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大学毕业论文> 硕士论文>材料浏览

法律制度方面有关电大毕业论文范文 跟《聊斋志异胭脂》中若干法律制度探究有关论文如何写

主题:法律制度论文写作 时间:2024-01-28

《聊斋志异胭脂》中若干法律制度探究,本文是法律制度毕业论文题目范文跟《聊斋志异胭脂》和法律制度和法律制度探究相关毕业论文范文.

法律制度论文参考文献:

法律制度论文参考文献 法律本科论文法律毕业论文8000字职工法律天地杂志社新制度经济学论文

摘 要:中国古代的传统文学作品与当时的现实有着紧密联系,而蒲松龄笔下的《聊斋志异·胭脂》也反映了当时清代的社会现实,当然,也反映了当时清代的一些法制问题,本文试图分析《聊斋志异·胭脂》中所体现的若干法律制度.

关键词:胭脂;清代;法律制度

《胭脂》是《聊斋志异》中的491篇短篇小说之一,该篇小说围绕主人公胭脂和鄂秀才的爱情故事展开.该故事情节波折,在感叹男女主人公的爱情之路走的甚为艰难的时候,也能发现在阅读这样一篇小说时,我们不仅能感受到蒲松龄所处时代的人们的生活状态,还能看到当时的法律思想和法律制度,清代作为我国最后一个封建王朝,经过长期的积累,其封建制度已经发展得非常成熟,法律制度也相对完善.下面就一一介绍从《聊斋志异·胭脂》中体现的法律思想和法律制度.

一、门第观

门第观,即门当户对之意.门第观是封建制度在婚姻缔结上的体现.等级制度是封建社会的一大特征,封建社会的等级制度必然会导致婚姻缔结的等级性,“士庶分野”、“门当户对”、“良贱禁婚”、“士庶不婚”、“良贱禁婚”等都是法律条文中对婚姻缔结的相关规定,而在小说《胭脂》中,胭脂父亲想把胭脂嫁入书香门第,但是胭脂的父亲却因只是“牛医”,由于门第观念的根深蒂固,胭脂父亲的愿望显然是不能实现的,这也是胭脂迟迟没有成婚的原因,小说中也正是反映出了当时的门第观念.但是小说最后胭脂和鄂秀才却结为了夫妻,这与当时时代的“门第观”相违背,这一点有待深思.鄂秀才的父亲是“孝廉”,即为举人,按理说,由于门第观念的存在,鄂秀才和胭脂在身份地位上有很大差别,结为夫妻也会受到门第观念的阻碍.在清代这样一个封建阶级社会,不同阶级的人享受的权利各不相同,在婚姻缔结上也追求门当户对.

二、婚姻缔结程序

婚约,即为结婚前的一种约定,订立婚约的行为被称为订婚或是定婚,从议婚至完婚要经历六个环节,形成了一套完整的系统,称之为“六礼”,这六种礼节分别是: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纳采即男方遣派媒人携带一定的礼物,向女家正式求婚;问名即由男方派人到女家问新娘的姓名及出生年月日,用来占卜吉凶,合八字;纳吉即问名之后,男方将卜婚吉兆告知女家;纳征即男方择一吉日,送礼物章服到女家;请期即男方将婚期告知女家,以征求女家同意,亲迎即结婚时新郎去女家迎娶.虽然说随着时代的变化,结婚的“六礼”逐渐简化,但是在清代,缔结婚姻,仍然要有纳征、亲迎“二礼”,所以,即便胭脂十分爱慕鄂秀才,也不能自己去找鄂秀才,还得托王氏找鄂秀才叫人来提亲,走订立婚约的这一系列程序.可见,婚约订立在当时封建阶级社会的重要性.

三、“五听”制度

“五听”即“五声听狱讼”,西周审理案件十分重视口供,为此创制了“五听”的审判方法.《周礼·秋官·小司寇》规定:“以五声听狱讼,求民情:一曰辞听,二曰色听,三曰气听,四曰耳听,五曰目听.”即要求司法官从言辞、神情、呼吸、听觉、目光五方面去了解当事人的心理活动.如果一个人心虚理亏,就会在说话、表情、神色、气息等方面表现出来,司法官据此可以对其口供的真假作出正确的判断.《胭脂》中刑讯也采用了“五听”制度.

