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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女人方面毕业论文范文 跟物质女人类学士学位论文范文

主题:女人论文写作 时间:2024-04-04

物质女人,本文是女人类有关研究生毕业论文范文和物质女人和物质类毕业论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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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丽

越来越沉迷于一些真实的物质.为了给一块几乎没有经济价值的石头或者木头拴一根绳,我学着打各种结,配上跑遍全国甚至从国外收集来的各种小配饰.我总有办法,让它们不同凡响.

几小时几小时就这样过去了.

我变成了一个漫无目的的手工匠人,事实上,我越来越渴望成为一个这样的人.

经年累月,我在这些物质里浮游沉迷,终致混沌不开.接下来,我计划做一本书,配上插图,说说它们的故事.往常,我的枕畔、书桌、座侧处处放置着的一些小物件,它们安静却又栩栩如生地活着,如同我生命的一部分.

物质不老.有一天我死去,它们依然活着,踅进我孩子的生活,或者一个新的主人的生活之中.

佛祖拈花,迦叶一笑.

有人写成迦叶微笑,这微笑,终不如一笑.

道生于一.

吾道一以贯之.

1993年,我第一次去新疆,想看看葡萄沟的葡萄和大阪城姑娘的辫子,结果被一个朋友带进一间玉器店,我在那里待了五个多小时.第二天去喀什,我直接去了又一家玉器店.无法描述当时的感觉,完整地回想起童年往事,用过的一只粗瓷青花碗,一个用餐时放筷子的瓷托——跟着母亲去朋友家做客,因为实在太过喜欢,将一只瓷白鹅筷托儿偷偷装进衣服口袋,很长一段时间,晚上躲进被窝里把玩.

童年的生活没有金银,更没有玉器,那是系统的、成规模地阉割文化时期.一片灰烬,连看过的书里都没有提及过这些物什.当我立在琳琅的和田玉之间,那种撼动,实在是情窦顿开的惊愕.

女人是精神的,但又最无法抗拒物质,何况是玉!何况是和田玉!

1993年,鸡蛋大小的和田玉籽料,大体也就三两千元的样子,白度润度均属上乘.我花五千元给自己买了一只直板平面的镯子,宽大厚重.那时,没有年轻的女性肯委屈自己戴镯子——它们已经死在旧时代,而且死了两次,都是以“解放”之名——她们宁可多花一些钱,给自己买块进口手表,或者是一条金光灿灿的手链.我的玉镯在好几年时间里,只能在枕边寂寞横陈.

陪伴久长,我的欢喜和哀伤,那只镯大抵是懂得的.重要的时刻,我惦记它的归属.远行的日子,我不断地叮嘱自己,有它在家中等我.若干年后,我曾经为它写下一首小诗.那诗道:

环佩叮当

牵着尘世的心

是一只镯

手的空隙

是我们

最绵密的留白

二十多年的功夫,新疆的和田玉翻了上百倍.青海玉和南阳的独山玉,都涨得惊心.当初我并不懂得*,多有斩获亦无非随心所欲,结果却是无心插柳,样样细致.就有朋友羡慕嫉妒恨,赚了啊,怎么就有那长远的眼光呢?

心突然有点凉痛,如果仅仅因为价值,眼光是长还是短了?对这些石头的怜爱,也全然变了味道.谁能拿自个儿的骨头称重呢!

到了今天,无论翠玉,无论沉香,无论蜜蜡,无论碧玺,还有南红、珍珠、珊瑚,绿松石——不知不觉中,我以自己的生命书写的石头记,倒也有了些谁解其中味的沧桑.种种故事,一唱三叹;个中滋味,欲语还休.

极有可能,我散失过许多贵重的物件,留下的恰是不具价值的那些.我仍觉欢喜,这是我与它们的缘.

对于喜好,并不是充分条件;人们依照自身的好恶,给各种物质标上价签,可它们依然是它们,它们难道不还是它们吗?

给物质标上,其实就是给标价.但我只能在森严的的罅隙里,伺机而动,始终能避开昂贵的物件.真心为着它们的品质,而不是它们的价签.如果生活落魄到要靠变卖首饰度过,于我,肯定心比身先死.我写下这些文字的时刻,窝在手心里的,是一只被称作水沫子的镯子.它漂亮的程度,不亚于翡翠,且仿佛是那种飘着蓝花的极品翡翠.从去年,我开始寻找一种生长在戈壁滩里的石头,做成叫戈壁玉的饰品,精美的程度堪比白玉.

它们都被冷落.

我用各种石头和木头做项链和手串:菩提根,椰子壳、小叶紫檀、南国生的红豆、橄榄核——有时候难免暗自窃喜,它们以自己的生命为我的生命扩容,我岂不是也是用自己的生命为它们背书?我要将我与它们的每一件故事写下,那在暗处缓慢生长起来的力量,忽然之间是如此庞大和耀眼!

一年一年地,这些被琢磨出来的生命的光亮,安静地陪伴着我,不会因为我的衰老和迟滞减损丝毫精致.为着它们,我也奋力地让自己光彩起来.

我相信,对物质没有价值观念从我母亲时代就开始了.

我出生在豫东南部,一个三省交界的小城镇.父亲在那里做党政主官.小镇给我留下的最清晰的记忆,是关于一个叫张老万的大地主的故事.张家富甲一方,方圆百里无人能出其右.解放前夕,这家人举家迁往香港,独一个姨太太带着儿子留了下来.原因不明,不可胡说乱道.据说,后来这个女人是改嫁做了张家车夫的老婆,这差不多是事实.关于他们家的传说,件件都是神秘的,但又没有任何一件事情是有头有尾的,好像都悬在半空中,即使灰尘扑面,也迟迟不肯落下来.这对于我们小孩子来说,就更增加了神秘感,总觉得会有什么事情发生.

张老财的孙女儿比我大上几年,独来独往,想必是美貌的.惶惑中见过,她穿着整齐得体的棉布衣,安静地走在边道上,没有想象中的地主崽子那样的猥琐和畏葸.枯枝败叶的冬天,她穿着那种深蓝色的带帽子的棉袄,白里透红的脸庞在寒冬里煞是鲜艳,像是《红楼梦》里的妙玉.妙玉是什么样子我当然不会知道,只是觉得与她相像.她从不和人讲话,声音想必是娇嫩的,应如那娇嫩的脸蛋.满镇子的人都称呼她风雪帽.她住在什么地方?生活得怎么样?我一无所知,但又充满着好奇.

