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大学毕业论文> 论文模板>材料浏览

规范化有关论文范本 与如何提升动物规范化检疫水平有关学术论文怎么写

主题:规范化论文写作 时间:2024-03-31

如何提升动物规范化检疫水平,该文是关于规范化毕业论文范文跟检疫和动物和规范化有关研究生毕业论文范文.

规范化论文参考文献:

规范化论文参考文献 论文水平质量提升论文动物医学论文动物医学专业论文

摘 要:动物检疫是《动物防疫法》规定的一项重要行政许可,是防止动物疫病传播,保障动物卫生和动物产品安全的重要措施,也是提高全链条兽医卫生风险防控能力的重要抓手,可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病,保障养殖业健康发展和动物源性食品安全.目前,动物检疫工作总体要求,主要是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对合法屠宰企业实行兽医派驻(出)检疫监管制度,严格执行动物屠宰检疫规程,认真履行屠宰检疫监管职责,保障出场动物产品质量安全.

关键词:动物;检疫;规范化

中图分类号:S8 51. 34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2095-9737(2017)05-0149一02

1 落实动物检疫申报制度

1.1 大力宣传

进一步加大动物检疫申报制度的宣传力度,突出宣传检疫报检时限、申报受理条件等要求,提高动物养殖、屠宰单位和个人的依法报检意识,督促管理相对人落实动物防疫和动物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1.2信息公示

加强检疫申报相关信息公示,在检疫申报点户外或报检大厅显要位置公示检疫申报依据、检疫范围、检疫对象、检疫申报时限、申报受理条件、检疫工作流程、检疫人员及其负责片区、工作时间、和监督电话等信息.引导管理相对人在法定时限内申报检疫,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根据管理相对人报检情况,合理安排出检人员和出检时间,做到既方便管理相对人的动物及其产品调运,又要维护检疫人员的合法劳动权益.

1.3 申报资料真实

明确申报人身份,产地检疫申报人应为动物养殖单位或个人,养殖场户应在动物离开产地前3天申报检疫.申报检疫采取申报点填报、电话等方式,采用电话申报的,需在现场补填《动物产地检疫申报单》.申报人需向现场检疫人员提供相关防疫信息资料,并对所提供信息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规模养殖场需提供拟出栏动物的养殖档案、强制免疫记录、耳标信息(牲畜)等;散养户需提供拟出栏动物的强制免疫记录、耳标信息(牲畜)等;调运乳用种用动物的,还应提供有效《引进乳用种用动物检疫审批表》、《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和规定动物疫病的实验室检测报告.屠宰检疫申报人应为合法屠宰企业.屠宰企业应明确相关报检人员,以书面形式报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备案.报检员代表屠宰企业在动物屠宰前6小时到检疫申报点现场报检,准确填写《动物屠宰检疫申报单》,并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2 规范现场动物检疫行为

严格按照农业部检疫规程和有关动物检疫工作要求,规范检疫程序,努力做到检疫程序标准化、检疫操作规范化、检疫过程痕迹化.因地制宜,积极探索构建动物检疫新模式.在兽医配备充足的地区,动物检疫工作实行兽医全程现场检疫.在兽医配备不足的地区,产地检疫可实行兽医负责许可环节、协检人员负责技术环节的检疫模式,由协检人员现场检查,填写有关产地检疫工作记录;兽医通过核对信息资料,做出检疫结果决定.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屠宰企业“一岗双责”、兽医专职监管的屠宰检疫管理模式.在具有良好肉品品质检验基础的屠宰企业,其品质检验员经所在地兽医部门培训考核后,由品质检验员在屠宰线上同步实施检疫和检验操作;驻场兽医通过对屠宰检疫的过程监督,做出检疫结果决定.

2.1 产地检疫

产地检疫坚持防检结合、检监结合的工作思路,推动实施基于动物疫病监测和监督管理的产地检疫出证制度,落实跨省引进动物落地报告、隔离监督制度.实行产地检疫辖区负责制,县管县域、乡管乡域,检疫人员明确责任片区,负责责任片区的检疫工作.

