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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教育学年毕业论文范文 和当前模拟法庭在高校法学教育中的不足和完善类本科论文范文

主题:法学教育论文写作 时间:2024-02-02

当前模拟法庭在高校法学教育中的不足和完善,本文是法学教育本科论文范文和模拟法庭和高校法学教育和不足类专升本毕业论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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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模拟法庭活动是通过模拟真实法庭的审判环境,学生以法官、检察官、律师或者当事人的身份参与案件模拟审理,运用所学理论知识分析、解决法律问题,增强法学专业学生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能力,切实提高法律实务操作技能.但我国高校模拟法庭实践普遍存在庭审流于形式、重程序轻实体、案例选择陈旧诸多弊病,应从课程的设置、案例的选择以及后勤保障等方面入手,进一步完善模拟法庭教学模式.

关键词 模拟法庭;实践教学;价值;不足;完善

中图分类号:D90-4 文献标识码:C 文章编号:2095-1205(2018)11-122-03

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高校法学教育不仅要注重理论知识的传输,应用能力的培养也不可忽视,只有二者兼顾,学生从学校毕业后才能成为法学应用性人才,这也是我国法学职业资格考试改革的方向.高校法学教学中,模拟法庭教学是培养应用能力最常用的教学模式,目前,我国许多高校法学院系在该模式的运用的探索中积累了一些经验,但也存在诸多不足,以致这种教学模式难以发挥其应有的功能.

1 模拟法庭教学模式的主要种类

模拟法庭教学方法起源于西方,二十世纪初,我国上海东吴大学法学院首次建立了组织完整的模拟法庭,即在教师的指导下,由不同的学生扮演诉讼中的各种角色,依照法定的诉讼程序在仿照真实法庭场景下对案件进行模拟审判.我国清华大学、北京大学、武汉大学等法学高校在反思传统法学教育模式弊端的同时,也开始积极借鉴国外法律职业教育的有益经验,模拟法庭就是其中重要的一环.发展到二十一世纪,当前我国高等法学教育中模拟法庭主要存在的设置模式有以下几种.

1.1 单独开设课程模式

在我国高等法学院校将模拟法庭单独开设为一门课程尚属少数,但也不乏先例.比如北方工业大学规定将模拟法庭作为一门专业必修课在第四个学年开设,共计15 个学时,占0.5 学分.又如华南师范大学在第三学年开设模拟法庭选修课,占2 个学分.

1.2 辅助性教学环节模式

此种模式没有将模拟法庭单独设置学分,而是依附于理论课程教学.我国大部分法学院都是采取这种模式,由负责诉讼法学课程的教师在课时安排范围内进行模拟法庭教学,既丰富了课堂教学的趣味性,又加深了学生对教学内容的理解,但是由于诉讼法教师可能过多的关注如何使学生熟悉诉讼法的程序,加上课时的限制等原因,在实体法的运用、司法文书写作的训练方面达不到模拟法庭的教学效果.

1.3 社团自由开展模式

顾名思义,社团自由开展模式未将模拟法庭列入教学计划,全凭有兴趣的学生自愿选择,前提是愿意拿出自己的课外时间加入学校的法律协会,最终参加者主要是从本科二、三年级中遴选出来的对法学基础理论知识掌握得比较好的同学,同时邀请法学老师进行指导,打造代表本校的队伍去参加校外的模拟法庭比赛,其他没有加入法律协会的同学参与程度不高,很少有机会参与到模拟法庭准备以及审判活动中.

2 当前模拟法庭教学存在的不足及成因

著名教育家孙晓楼说过“模拟法庭作为法律的实验室,应当同自然科学的实验室受到同样的重视.”然而,受到法学传统教育体制和现实条件的制约,从当前模拟法庭的运作来看,效果并不理想,其中存在一些问题,影响了模拟法庭的功能发挥与价值体现,导致出现学生法学应用能力普遍偏低,所学法学知识理论与司法实践脱节的尴尬现象.这种知理论而不懂运用的缺陷给法学专业学生毕业后走向工作岗位进入实务部门后的工作效率带来明显的消极影响.

2.1 不足

(1)庭审流于形式.在高等法学教育中,模拟法庭大多是根据预定剧本进行程式化的“表演”,这种表演的模式不可避免地存在一种先下定论再寻依据的弊端.教师是导演,学生只是复制台词的演员.庭前准备成为“彩排”,庭审过程按照预定的剧本推进,成为带有浓重戏剧成分的实景演出,没有对抗,无需应变,学生只能表演角色,不能创造角色,并不能有效地锻炼实践过程中庭审中的应急处变能力.

(2)重程序轻实体.模拟法庭过多的关注庭审程序的流畅,使得其局限在庭审环节,而忽视了案件审理的整个过程.众所周知,诉讼程序一般包括起诉、受理、庭审、执行等多个环节,而模拟法庭只是训练了开庭审理这一个环节,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也多是选择一审程序,二审和再审程序很少涉及.另外,为了庭审的连续性、完整性,一般也不会出现申请回避、撤诉、中止审理、缺席判决的情况,执行程序则更毋庸赘言.