我这么详尽地讲述一个财主是有原因的,青石铺地的一整条街都是张家的宅邸,政府的各个办公机关占据了每一处院落——那是革命和解放最耀眼的徽章.作为革命者的父母及孩子们,享受了政府机关内部的一个四合院,那正是张老万的家居之所.房间并不阔大,三间正房,东西各两间厢房.青砖灰瓦,廊檐肃然,门楣和窗框上各有精致的木雕砖雕,朴实整齐的北方建筑.

我要讲述的重点到了.一屋子的家具摆设,全是黄花梨木,做工之精致,场面之气派,现在想来真是不可思议.但当时的感觉却有点怪怪的,说不清楚是混沌、困惑、迷茫、忧伤、温暖、喧闹、肃静.大一点,读《红楼梦》,书中虚构的人和事,我似乎总能触摸到现实的质地.这些年,我常常思量,我们兄妹,多有绘画的天赋;我和小哥,后来还成了作家,这些与童年那样的生活环境是否有关?

正屋的当间,贴墙靠着长长的条几,几面滑若凝脂.周遭尽是繁复精美的雕饰,各色人等,器宇轩昂,煞有介事却又互不相干,好像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心事或差事.条几东西展开,两边做成圆润的拱边,似是画幅的卷轴.紧挨着条几的,是一张方方正正的八仙桌,纹理清晰却又面如明镜.只是不知何时被何人落下几处划痕,瞬间升起怜惜之心.有几处深色的圆疤,问我母亲,她说是装了开水的搪瓷茶缸烙下的烫痕.从此凡是温热的东西,再也没靠近过桌子.东家以及尊贵的客人,大抵是要在桌上膳食的,恐怕常常是满桌子的山珍海味.不过那全是凭自己的想象,何为山珍?何为海味?只有天知道.现实的占据者,不过是母亲的瓶瓶罐罐,开始的小心翼翼,终被清寒粗粝的生活磨去了耐心.繁华散尽,精致不再,六只配套的圆凳在寂寞中随处散放.桌的两边安放着两把沉重的太师椅,我父亲不爱坐那椅子,他也没闲暇的时间坐.倒是我的两个哥哥,爬上爬下充装大人,正襟危坐时,竟也有威严富贵模样.

父母带着我住在正屋的东间.屋里箱柜齐全,高低有致.母亲的衣服极少,铺盖也都团在床上.大柜子基本都空着,很快变成了道具,供孩子们藏躲玩耍.靠北墙,安放着一张满工雕花的拔步床——这个名称,当然是后来我在资料中查找到的——从床顶、床柱、床帮到床腿,天上飞的,地上长的,人物花草,飞鸟走兽,绵密得让人透不过气来.那种铺天盖地的感觉,现在还能让我感受到压迫,可见当时我那幼小的感官,曾经经受过怎样的冲击!每当母亲坐在床边给我们做鞋服的时候,就会感叹道,纳一只鞋底就要这大半天,这一床架子的活计,不知木匠要花几年的功夫!

六岁那年,父亲被一纸命令调到另一个县城任职,一辆空荡荡的解放牌卡车,拉走了我们全部的家.一个完全未知的去处,小小的孩童的梦幻世界,刚刚打开一扇门,突然被粗暴地关上.没有铺垫,也没有解释,就像忽然被从一个深沉的梦中猛然拉起.那时我还不懂得哭,可能也不敢哭,只是惊愕,还有深深的、到现在都有的失爱之痛.

爱,用在这里,一点都不铺张.

后来我才知道,那满屋子的家具是可以带走的,公家是估价过的,三百元.后来的后来,我曾经无数次责问母亲,为什么我们不买下呢?母亲说,那时穷,哪里有三百元的闲钱买家具?终于有一天,我不再追问了.纵使有闲钱,我的母亲也断乎不会买一顶巨大的雕花大床,因为,那是地主的家什!仅此一项,就足以让我父亲从台上跌下来,让他儿女们陷在无休无止的羞辱中.当然,对于他们,这些职业革命者而言,睡什么样的床,也仅只是睡觉而已.我母亲说,天明忙到天黑,累狠了才躺着.睡着了,哪还顾得上睡在啥样的床上!

几年前,我先生遭遇一场波折,我独自一人守着一套拥挤而寂寞的屋.我想,房子再大点,它仍然会是拥挤的.整个世界压迫着我,我只想有一个更小、更安全、更静的空间.陡然想起,原本商定好的要换一张新床.这个想法不知道是让我欢欣还是悲哀,但我被这个念头鼓舞着,花了一整天的时间逛家具市场,买下了一家店铺里最贵的一张床.第二天,再去逛床品商店,购置了一套富安娜顶级被单床罩.银灰色,细碎的黑色纹路,高贵而端庄.我和我的母亲想法不同,毕竟人生在床上,死在床上,况且有三分之一的生命,是要在床上度过的.既然如此,怎能不顾及睡在啥样的床上!

好久不见的一位朋友来访,说他最近正埋头学茶.一时竟无语.茶艺或曰茶道可以学习,茶却是既需要功夫,也需要工夫的,要不怎么叫“功夫茶”呢?“功夫茶”其实也是“工夫茶”,是经年累月,一口一口地咂摸出来的.

我大约喝了二十余年茶,仍然不敢妄谈茶,总是怕露出破绽.有时候,也仅仅是凭了口感,心底里知晓茶的好坏,而已.有几个朋友,知道我喜欢茶,常常赠茶与我.但要说到茶的,如何金贵,我却不肯轻易相信.茶道亦世道,鱼龙混杂,泥沙俱下,非所能厘清.遇一二知己,坐下来喝几道,反复品咂,方才有了优劣定论,也未必准.

这些年,攒下几个做茶的朋友,每每受邀尝茶,虽可吹嘘试过世间百味,但终究讳莫如深,甚至守口如瓶.毕竟,口味是越来越刁,但嘴巴却少了刻薄,多了厚道.夏虫不可以语冰,与善辩者饶舌,倒不如与善饮者默契.既然已经惯坏了舌头,很难遇到可心之物,倒不如省了认真,不走心,不表态度.而且,逆旅之中,饭饱酒足之后,所谓喝茶,不过儿戏,当不得真.大多是半推半就,拂了茶意,顺了人情,解渴亦解乏,两相自得.

