.为了避免单人行车真的会瞌睡,以及打发长时间的无聊,他还专门邀了两个老朋友,潘雨龙和唐梦思.魂哥的骨灰瓮是瓷质的,安全起见,没有放在后尾箱,怕后面的车追尾,把魂哥撞得灰飞烟灭.骨灰瓮被安藏在坐垫的暗格,大小倒是刚刚好,只是一路上委屈了魂哥,承受屁股和忽如其来的臭屁.我受困于自身的悬案,不便参加各种文学活动,但偶尔路遇熟人,或者有人来家里看望,我便不吝言辞地给魂哥宣传.

朋友们和法院的同事都说,虽然种种残迹都指向我,但绝对不够证据入我罪,只要做好打持久战的心理准备,一定能等到真凶浮出水面那天.我一概把这些说辞当成好兄弟的安慰.经过这些天,我想开了许多,开始有点羡慕魂哥告别人间的潇洒与豪气.如果不是受人之托要忠人之事,如果不是作品太少而内心想要写出的题材还未付诸笔端,我是非常愿意追随魂哥而去的.我已经不关心案件的走向.夜深人静的时候,好几次都怀疑起自己的记忆,那天晚上我究竟是不是梦游了?抑或是产生了臆想.其实孕妇并没有勾引我,而是在我进一步接近时推开了我,我扯下窗帘捆住了她.完事之后,我并未马上离去,我脑海里孕妇的睡美人姿势有可能被童年时看童话故事的映像覆盖替代了.也许我当时真的留了下来,削了个苹果,边吃边病态地欣赏孕妇瘫倒在地、心死身僵的状态.水果刀既已在手中,顺势就插在了孕妇的左胸上,在的细孔找到了入口,刺进去,直捣心脏.反复几次这样的质疑后,我还真的做了相同场景的梦,梦境是那么逼真具象,深刻缠黏在记忆之树上面,成为了灵魂无法抹去的一部分.当人员再次问我:死者的死亡时间发生在性关系后半小时内,这段时间你去哪儿了?我卡壳了:我不太确定,当时又困又累,也许在地板上打了个盹才离开.你之前不是说马上离开了吗?怎么可能,你们也是男人,应该也有体验啊,一抽身就走人,腿不抽筋啊!这是你前后话的矛盾,应该解答和解释的人是你.我只能说我自己确认的事,我确实跟死者发生了关系,就算我真的是了她,我也没有必要杀害她,我最无法理解那些奸杀案的凶手了,换作是我绝对不会那么傻,既然已经得到了一个女人,干嘛要急于终结她的生命呢,一次强行入侵足以攻陷女人的灵魂堡垒,在里面长久地留下一个刻骨铭心的脚印,如果女人死了,她的心,连同里面的我的脚印也将烟消云散,那么,何不让她带着这点记忆一直活下去,记忆的缔造者将因记忆的不朽而迈向永恒.那么你是承认你了她?你怎么老是歪曲我的意思,给我设套,我说的就算是,如果真要,我的目标也绝不是她,跟你们坦白吧,我看上了她肚子里的胎儿,我甚至感应到胎儿未来将成长为一名女神,她是最圣洁的,因为她还活在羊水的保护里,不曾沾染世界的一丝杂尘.

我因言辞而被剥夺了取保候审的权利,还好及时跟文文静签字离婚了,从法律层面解放了她的自由.离婚是她提出来的.她说了一个插曲:这段时间我一直没来月经,我担心自己有孕了,但不敢去检查,怕面对结果,我对自己说,如果没有怀孕,就跟你离婚,如果怀上了,也许是上天愿意给你一个机会,挽救我们的婚姻,在某几个时刻,我跟所有女人一样,会心软,会隐隐希望自己怀孕了,这样至少我可以有一个借口,说服自己,应对亲朋,但很可惜,该流的血还是流出来了,尽管迟来了一个半月,但终归还是来了,仿佛我受伤的灵魂终于释放出了久久郁结的悲愁,你我缘分已尽,来个爽快的解脱吧.爽快的解脱,是我经常对她说的一个短语,用于情到浓时的解带脱衣,没想到第一次从她口里说出来,竟是如此颠覆的况味.那一刻,我想起:我是爱她的.