2.1.1完善检疫申报制度

明确申报人身份,产地检疫申报人应为动物养殖单位或个人,养殖场户应在动物离开产地前3天申报检疫.申报检疫采取申报点填报、电话等方式,采用电话申报的,需在现场补填《动物产地检疫申报单》.申报人需向现场检疫人员提供相关防疫信息资料,并对所提供信息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规模养殖场需提供拟出栏动物的养殖档案、强制免疫记录、耳标信息(牲畜)等;散养户需提供拟出栏动物的强制免疫记录、耳标信息(牲畜)等;跨省调运乳用种用动物的,还应提供有效《跨省引进乳用种用动物检疫审批表》、《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和规定动物疫病的实验室检测报告.

2.1.2规范检疫工作程序

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根据管理相对人报检情况,按规定时限合理安排出检人员和出检时间,确保检疫工作正常秩序.

申报受理.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根据报检动物来源、当地相关动物疫情、拟出栏动物疫病监测等情况,决定是否受理申报.受理的,应当在《动物产地检疫申报单》上注明检疫人员实施现场检疫的具体时间、地点.不予受理的,应在《动物产地检疫申报单》上说明原因.

现场检疫.检疫人员应当按照约定时间和地点,到现场实施产地检疫.根据农业部有关产地检疫规程要求,查验有关资料、牲畜耳标及临床检查,填写相关《产地检疫工作记录单》[1].

检疫结果处理.经检疫合格的,由兽医规范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检疫不合格的,出具《检疫处理通知单》.出省境动物检疫必须由负责出省境检疫兽医实施,结合实验室检测、监测情况,按检疫规程要求现场检疫(种用乳用动物的跨省调运按相关检疫规程执行).进一步落实跨省引进动物落地报告制度、跨省引进种用乳用动物隔离观察制度和指定通道管理制度,督促养殖场户接收经指定通道检查签章运入本省的动物、依法履行落地报告及隔离观察制度,并接受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监督检查.宠物犬猫检疫出证要严把“一只一证”的原则,核查免疫记录(《动物免疫证明》),狂犬病等免疫在有效保护期内;临床检查健康;怀疑患病需要进行实验室疫病监测的,必须进行实验室检测且检测结果合格.孵化场商品代雏禽检疫需核查孵化场的《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进场种蛋的检疫证明和孵化、免疫、消毒等记录,确认孵化场未发生相关动物疫情,且经临床检查健康的出具检疫合格证明.

加强检疫痕迹化管理.根据农业部《动物检疫工作记录规范》要求,加强检疫台帐管理,按检疫许可的次数整理相关资料.一套完整的产地检疫资料应包括:产地检疫申报单、相关产地检疫工作记录单、检疫证明存根或检疫处理通知单等.有实验室疫病检测监测的,还应附相关检测监测报告资料.每天(月)的检疫资料收集整理,与《产地检疫工作情况日(月)汇总表》对应后存档.检疫相关台帐原则上保存不少于2年.同时,加强检疫监督痕迹化管理,进一步完善跨省引进动物监督检查、隔离观察等记录.

严肃产地检疫工作纪律.在产地检疫工作中,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及检疫人员要严格检疫工作要求,切实做到“五不得”.即:不得跨责任区实施检疫出证;不得未经检疫就出证;不得对未按规定实施强制免疫的动物检疫出证;不得对临床发现异常的动物检疫出证;不得对未佩戴牲畜耳标的动物检疫出证.

2.2 动物屠宰检疫

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对合法屠宰企业实行兽医派驻(出)检疫监管制度,严格执行动物屠宰检疫规程,认真履行屠宰检疫监管职责,保障出场动物产品质量安全.

2.2.1 申报

明确申报人身份,屠宰检疫申报人应为合法屠宰企业.屠宰企业应明确相关报检人员,以书面形式报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备案.报检员代表屠宰企业在动物屠宰前6小时到检疫申报点现场报检,准确填写《动物屠宰检疫申报单》,并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2.2.2程序

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应统筹安排派驻(出)屠宰企业兽医,建立屠宰检疫人员工作制度.屠宰检疫人员必要准时到岗,严把屠宰检疫“四关”.