我曾极力为吃货辩护,好吃之人,大多厚道.太多的心思用于饕鬄,整日里花大量时间思想,吃什么,如何吃,又每每被美食撑胀得五迷三道,心满意足.不消说再有害人之心,回击害人者的心思都在酒足饭饱后消弭.能吃饱喝足,便天下安平,还有什么不可原谅的人和事!

如今再说起茶人,毕竟不是陆羽东坡的时代,能扑下身子喝茶者,应该多是爱惜自己之人——或形象,或身体,或名声.以我偏见,比较起南北方的民众,北方农人不善喝茶,纵然厚道,也是不拘小节,行止无当,多粗犷不羁.南方人善饮,劳力之人亦有雅像,有茶的底子.围着琐碎的茶叶子,仔细地冲泡之间,那火候、时间、程序、品味……都是一个用心的过程,终致人渐渐细腻有加.

前年去泉州采风,收获意外惊喜,发现客家人的村庄里,竟然有专门的煮茶老人,负责给闲暇时扎堆的村人煮茶.“煮茶”这词儿,横亘中国文化几千年,那意境,该为仙风道骨者所独享.现在即使文化人,也很难把它挂在嘴上.但在山野之间,却被大喇喇地说着,甚是意外的痛快!不过,说是煮茶,只是在山脚下平出一块场地,将瓦罐用几块石头支离地面,用柴火烘着,放一把天然的野生粗茶进去,并没有什么仪式感.我被带去体验,看到那铁观音常常陈放了好些个年头,虽然面相老旧,且味道涩苦了些,却意外地回甘无穷.毕竟,是地地道道的高山茶,且用了新鲜的山泉水,物料地道.后来才知道,烧燃的柴火,竟是四处寻来的棺材板子,朽糟怄烂的那种,一根火柴就能点燃.据说这种木头烧煮的茶,更有滋味——我约摸着,这滋味情感大于口感.想起小时候在乡下生活得来的经验,但凡挖到古墓,很多乡下人都去抢那棺材里的衬布,说是小孩子穿了好,估计与此一脉相承吧.茶文化茶文化,想来煮的喝的多半是文化——周围喝茶的多是老人,生死契阔,风轻云淡,无异茶烟.因此,说起话来,神仙一般从容,哲人一般淡定.

吃茶,当配此心态.

再说城市里的滚滚红尘之中,能神闲气定地坐下来喝茶者,多少应是有些出息的.茶让人的节奏缓下来,细想一些来不及思考的问题.欲杀人解恨者,暂时放下利器,找个茶馆,吃一阵功夫茶再行,喝出一身的冷汗也未可知.待汗下去了,心中之怒也放下大半.

说起南方人,我们常常以阴盛阳衰哂之.其实,盛,往往是虚火,成事不足,败事有余;而衰,倒是文明之功课,是修谦谦君子之正途.

说穿了,我们的拼搏,无非是为了出落得有面子些;喝茶本来就是一件体面的事,诸事搅扰着的身心,被几杯茶安抚,说是福报,是功德,是缘分,都没错.

这些年,细嚼慢品过来,攒了几款好茶.但人前不敢说好,只是私下里认为合适我的脾胃.红的绿的,生的熟的;十年二十年的有,新茶也藏;红茶,白茶,伏砖,大致有三五十种.这两年又流行陈年的铁观音,也收了一些.闲来便阅兵一般地欣赏,遇着个懂茶的,更是如逢知己,装做漫不经心,其实心中风吹般得意,一一请出来炫示.其实这些年,性情越来越孤僻,不肯让人到家里来.不期而至的生熟客人,最多是一杯清茶,或者干脆白水.不是吝啬,匆匆行事者,喝什么样的茶都不会走心.若人心不在茶里,岂不是冒犯了茶?

喝茶的仪式感,我觉得不亚于茶.出差带了杯具,断不肯让别人染指,宁可被人骂作强迫症,一定要亲力亲为才可.独一人在家中,烫壶温杯,一步都不肯少.既然是喝茶,便要换了合适的衣裳,洗手净口,烫杯温壶,一道一道地悉心品味.我家的先生,虽然是个老茶客,但常常粗枝大叶不拘小节,一杯浓烈的绿茶,亦能对付半晌.有时唤我泡茶,自己却满屋子忙着别的事情,刹那间就坏了兴致,断不肯陪他敷衍了事.

一起喝过酒的朋友,我大多记不得.一起喝过茶,特别是上品的茶首,感受过、感慨过,赞叹过.这些茶事,差不多都会烙在心中.

遇到最好的茶事,是在一位兄长家中,节日里团聚,酒足饭饱,仍然觉得兴致盎然.兄长撤去壶中上品的正山堂,说他尚有好茶.去了好大一会儿,方拿出一粒普洱小坨,陈年的生茶.接过来闻一闻,暗香慢来.再打开看,指肚大的包装纸上,有私人的钤印,果然精致异常.兄长说,此茶是某大领导的专茶,转送给另外一位大领导,偶然的际遇,这位领导转了几粒给他.

闻听此言,兴致顿时矮了很多.我自视段数高,也从不信所谓领导之烟酒茶有多好之类.但兄长为人低调内敛,更不喜借人肩膀抬高自己.所以,将信将疑,淡淡地看他一一将程序走完.衔杯入口,果然不俗,再入口,甚是香味夺人.茶的绵厚馥郁,竟一时无法言说.这无法言说,既有不得不说之意,也有不能多说之意,且对这道茶的感受,断不是一个好字所能概括.如此琢磨:这大领导中,也有真正的茶君子呢.

有一年的四月初,中国作家协会组织全国著名作家到信阳采风.正是摘茶季节,鸡公山的泉水冲泡新炒出的信阳毛尖,鲜到令人销魂.组织者安排我们采茶,一二十人,分发了竹编的帽子和筐子,迤逦上山.开始还觉得好玩儿,毕竟是游戏,惟觉浪漫.不久大伙儿就暗中卯了劲儿比试,都想争个第一第二.谁知两个小时下来,肩酸背痛,哀鸿遍野.收拾起所有良莠不分的叶子,竟然不足两斤.问那炒茶的师傅,师傅说最多能做出三四两粗茶;真正的好茶,要有六、七万个芽头,也就是说,要采六、七万下,四斤多鲜叶子,才制得一斤好茶.一片咋舌,那一回,所有的参与者,自此对茶肯定都会存了敬畏之心.