我被后,人员换了,是个穿便装的白胡子老头,戴着一副墨镜,脸上黑白分明.我怀疑他不是,而是医生.房间非常逼仄,一张小方桌,两张高脚凳,已经满满当当了,转身都得缩胳膊.我跟那老头几乎是脸贴脸,比当年我和文文静在火车站四目以对、深吻结束后藕断丝连的两张脸距离还要近.老头不同于别的人员,他的分量来自于,他第一句话不是问我姓名,而是告诉我他的称呼:你可以叫我傻蛋.嗤,接下来你是不是要介绍,你是杨过?应该叫杨过的人是你吧,有过错的不是我,而是你.我怎么觉得,在你们眼里,我是尹志平或者甄志丙.这么说,你也承认自己是尹志平?我是个十分坦诚的人,导演李安说过,每个人心中都有一把青冥剑,后来他又说,每个人心中都有一座断背山,那么我要说,每个人心中都住着一个尹志平,我是真的想成为尹志平,却无奈始终遇不上可以令我魂牵梦绕的小龙女啊,你觉得一个孕妇的手臂上还会有小龙女的守宫砂吗?我终于明白他们为什么要请我出山了,你果然不是一个简单的犯罪嫌疑人.其他身份与我无关,我只想说,我是一名作家.来之前我还读了你那部《人类灵魂工程师》,你在字里行间流溢出来的情绪着实把我狠狠烫了一下,我仿佛看见一座不安的火山,一次喷发还未停息,二次三次就来了,源源不断的热力,不给读者一丝喘息缝隙,这是天才与白痴共用一根筋线的癫狂状态.很高兴你功课做得如此充分,可惜过去是无法把握一个作家的,作家属于未来,作家永远在路上.我们来谈谈灵魂吧.好啊,你觉得灵魂可以被改造吗?当然可以,洗脑就是一种成功的改造.那么为什么国家要取消劳教?取消的是劳,而不是教,监狱在,改造在.那么为什么坐牢出狱的人再犯率如此高企!那是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以及人群歧视的缘故.你读过卡夫卡的《审判》吗?你是想说,你是被莫须有了?K 至死都处于浑噩状态之中,但内心始终清晰而坚定,自己是清白无罪的,但我却被你们问得自己都糊涂了,也许你是对的,我的灵魂正被潜移默化地改造着,但我想问,灵魂被彻底改造后,人还是那个人吗,我还是我吗?灵魂被改造了,并不意味着记忆同时被删改了,只要记忆还在,你就还是你.关键是,我的记忆也出现了乱码,另外,如果主动接受灵魂改造,我算不算是出卖自己的灵魂,噢,噢噢噢,你是骗我的,你离我远点,你这个大傻蛋!你听错了,我不是什么傻蛋,我的名字叫———撒旦.

那个叫傻蛋或者撒旦的老头摘下了墨镜,我不由得一惊,他竟然是一个瞎子,没有眼珠子的眼眶像两半吃空的鸡蛋壳.他轻描淡写说道:你被洗脱嫌疑了,我相信你不是奸杀凶手.可是你并没有问过我任何关于案件的事啊?我问了关于你的事,了解了你不就等于了解了案件吗,我会给分局打报告,过几天你就彻底自由了.对于我来说,获不获罪、判不判刑,早已不重要,我已经受到了惩罚,我所受到的惩罚比死刑和无期徒刑更重、更深刻.怎么说?你去看看陀思妥耶夫斯基的《罪与罚》就明白了.我懂你所说的心灵惩罚,但同时我也看了《卡拉马佐夫兄弟》,如果上帝不存在,人类要获得净化和救赎,只能依靠自己.你是撒旦,你当然认为上帝是不存在的,因为你想做上帝嘛.你可以不相信我,但你无法改变你已清白自由的不争事实,我们的谈话就到这里为止吧,希望你可以记住我,再见.且慢,你错了,你的说辞错了,你的判断错了,你的预想错了,统统错了,大错特错,我的清白并非事实,自由也不是我的依归,刀子是我捅进死者胸脯的,当时出发点很简单,我想挖开看看,一个人的心里有没有住着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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