入场监督查验.监督屠宰企业或由派驻检疫人员把好动物入场关,核对入场动物所附检疫证明和耳标、实施临床检查,对未经指定通道检查签章、未附检疫证明或证物不符的,应及时向所在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报告,由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按规定要求查处.严禁在屠宰环节变相实施产地检疫的行为.

申报受理.兽医接到屠宰企业报检员的检疫申报后,根据入场查验和日常监管情况,决定是否受理申报.受理的,应及时实施宰前检查;不予受理的,应说明理由.

宰前检查.屠宰前2小时内,检疫人员要按规定要求对待宰动物实施检查,合格的准予屠宰;发现患有动物疫病的,按检疫规程规定处理.

同步检疫和结果处理.经检疫合格的动物产品,由兽医规范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加盖滚筒印章,加施或监督屠宰企业加施检疫黏贴标志(动物产品大小标签),并督促屠宰企业出具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对检疫不合格的病害动物及废弃物,监督屠宰企业做好无害化处理.在屠宰检疫过程中,派驻检疫人员如发现企业有添加“”、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等违规行为的,要及时制止,并立即报告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

2.2.3检疫痕迹化

加强检疫台帐管理,根据农业部《动物检疫工作记录规范》要求,一套完整的屠宰检疫资料应包括:检疫申报单、《屠宰检疫工作情况日记录表》、《屠宰检疫无害化处理情况日汇总表》、检疫证明存根及检疫处理通知单(当天)等.相关检疫资料应按月统一收集整理汇总后存档.检疫相关台帐原则上保存不少于2年.

2.2.4粘贴标志

实行专人负责、专库保存:检疫粘贴标志必须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及派驻兽医保管,严禁将检疫粘贴标志交由屠宰场方管理的行为.检疫粘贴标志用量大的屠宰企业,必须向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提供专用仓库,存放检疫粘贴标志.按需领用:派驻兽医应要求屠宰场方按每天生产情况申请领用检疫标志,检疫人员人手不足的地方,检疫人员应监督屠宰场方加施,当天使用不完的检疫标志应及时收回库中.专帐记录:做好检疫粘贴标志的申请、使用等相关记录.加强监督检查: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加强对检疫粘贴标志的督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2.2.5屠宰检疫六个不许

在动物屠宰检疫工作中,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及检疫人员要严格检疫工作要求,切实做到“六个不许“.根据配合生猪屠宰清理整顿同步撤出检疫的要求,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不许向未按计划时间关闭的非法屠宰企业派驻兽医;不许向未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屠宰企业派驻兽医.派驻兽医不许私自脱离检疫岗位,在动物屠宰过程中必须在岗,切实履行屠宰检疫监管职责.派驻兽医不许自行指定屠宰企业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人员协助实施检疫;不得将电子出证*泄露给屠宰企业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人员.兽医不许对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动物产品出具检疫合格证明.兽医不许对有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屠宰企业实施检疫.

本文总结,该文是关于检疫和动物和规范化方面的规范化论文题目、论文提纲、规范化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参考文献的相关大学硕士和本科毕业论文.

动物检疫现状和提升动物检疫工作的建议
摘要随着社会文明程度以及流行病种的多样化,人们对饮食质量的关注度也随之提高,尤其是对动物产品以及动物制品的质量安全更加关注 本文对我国目前的动物免疫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进行探究,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关键词.

以科学思维和方法提升基层党建工作水平
摘 要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中提出,要以科学的思维和方法提升基层党建工作水平 众所周知,基层党组织是工作的基础,同时是落实党的基本路线的关键部分 所以,以科学思维和方法提升基层党建工作水平,有利于整体党建.

如何提升小学生的阅读水平
摘要提升小学生的阅读水平,不仅能够丰富学生的语文知识,还有利于发展学生的语文核心素养,更能促进他们健康快乐地成长 针对如何提升小学生阅读水平进行了浅析,以期给大家带来一些思考 关键词提升;阅读水平;小.

论文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