常常光顾茶城、茶馆、茶会所,一两一两地买,一斤一斤地攒,竟然学会那茶东家的吝啬鬼样儿,爱惜每一根茶棒,每一泡茶都要喝到乏,惜汤如金.

春节贪了口愉,假期过完竟重了几公斤.咬牙吃得素淡一点,竟致饥肠辘辘.这时寻了茶来喝,竟然款款寡淡.离开美食,茶大致也终是无趣的.由此想到东坡居士,先生是饮茶的高人,却又时时大啖红烧肉,美食佳茗相伴,自不待言.但先生即使“贫病苦饥”,需要“撑肠拄腹”之时,仍然“但愿一瓯常及睡足日高时”,却是我辈望尘莫及的.由此想到南方人爱吃肉,年关家家杀猪,为了便于存放,就腊了、熏了.没有冰箱的年代,可以吃上大半年.山人说,不吃肉没力气,不喝茶没精神.南人好吃肉,这大约是因为饮茶的缘故;善饮茶,也是吃肉所致.茶水刮肠,肠胃里积蓄了油水,才好饮茶.此消彼长,相生相克,由此看来,茶道真真就是世道.

四、

四十岁之前,几乎是不染酒的,一是不喜欢,二是没理由.快乐、忧伤、欢庆、孤独……喝酒的理由甚多,可是这样的时候,我总是排斥酒,与它距离着.

蹉跎人生,很多事始料未及,终致某一天与酒劈面相逢,但不知深浅,一下就喝大了.那次醉酒的滋味,至今想起来痛苦万状,针扎一般地刺激,翻江倒海般地难过.但说来也怪,越是难以拿捏的事物,越是对我有吸引力.自从之后,慢慢地,竟然与酒有了默契.而且,喝得多了,方才有了自觉,哪怕是为了麻醉自己,也要缓缓地来,清醒地把握住感觉,喝到微醺,人慢慢快乐起来.有时也会哭,酒是催泪水,委屈瞬间来袭.不过,酒带给更多人的还是愉悦,莫名地兴奋,喝点酒抑制不住话多,复读机一样,一件相同的事情,可以反复絮叨无数遍.

也难以苛责,毕竟像我们这些凡夫俗子,喝大一次,营造一个与现世不一样的世界,并在里面沉浸片刻,用以抵御严酷的生活,也不能算是苟且.过去,我父亲就是这样,清醒的时候极其严厉,喝了酒性子就变得柔和,好像酒能返老还童似的.国人的酒文化,历来酒场就是战场,是商场,也是情场,酒桌上谈事,比正经场合还正经,虽然往往是谦恭有礼地开场,狼狈不堪地收场.但大着舌头说出的话,总比一本正经地说出来的有效.

白酒的香醇,常常是经历了一次次地疼痛和伤害之后,苦尽甘来的感知.所谓会喝酒与不会喝酒,会,应是千锤百炼过来的,是好了伤疤忘了的痛.有狼狈,也有收成,因为诸事洇在酒里,也因此有回味.

这些年,往国外走了不少趟,总觉得西方人喝酒完全是为了取悦自己,很少见人扎堆儿喝酒.那些绅士们,旁若无人地沉浸在自己的酒里,巨大的高脚水晶杯,一点点的酒水,一整个晚上就那么擎着,想来那姿态就是他们的生活.更让人不解的是,他们将酗酒者视为病人,尤其对中国人类似集体自杀般的拼酒方式大惑不解.其实,东西方文化,何必讲优劣长短?理性固然好,但一辈子理性也很寡淡,“醉里乾坤大,壶里日月长”也未必真那么丑陋.上面我说过,在逼仄的生活缝隙里,活色生香地辟出一段飘飘然的经验,很见可爱.对在酒精里躲避苦难烦恼的人,尤不能苛责,得过且过,亦是人生.况且,对于很多国人来说,酒是一种药,既可以治疗身病,又可以治疗心病.因此,酒文化这东西,文化应该在前,酒在后.

过去我对酒知之甚少,不过是闲暇时作为尝试,先是节假日朋友小聚,开酒助兴.后来两夫妻闲暇时,也开一瓶,慢慢地咂,竟也喝出一点酒的美意来.酒这东西,很多时候很像狗,你对它好点,它都会回报你.

好朋友开了红酒行,常常一本正经地被邀请去品酒,为的是让给酒写写评.时间长了,倒也练出些功夫,尝一口,就能知道酒的品格好坏.后来,喝得多了,写得多了,周围的朋友有好酒,总是要拉上我凑热闹,俨然成了一个品酒师.那时拉菲刚成规模进入中国市场,口碑是不错的,也的确好喝.关键是当时生存状态好,诸事顺遂,酒也显得格外好. 渐渐地,我的书架被各式的酒瓶填充,喜欢的,有故事的,就留一瓶收着,仍然不为*.哪一天高兴,或者有不期而至的朋友,就开一瓶.酒不曾入口,已经被情绪渲染得晕乎乎的.因为是一瓶一瓶攒起的,非寻常,自然是看得金贵.有一瓶置放了十多年的50年老装茅台,前些日子我外出,被先生拿给不知道什么劳什子人喝去了,气得杀人的心都有了,几乎要拿离婚说事.

好品质的红酒未必是贵的,那年去杭州参加笔会,宴请者用的是一款智利干红,不同寻常地好喝.留意拍了图片*.过了一段时间,在北京机场候机,机场的洋酒专卖店里看见这种酒,标价420元人民币,遂买了两瓶.年轻的售货员小姑娘告诉我,可以邮购,并给了名片.赶了一个梨花开的日子,邀朋友们尝了,评价甚是好.于是给那女孩打电话,未接;再看那名片下面有总店的电话,于是直接打过去,接电话的仍是一女子,似是更高一级的经理.说明意图,只是随口问可能优惠.实在未料想,女经理爽快地说,你们整箱邮购,就按批发价发货,260元一瓶.这差价?惊得眼珠子险些掉下来.遂把这事情当故事讲,一做西餐的朋友便要了名片去.过了几日,朋友打电话来,说他买了几箱,价钱已讲成160元.接下来口口相传,朋友的朋友再要了名片去,后来购了十箱,每瓶120元.

一直比较喜欢智利酒,总之是与这次酒事有关.

其实是我们自己宠坏了法国、意大利的酒,无非取其贵.在澳洲,新世界的酒,品质很不错,也就大约100元人民币左右.据说澳洲酒口感新鲜,但不适宜长时间存放,也没考究真假.倒是我有一大学同学,移民去了澳大利亚,因为喜欢红酒,因为常常帮朋友带酒,索性就做了*.据说仅卖酒一项,便成了千万富翁.因缘巧合,难有定数.虽然懂得正经场合别拿酒说事儿,但也别不把酒当事儿.

