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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纽约方面有关学年毕业论文范文 和混纽约,靠的是死磕类硕士学位论文范文

主题:混纽约论文写作 时间:2024-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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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话题】运气与机会 付出与回报 善假于物 执着

王丝桐

“If you love her, take her to New York, it will be Heen;if you hate her, take her to New York, it will be Hell.”这是我在国内听到的一句话,到了纽约之后发现,原来这句话是错的.因为纽约就是纽约,是宇宙中独一无二的存在.这里既不是天堂,也不是地狱.

现在我在曼哈顿,纽约心脏地带.有时候觉得自己快要被纽约宠坏了,参加不完的局,认识了一票大腕儿,对自己的未来充满信心;有时候也被纽约狠狠扇一巴掌,然后转身告诉我:你,一无所有.如果用一句话总结我在纽约的生活,那就是:混纽约,聪明勤奋是不够的,靠的是“死磕”.

我在朋友圈发过这样一条状态:“今天是我来到纽约的第37天,我找到了一份校内工作、一份校外实习,申请到了美国社会安全码(SSN),已经拥有合法工作身份.这一切绝非偶然,除了幸运,还有努力、非常努力.”不出半小时,朋友们给我点了近100个赞,还有各式各样的留言.后来我不得不把这条状态设为私密,因为朋友们的问题实在太多了,主要围绕一个话题:你走的什么途径,是不是有认识的人?这样的问题让我哭笑不得,因为我是孤身一人来到纽约的,真的不认识任何人.能够在短时间内找到2份工作、得到一定的认可,我靠的是“死磕”.

经过1周的观察与思考,我把自己的Professors还有Advisor列为重点对象.作为一个new face,与其莽莽撞撞在社会上寻找机会,不如充分利用好身边的资源.接下来我就更积极地在课堂上配合教学,一丝不苟地完成每一个项目;课间、课后的时间,和教授仔细讨论问题.Advisor那边更是常客,每天上下课路过她的办公室总要问声好,坐下聊聊学习、聊聊生活.在与他们的聊天中,自然而然会提到“工作与实习”的话题,然后我就顺水推舟,表达自己希望得到一份工作的强烈愿望.结果她们都十分积极地帮我留意工作.做到这一步,我用了3周时间.终于在同时接到2份面试通知,经过一整周的紧张面试过后,我把它们都拿下了,而且我的两位boss都愿意帮我申请SSN.这是我来到纽约的第5周.

凭着这股“死磕”的劲儿,我在纽约的慈善机构担当Social Media Manager;在高校招聘会上担任Event Planner;独立采访几位来自中国,在纽约成功创业的企业家;出席联合国举办的书画特展;在纽约当地的社交平台The Hang NY做编辑;为布鲁克林Encompass New Opera Theatre举办的多媒体展览,制定全方位宣传策略;我本人也即将在一月底登上纽约市林肯中心的舞台,主持北美高校大型春节联欢晚会.

最后分享Pr o f . J o h n s on教导过我的一句话:“Always keep in mind that no matter what happens, tomorrow the sun will raise anyway.”不论今天发生了什么,明天太阳都会照常升起.一时的成败算不了什么,未来很长,一定要沉住气.

“死磕”到最后,才是赢家.

【素材分析】“死磕”本指“和某人或某事作对到底”,内含一种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执着;而文中却将这种执着用于自身:为立足纽约、实现梦想,“我”努力再努力,坚持复坚持,力求将自己炼成一匹才情毕现的千里马.俗话说,付出终有回报.正是付出了常人难以想象的努力,“我”才得以在纽约混得风生水起!混纽约如此,混他处亦然;若想成为人生赢家,就得有“死磕”精神.

【速用名言】

1.一个“今日”胜于两个“明天”.

——法国作家 富兰克林

2.没有乌云,没有暴风雨,便没有美丽的彩虹.

——丹麦医学家 芬生

(特约教师 宋桂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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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古典主义的混搭,品味轻奢的幸福生活
文·蔡其杉 编辑·石莹莹 美术·小强这个家位于上海普陀区,男主人的职业是医生,女主人从事珠宝行业,审美品味还算蛮高,对于一些常人不会注意的细节也要求完美,家里.

哪有顺风顺水,只有和命运死磕
有那么几年,曾经的同学或工友来北京出差、旅游,我所在的人民广播电台成了他们必到的地方,仿佛这也成了一个旅游景点 他们在参观完我的工作环境,尤其是看完传说中的直播室后,总会说一句“原来,你真.

混是个口头禅,但千万别乱混
国人有个口头禅,总爱讲“混” 譬如“这家伙混得不错”,或是“最近在哪里混”,再如“混生活”“.

《纽约时报》诽谤政府官员案(美国联邦最高法院,1964)
终审判决书(该联邦最高法院判决书由大法官布雷兰呈递)在本案中,本院必须确定言论和出版自由受宪法保护的程度,以及是否可以限制政府官员的权利,因为他们在受到诽谤时,难以通过反击媒体的诽谤行为而恢复其所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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