犯罪嫌疑人鄂秀才上堂后,“不知置词,惟有战栗,宰益信其情真,横加梏械”.从中看出,因为鄂秀才上堂后不停发抖,审判官员认为见此状,认为鄂秀才是因为做了亏心事害怕,才会不停战栗,便觉得鄂秀才杀人的可能性很大,之后对其严刑拷打.而济南府吴南岱复审时见到鄂秀才,却是“一见鄂生,疑不类杀人者”,因此阴使人“从容私问之,俾得尽其词”.“五听”意在通过运用犯罪心理学来辅助审判,在古代是一种相对较为科学的审判方式,与神明裁判相比是一大进步.然而在运用中,不同人的强烈主观偏见使得其存在难以克服的缺陷,不同官员对鄂秀才表现的不同对待正好说明此问题.

四、违反“居丧期间不得婚嫁”

清律居丧嫁娶条规定:“凡居父母及夫丧,而身自嫁娶者,杖一百.若男子居丧娶妾,妻、女嫁人为妾者,各减二等.若命妇夫亡,再嫁者,罪亦如之.追杀并离异,知而共为婚姻,再减五等.不知者,不坐.若祖父母、伯叔父母、姑兄、姊丧而嫁娶者杖八十.妾不坐.若居父母、舅、姑及夫丧服满,愿守志,非女之祖父母、父母而强嫁之者,杖八十;而与应嫁娶人主婚者杖八十.其夫期亲强嫁者,减二等.妇人不坐,归前夫之家,应从守志.娶者,亦不坐,追还财礼.”居丧婚嫁主要是从孝道的观念出发,要求子女对父母要尽孝的义务,子女对父母的孝不仅体现于父母生前,更要体现于父母死后.

本案中,胭脂与鄂秀才初次相见时,鄂秀才还在为其死去的妻子服丧,而案件的审理应该会持续一段时间,所以当两人成婚时,鄂秀才的为其死去妻子的服丧期限应该已满,但是胭脂的父亲被杀,胭脂应处于为其父居丧期间,胭脂作为在室女,服丧期间为三年.胭脂应该正在服丧期间,小说中却说胭脂和鄂秀才已经成婚,根据“居丧期间不得婚嫁”的规定,这与法律规定不相符合,这一点也值得我们深思.

古代的文学作家想要通过自己的文学作品来反映当时社会的现实,蒲松龄也不例外,《胭脂》是《聊斋志异》公案小说中情节最为复杂,影响最为巨大的短篇小说,它在反映清代社会现实的同时,其中体现了清代时期的法律制度与法律思想,但是小说里描述的一些事实和当时的法律制度存在一些偏差,这值得我们深究.通过研究分析可知,如同许多中国传统文学作品一样,蒲松龄所追求的终极目标是实体正义,而不是程序正义,因此,蒲松龄在写小说时,忽略了一些程序上的问题,然而,在当今时代,司法中,将实体正义和程序正义并重,文学作品应以此为借鉴,既然尊重实体正义,又要尊重程序正义,进而更好的反映社会现实和促进法制进步.

参考文献

[1]徐文军.聊斋风俗文化论[M].济南:齐鲁书社,2008.

[2]田涛,郑秦点校.大清律例[M].北京:法律出版社,1998.

作者简介:田思虹(1990-),女,汉族,重庆人,2017级硕士研究生在读,研究方向:法律史.

上文点评,这是关于《聊斋志异胭脂》和法律制度和法律制度探究方面的相关大学硕士和法律制度本科毕业论文以及相关法律制度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职称论文写作参考文献资料.

《聊斋志异校注》人物补注续
聊斋志异校注人物补注续孙启新(淄博市纪委,山东 淄博 255001)摘要在研读盛伟先生聊斋志异校注过程中,再次发现个别人物没有注释或者注释不全面 这主要是耿隐之与王士禛……山东著名文士多有交往;王纳谏.

真幻流转:《聊斋志异》的壁间世界与佛道之思
真幻流转聊斋志异的壁间世界及佛道之思王一雯(台湾大学 中国文学研究所,台湾 台北,10617)摘要聊斋志异中有多篇涉及异界空间书写,其空间叙事美学一直为学界所关注,但对于聊斋志异中的真幻叙事艺术仍有可.

《聊斋志异》家庭小说续论
聊斋志异“家庭小说”续论方盛汉1 贺佳欢2(1 安庆师范大学 文学院,安徽 安庆 246133;2 安庆师范大学 学生工作处,安徽 安庆 246133)摘要聊斋志异对于家庭教.

《聊斋志异》中的狐意象与文化意蕴分析
【摘 要】狐意象在我国古代文学史中经历了漫长曲折的发展过程,而蒲松龄的聊斋志异在狐意象塑造上达到了新高度 文章从人性与狐性的对立统一,寄托审美理想的“人化”之物以及冲破封建礼教.

论文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