年纪渐长,对食物的要求愈加精细,在外吃饭,总是怕食材不好,怕蔬菜清洗不干净,更怕地沟油损害了身体.说到底,是性格孤独了,煎熬不住热闹的场面,宁可自己在家中随心所欲.时间总是不够用,大部分又总是被吃喝占去了,常常为一锅土豆烧牛肉,一顿老鸭汤烩面,把一个上午的时间就搭进去了.这倒也没多大错,食色,人之大欲存,早就有圣人背书.

有一回,开车去北京.司机是个对烹饪感兴趣的,聊起菜,从郑州一直说到京城.下车时小伙子打趣说,不开车了,回去开饭店,光我一路上传授给他的几十道菜就能独撑门面.

我颇自负,天生是个做厨子的料,有的菜式是常做熟了的,有的却是被人家拎出的食材所迫,临时在脑子里虚构,但做出的东西大致是不会太离谱的,间或还有小创新.

还有一回在北京,女儿一定要去某办事处吃麻辣小鲍鱼.偌大的一盘子辣椒碎,埋了几只可怜的鲍鱼仔,几百元一份,因可惜路途遥远之盘费,常常要吃双份.我划拉一下佐料,不外乎是那几样.回到家便要家里的小姑娘去海鲜市场买来活鲜鲍,以清水养上一日,滚水活烫,收拾干净后切片,姜葱加新鲜的青花椒,辣椒一定要选鲜红的.准备完备,下锅翻炒,五分钟后即可出菜,色香味俱佳.厨师的关键当然是火候把握得当,吃过我这道菜的人,神情一定是偷吃了国宴那样子的.

北方人喜面食.包子饺子,但凡带馅的食物,我一定要自己亲手调配,食材一点不肯马虎.有天一位朋友打电话,说想吃饺子,又怕麻烦,准备去饺子馆买一份.我告诉他,去楼下菜铺子里买一撮细韭菜,越细小越出味道.韭菜洗净切碎备用,在煎锅里用橄榄油旋两张鸡蛋皮,一把泡发的干虾仁,几颗香菇,切碎混合.其他调料都不用放,只要一点麻油和细盐.朋友在我的指导下操作,大赞此物非人间寻常.其实,此物寻常到家,他也只是尝试了一种,新鲜的荠菜、笋瓜、荆芥,皆可用来做馅.不消一个小时的功夫既得美味,尤其是做的过程,依然是一种享受.

我非常享受制作食物的过程,对于一个写作者,未必不是一种生活体验.著名作家龙一曾经与我交流过这方面的心得,他更甚,为了写饥饿状态下吃皮带的感受,自己在家中做实验,试了N种工序,最终证明了皮带确实是可以吃的.这个妇男,家里吃什么盐他都要经管,常常给我发微信,介绍淘宝上某种不含碘的盐,对身体有诸般好处,或者一种小牛肉的制作工序,鸡丁的另外一种做法,云云.

为熬煮一个汤,要用几个小时的功夫,可那几个小时享受到的幸福可真是无与伦比.炉火上,砂锅慢炖,香气四溢,主人候在餐桌边读一本书,那一刻,对生命充满着感激.由此再读孔圣人的“食不厌精,脍不厌细.食噎而啈,鱼馁而内败,不食.色恶,不食.息恶,不食.失饪,不食.不时,不食.割不正,不食.不得其酱,不食.”更是“夫子言之,于我心有戚戚焉”!

我是个晚上习惯熬夜的人,而且大多也是为着那一餐美味的宵夜.先将中午的剩饭裹一个鸡蛋炒出半碗,就着炒锅,丢几颗扇贝放一碗清水煮上片刻,切进半个西红柿,一朵香菇,出锅时加几片黄瓜或者几片鲜菜叶,一碗鲜汤就成了.我教导女儿的原则是,饭可以不做,但不可以不会做,懂得做才能真正懂得吃.这样的女人,任何状态下,都不会委屈自己.

朋友的女儿从澳大利亚归国,在我家小住两天,我便变了花样做给她.几天饕餮的日子过下来,走时真是恨不能借了我的手去.临出发,非要再喝一碗我熬的土鸡汤,险些误了飞机.回去不无调侃地发来微信:阿姨,你每天吃的饭,比月子餐都精致.

最能安慰自己的,当属吃货,当然也常常为好吃者辩护.常常有人称赞谁谁身材好,皮肤细腻.我思忖,如果没有好吃与吃好这档子事,哪来的好身材和细腻的皮肤?

我婆婆是个乡村妇女,她一生靠自己的双手把五个孩子送进了大学.她不识字,对生活的最高要求就是吃好穿好.在最饥馑的年代,她依仗自己的裁缝手艺,硬是土里刨食,撑过了灾年.手中但凡有一点余钱,便买些鸡鸭鱼肉补贴伙食.四邻八坊的都瞧不上她,说,这样的女人不是过日子的,早晚得吃穷!好吃的婆婆,从不喜欢节俭的孩子,说,这样的人一辈子没出息!她也是这样实践的,一路吃过来,日子倒是越过越红火.如今,婆婆儿孙绕膝,儿女们生活在天南地北好几个城市里,都是小有成就的人物;孙辈里还有几个在西方国家生活和发展.当年笑话她的那些邻居,大多依然生活在乡下,依然节俭度日,依然寒瑟.婆婆每次回去,还都要去看他们,回来又跟我们絮叨,嘴里抠食,靠筷子头儿是省不成富人的.算起来她今年已经88岁了,跟着做律师的小儿子在海口生活.如今她只关心吃饭这一档子事儿了,一天几只鸡蛋,吃鱼还是吃鸡,她得说了算.坚持每天散步,锻炼身体,然后就去逛超市,推着一车子食材招摇过市.每天晚上睡觉前,要把次日的生活仔细谋划好,所需的材料必须亲自置办.我想,她快九十的人了,耳聪目明,寝食皆安,估计跟梦里梦外的那么多食物有关.记得她常常教育我们说,人像一盘磨,睡着不渴也不饿.那不渴不饿,肯定还是吃出来的.

仔细想来,有必要把我婆婆养生的秘密武器公开一下,每天早晚两顿饭,必得有粥,河南人叫喝稀饭.稀饭可以是米糊糊,也可以是面汤.无论春夏秋冬,无论主菜多么稀奇金贵,哪怕刚在外面吃了大餐回来,若是没有喝口稀饭,对她来说就不能算是吃饭.就连做月子期间,她也要强迫儿媳妇喝这种面糊.不过,一碗面糊里差不多要卧上十来只荷包蛋.据说大婆姐生孩子的时候,每天三顿饭均是稀饭卧荷包蛋,每顿二十几个蛋,一口气儿吃了四十多天,想想都瘆人.对这种方式,婆婆的儿女们早已习惯并欣然接受,我与后来加入的弟媳颇不以为然.然而,几十年过去了,我发现自己也染上了这个习惯,偶有不适,也会做这种鸡蛋穗面汤,早晚喝上一碗,肠胃的确舒服了许多.

婆婆做鸡,不红烧,也不白灼.自己去市场上挑一只当年的嫩鸡,收拾好拿回来切成鸡块,拿盐和作料腌一会,用面粉裹了,先在锅里煎至两面焦黄,加汤炖煮,炖时稍微放一点醋,半个小时可食.她的理论是,醋嫩肉,肉离骨则骨头好啃.我一直拿这种做鸡的方法当笑料,看着黏糊糊的汤汁就倒胃口.跟她在一起的时间长了,却也慢慢喜欢上那种味道,许久不吃甚是想念.可见,多年的媳妇熬成婆绝非妄言.实在忍无可忍,就去买来嫩鸡,依法炮制,效果难以想象的好.只是,我把醋换成黄酒,加入更多的调料,是为改良菜系,取名“婆媳面鸡”.前年偶尔翻看开封民间食物谱,发现自宋代起就有这种做鸡的方法,谓之“面炕鸡”,自是中国文化之一种,不禁哑然失笑.

八十年代初期,不记得在什么书上看到过这样的文字:负责任的家长,每周要带孩子到品质好的饭店吃一餐饭,培养孩子的社交礼仪和生活品味.我大为惊讶,那个时期,中国人还没有去餐馆吃饭的能力,每周到铺有桌布,配有餐巾的餐馆去吃一餐饭,简直就是梦.也就十年八年的功夫,普罗大众就进入了梦境.好的饭店,特别是一些品牌餐馆,常常人满为患,带孩子去的父母也不在少数.感受的过程亦是学习的过程,我就认为味觉是身体的第一感受.全世界的美食,各个省份各个民族的特色,多大的学问啊!古人行万里路,无非也就饱眼福口福而已吧?

当下,是一个以瘦为美的时代,全民减肥.俊男*们说到吃,都退避三舍,明星们更恨不能把自己饿成木乃伊,主食不能吃,肉食不能吃,水果蔬菜都不能放开了吃.有一个新说法:想要美丽,什么难吃吃什么.这些高大上族群,在味蕾最好的青壮年时期,味觉尽失.关于美食,有一天会不会变成一种传说呢?

食色,人之大欲存焉,而且民以食为天,食更在色之上.想吃的时候就放开了吃,别到哪天吃不动了,想吃也成为一种奢望.凡是上帝给予的,一定有它的道理,别用一己之私,去拂逆神的一番好意.所以我说,只有吃货靠神衹最近.

又到了乱花渐欲迷人眼的季节,若是不担心荷包,索性就咬咬牙,买件看得入眼的品牌衣裙.我觉得,衣食二字与女人的生命等长,舍此还有,似乎就过了界.一件有品质的大衣,可以穿二十年,仍旧不会落伍.倒是那种经年的旧意,折叠着风云故事,更让人觉得有一种沉淀很久的尊贵.记不得唐人是谁的诗了,其中一句倒是让人念着旧衣的好,“衣上泪痕和酒痕”,有点伤感,有点浪漫,还有点小颓废.而且,这些都是我喜欢的.

一次和朋友一起出差,路途上她突然说一句,这次出来感觉特别舒服,就因为脖子里围了一条羊绒围巾.一条围巾能给旅途带来如此大的愉悦?我尝试她那种感觉,真的是柔软了许多,无时不刻被暖融融地包围着,如婴儿般放松.女人需要被温暖和呵护,是精神的,也是物质的.

多年以来,我一直保留一个很好的习惯,买衣服一定要三思而行,不能让衣柜一下子满起来,一年一年地攒.冬天的大衣,夏天的连衣裙,十年前的我仍然在穿.每年买一两件,十几年下来,挂起来甚是可观.而那些品质精良的衣服的款式和色彩,似乎比我们更自信更持久,始终不会让人心生厌倦.

当然,好东西也未必全是昂贵的,有时候碰巧遇见一块质地好的棉布,花色也漂亮,自己也会动手做一条休闲的裙子.偶尔在某一个城市某一个小店买的一件格子衬衣,朋友送的一套喜欢的睡衣裤,这些被自己洗濯得柔软的贴心之物,搬几次家,清理多少次衣柜,仍然是保留着.衣服浸染了身体的味道,就变成了另一张皮肤,贴身也贴心.

我在文章里多次写到我的母亲,她一辈子都习惯穿自己缝制的衣物.母亲八十多岁了,她年轻的时候正赶上穿衣纯粹靠手工的时代.她养育了四个儿女,都是靠自己的一针一线把他们包裹起来.仔细想想,那个时代的女人有多辛苦,白天满怀地干革命,晚上还要不辞劳苦地为一大家子人做衣衫鞋袜.回忆起往事,偶尔她会说,睡到半夜听见起风了,看看外面,树叶子扑簌扑簌落在地上,就赶紧爬起来,把大人孩子的棉衣都找出来,一件一件絮好,不然穿出去会让人笑话了.她的话点落在怕人笑话上,虽轻描淡写,然想来却十分心酸.即使在那样瓜菜代的年代,不管多清贫,人们希望的也还是生活得体面些.童年的记忆中,女人的持家本领,是可以从一家人衣饰上打量出来的.遇到人家的孩子,总是要看看鞋子,胸口盘的纽扣什么的.看到做得周正的鞋子,还会追到人家去讨鞋样子.

母亲退休后,经济条件自然是很好了,可她仍然坚持穿自己缝制的衣衫.我每年帮她买几件好衣服,她要么关在柜子里,要么拿出来送亲戚.她晚年跟妹妹一家在深圳生活,我抱怨她,住在高端社区,穿得太不像样,会让人觉得儿女不孝敬——这岂不是跟母亲年轻时的想法一样,不过是怕被人笑话.可是母亲却说,管人家干嘛啊,自己穿着舒服就行,况且二十年不买衣服都有得穿,人要懂得惜福.母亲至今都是亲力亲为,总是把自己简单的棉布衣饰洗得干干净净,头发剪得短短的,指甲修得干净整齐.她性格好,对任何人都和颜悦色,所以小区里的人都喜欢她,也尊重.这样的母亲,她的体面,都是在骨子里.

小时候,母亲做一双鞋子要花好几天的功夫,所以每穿一双新鞋子,她总要告诫我们,走路的姿势一定要周正,要会看道儿,女孩子更不能踢踢打打的.这种教导,其实是让我们有了一种自然的教养.我从小就爱惜东西,鞋子只有穿小了、穿旧了,很少有穿坏的.一直到今天,我仍然是爱惜每一双鞋子,悉心地打理呵护,总要穿上十年八年的.还在读高中的时候,喜欢听侯德健和程琳唱《新鞋子旧鞋子》,歌里大致说的是老人和孩子对鞋子的态度,蛮喜兴,也蛮斗争的.从这首歌里,可以看出鞋子也是历史的见证,而且,历史上好像没有任何一个时期像现在这么在乎鞋子的,五花八门,光怪陆离,目不暇接.所以,选鞋子的时候,我尽力选择品质好的.好品质的鞋子是有生命的,你费心爱惜它,它都懂得,也会还报你.这样的鞋子能穿很多年,搭配不同的衣服,总有不同的韵味儿,耐看.走路的时候,选择一双旧鞋子,那种舒适,脚会告诉你.

这几年,除了自己动手做几件休闲的服饰,我还常常逛一些布衣店.那些简单的棉质布料,做工精良让人感叹,选好了,能穿出非同寻常的效果.

说是人帮衣,衣也,其实衣服有时候也罪人,记得林彪出事的时候,他老婆叶群的罪状之一就是衣服鞋子多;还有菲律宾那个叫马科斯的总统的老婆,也是这个罪,衣服鞋子多,但是细节都记不得了.宫廷这些事,不是我们寻常百姓所能理解得了的.只是把这些鸡毛蒜皮的事都抖露出来,对双方都未必体面.

我还差不多是个围巾控,*的围巾有一百多条,各种价位、各种款式、各种面料,卷在一个透明的整理箱中,换季的时候,挑拣出一些摆在床边箱柜上,是为赏心悦目.更欢喜着这每一个换季的时节,一件一件整理服饰时的熨帖,心都跟着香艳.

我以为,穿得体面,是对身边人的一种尊重,也会换回别人对自己的敬意.有时候,穿着丝绸长裙,踩着高跟鞋去小店打包一份热干面.店里吃饭的客人会顷刻之间安静了许多.厨子会停下来,耐心地询问你的需求.老板娘说话的声音也低了下来.这是我的亲历,若是不信,你不妨可以试一试.时常觉得,换洗衣服、保养皮肤、护理头发,是自己一个人的需要,其实和悦的是周围的世界,别人会因为你的出现而感受美好.穿衣的进步,应是人类文明重要的组成部分.

女儿小时候,我对她的穿着从来不肯马虎,哭闹也不妥协,不肯任她随意.还没几年的功夫,女儿开始和我调了个儿,教导我如何穿着打扮,什么合适什么不合适.女儿成人了,母亲可不就变成了老人?女儿说,你自己不把自己当老人,你就永远不会是老人.她让我看她的钢琴老师,七十多岁的音乐学院的教授.发如银丝,皮肤纵然有了小皱纹,却也细腻光亮.当她穿着碎花连衣裙,声音甜美,快乐地指导学生上课的时候,你觉得她就是一个少女.老师说,她每天晚上坚持给脸部敷面膜,早晨起床第一件事就是梳洗化妆,几十年她都坚持穿连衣裙、长筒和高跟鞋.在家里给学生上课,从来不懈怠对自己的修饰.我觉得她教会孩子的不仅仅是钢琴的技能,更是教会了她们做女人的气质.

女人的精细和奢华并没有必然的关系,有时候,偶尔窥视到一个外表朴素的女子,内衣却极为整洁严肃,让人忍不住心存敬意.反而是对外表奢华,肯几百几千地为自己添置外套,内里却粗俗不堪的女人,有一种说不出的嫌恶.这种人,进入私人空间就蓬头垢面,没有不带洞的袜子,褪色的内衣裤胡乱地堆放.不知道她是怎么想的,舍得买昂贵的羊毛外套,却不肯换一件贴身的背心.这说明,她们只会取悦别人,而从不取悦自己,这样的女人虽然有钱,却没有尊贵.在西方电影里,常常看到落难的贵族女子,简单的衣饰,一定是整洁干净的,即使生存在破旧的房子里,每天都要清洗头发和身体,睡觉前把衣服整齐地叠放在枕畔.这样的女子,身处什么样的恶劣环境,她们的心灵都足够尊贵优雅.甚至可以说,贵族的尊贵,放在优渥的环境里并不觉得有什么,只有在逼仄的环境里,才真正显现出来.尤其是当一个人独处时的优雅,才是真正的优雅,尽管可能是用孤独打的底子.

前年随团去墨西哥访问,在印第安人的手工作坊,我发现了一直心心念念想要的桌布.黑黄交织,虽醒目也不显张扬.黑是纯粹的黑,黄是明黄,大胆的图案设计,华美的配色、朴拙而又尊贵的质地,样样都让人爱不释手.二十美元,我毫不犹豫地买了两块.因为过于厚重,行李箱塞不下,手提一个大购物袋在国外长途奔波,狼狈之象可以想见,至今想起来还忍俊不禁.幸而同团的两位男士体恤,一路不辞辛苦出手相助,终于遂了心愿.

地毯、桌布、床单、披巾,这些好像无关紧要的物品,对我却一直有着无法遏制的魅惑.

对于家居摆设,我喜欢简洁明快的风格,所有的物什都强调简单,但客厅地板上若置放一块羊毛地毯,感觉一下子就起来了.若要用一个词儿形容这感觉,却又说不得,很难表达到位,就是既很洋气,又很浪漫那种,很像过年穿新衣新鞋那样的感觉.平面直角的餐桌,木制的,笨重的,看上去很闷,若是铺一块雅致的餐桌布,效果立刻就不同寻常了.坐在餐桌前的人,亦会不自觉地端庄了许多.一碗面,或者素白的米饭,在铺开的桌布上享用,能感觉到别样的滋味.更甚之,泡一杯茶,坐在临大窗的餐桌前看一本书,时间过得从容而优裕.

对房子的装修,我似乎没有更多的要求,用环保的涂料粉刷墙壁,柜子直接拼接在墙上,寥寥几幅朋友的字画.窗帘是纱质的,既便是合上也能有微光透入.我喜欢这样的感觉,夜间关上灯,仍能感受到城市之光和她的温度.我唯一固执的,就是对地板的苛刻.木地板给我一种安全感,阻隔了与钢筋水泥的直接面对,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情绪的焦虑.我也喜欢养狗,狗肆意地卧仰,总觉得活动在木地板上的狗是舒适的,身体更健康.有时候,我也会坐在地板上看书,当然,也是在大窗下,一本一本地摊开,四周全是书,想起谁写的“我坐在一大堆阳光和书中间”,那种满足感瞬间爆棚.我始终拒绝在卫生间阅读,所有的书都不允许家庭成员携带入厕.纸质书是吸味的,沾了杂味的书藉如何能再安然阅之?

我喜茶,其实泡茶无需繁复,只需一套简单的杯具.不过,说来简单,喜茶的人,总是会喜欢茶具,尽管每次都抑制住自己的冲动,但总还是忍不住添置一些茶碗和玻璃茶器,只是觉得赏心悦目.天长日久,茶碗倒是成了一道景观.

不管什么样的居住状况,清洁一定是必须的.经常会有朋友倾诉,两夫妻为做家事而怨愤.我十分诧异,做家事对女人不是一种享受吗?你想啊,偌大的一个世界,仅有这一片是属于自己的私人空间,悉心地打理,一桌一椅慢慢拂拭,如对话般体贴,不是像赏宝一样心怡吗?

少年时,常和院子里一个叫小咏的女孩儿玩.他们一家子过去在长沙,父亲从部队转业回到北方家乡,全家人都带了回来.母亲是一个丰腴漂亮的.外婆气质也不凡,一眼就能看得出是在城市生活惯了的人.第一次吃到盐渍的话梅就是外婆给的,只一颗,放在小手心里,轻声叮嘱:握住,不要掉落了.想想我姥姥给孩子们发糖果,从来不这样,她总是抓上一把,胡乱地塞进人家的口袋.因此心中格外诧异,觉得那外婆不凡,既小气又洋气,而这洋气因此而霸气,怪不得我们在她跟前绝对不敢造次.

有时我去找小咏玩,她会突然嘟着嘴说:我妈妈说了,想出去玩可以,必须先抹了房才能去!好奇心一下子被吊得高高的.抹房?房子如何抹得?立在人家的门口看,见那孩子拿了沾水毛巾,在屋子里认真擦拭.小小的个子,纵不过十来岁的年纪.我一个人甚是无趣,便学了她的样子,自回家去,打一盆清水,找来一条旧毛巾,上蹿下跳地折腾,且越干越来劲,直到一个陈旧的家,被我弄得亮堂堂的.母亲下班回来,自然猛烈地赞扬.自此,像一个辛勤的童工,打扫卫生的活计就归了我.若是小咏唤我玩耍,我也极为郑重地告之,我得抹了房,才可以去玩.

好习惯和坏习惯,但凡养成,都能跟人一辈子.每次出差住宾馆,也会不自觉地整理房间,退房时,一定会飞快地把卫生间清洁干净.几乎变成一种强迫症,总担心给别人留下不好的印象,纵使是不相干的人.去年冬天,在北京鲁迅文学院待了三个半月,我想我会是做保洁的大姐最喜欢的学员.晨起的第一件事,就是把小屋子整理干净,连地板和卫生间都仔细地擦出来.每天看见大姐,她总会一脸灿容,笑得花开一样,说,若是都像你,我们可就轻省了.

我从不要求我家的先生给我送花,这样也让粗枝大叶的他省心.送花只是一种仪式,未必所赠之花又有多大的用途.我隔三差五会到花市上逛一逛,有时单买几株喜欢的闲花野草,有时看到刚从南方空运过来的玫瑰,极为新鲜,如同买菜一样,一整捆掂回家去,再细细地择了,弄大大的一束,插在阔口的瓶中,不用任何缀饰,美得怡然大方.待花瓣掉落,收进玻璃碗中,下面添了水,飘在水面上的花瓣,比起一枝枝的玫瑰,更加炫丽.净色的床罩上,放一朵玫瑰,一间卧室都喜气洋洋的.干玫瑰花瓣,用布袋子装起来,置放在床头,无论多久都会散发出异香——呵呵,原本不值得一说的故事,不知不觉竟说得如此香艳!

其实,把花事摆弄好,也是生活.尤其是在北方的冬天,万木凋零,满眼都是破败的气象.这时买两盆半开的蝴蝶兰,就等于换了季,又换了心情.我喜爱深紫色的,或者红粉相间的蝴蝶兰,悉心照护,能开四五个月.再配几盆绿色的植物,忽然间就对人生没有了苛责.这周遭有很多葱葱郁郁的生命,在我们的忽视里无怨无悔地生长和凋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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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女人变丑的根本原因
生活可以雕塑一个人的相貌,你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就会长成什么样子 对一个女性最有害的东西,就是怨恨和内疚 前者让我们把恶毒的成见对准他人;后者则是掉转口,把这种负面的情绪对准了自身 你可以愤怒,然后采取.

男人专一还是女人专一
某校开展辩论“在爱情上是女人专一还是男人专一”获奖优秀答卷女人善变,男人专一!举例论证女人五十年代喜欢工人,六十年代喜欢军人,七十年代喜欢读书人,八十年代喜欢诗人,九十年代喜欢.

让黄金荣威风扫地的女人
再强势、再霸气的男人,也总会碰到一个让他鬼迷心窍、智力下降的女人 比如在旧社会称霸上海滩的流氓大亨黄金荣,他的“一帖药”就是民国著名优伶露兰春 他们有过一段时间不长的婚姻,那个.

国外女人这样坐月子
中国传统认为女性在生完孩子之后身体虚弱,气血不足,需要一个月左右的时间在家调养身体,补充能量,即坐月子 只有中国人注重坐月子吗不同国家的人,观念不同,传统不同,坐月子的习惯也不同 日本注重产妇营养在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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