(3)案例选择不当.案例是模拟法庭教学的核心与灵魂,而实践过程中由于教学案例数量有限,导致案例陈旧不够鲜活,相同的案例反复拿来使用,难以满足模拟法庭教学对案例的需求.对一些在大学低年级就已经观摩过师兄师姐模拟法庭的学生来说,案件结果一开始就已经确定,产生了先入为主的观念.而且所选案例大都简单明了,经过了深入解析,案件处理结果毫无争议,法律适用毫无分歧,学生收集证据、调查辩论、撰写法律文书等环节就仿佛参加一场法庭走秀,做做样子,显得无足轻重,完全缺乏真实案件审判中的突发性、随机性和复杂性,难以唤起学生的主动思考,在模拟法庭过程中主动探索和解决法律问题的能力无法得到实质性的提高.

2.2 成因

(1)课时的限制.法学院系学生数量庞大,而教师数量普遍较少,师生比例严重不均衡.尽管老师非常想倾囊相授将毕生所学传授给每一个学生,但往往心有余而力不足,加上课时限制、参与人数限制的原因,无法使每一个学生得到模拟法庭实践教学的训练,大多数同学没有感受到角色本身的压力,也就缺乏参与的积极性和动力.

(2)师资力量短缺.模拟法庭实践教学是以案例昭示法理和规则,对教师资质的要求较高,不仅需要具备较高的理论水平而且要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和组织协调能力.高校老师或许学术造诣非常高,但同时具备出庭实战经验的老师却如凤毛麟角.

(3)后勤保障不足.模拟法庭实践教学相对于一般的课堂教学成本更高,其本身对参与人数、场景条件、案例储备等方面的要求,需要相关的资金和设施支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但遗憾的是,经费不足是高等法学院系存在的普遍问题.

3 完善模拟法庭教学的措施

法学被称为人文社会科学中的工程学科,其实践性要求法律专业人才必须具备较强的综合能力,这些综合能力涉及到阅读案卷的能力,证据的收集能力,法律文书的写作能力,法庭审理的掌控能力,庭审抗辩的能力,法律语言的表达能力等多维度能力.法学教育必须既重视理论知识的传授,又注重实践能力的培养,要提高学生实际操作的能力,为了克服模拟法庭存在的上述问题,有必要采取针对性措施,弥补缺陷,发挥其应有的价值.具体来说,笔者拟提出下列几点建议.

3.1 将模拟法庭单独设置为一门法学课程

以必修课或者选修课的形式,将模拟法庭开设为一门独立的实践教学课程以训练法学专业学生毕业后成为法律职业者必备的技能和素质.模拟法庭不同于理论课程,设置模拟法庭课程是为了给法学专业学生提供一种模拟的法律实践的机会,虽然模拟法庭还停留在模拟的层次,不是真正的法庭,但不可否认,其还是具有强烈的实践性.法学教育的目标就是为国家培养法治社会发展所需要的合格的优秀的法律人才,理应提高实践性课程的重视程度.确立模拟法庭实践教学在法学专业人才培养体系中应有的地位,将模拟法庭作为“法学院到法院的桥梁”,能实现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相衔接.通过单独开设课程,能够创造一个良好的氛围,必然会对优秀法律实务人才的培养营造有利环境.

另外开设时间宜选择在第三个学年,此时我们已经完成三大实体法和诉讼法以及司法文书写作课程的学习,基本掌握了相关专业知识,不会因为知识欠缺而尴尬,这种设置也为第四个学年进行毕业实习打下坚实的基础.

3.2 从实践中精选并及时更新案例

一个好的案例,既可以增长知识,又能提升学生用法律思维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笔者认为,案例的选择方面,应该主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案件角色应当齐全,在分配角色上尽量照顾到比较多的同学,以此来唤起学生的参与意识和责任意识.

其次,案件应当存在明显的争点.庭审是控辩双方的激烈对抗,为了使模拟法庭各方的参与者的能力得到真正的锻炼,所选案件应当存在明显的争点,这样各方不论是在事实上还是在法律上都有话可说有理可讲,充分锻炼我们的临场应变能力和心理素质.

然后,案情应当涉及到较多的证据.罗森贝克曾经指出:“对实践的观察表明,法院对其裁决所需要的事实,往往要求其认为负有证明责任的当事人说明证据方法,如果后者未这么做或者提出的证据不足,将会作出不利于该当事人的判决,只是因为该当事人没有提出其应当提出的证据.”可见庭审交锋胜负的关键在于对证据的运用,为了使我们熟悉并深刻了解诉讼法中各类证据的特点和运用规则,培养我们强烈的证据意识和证明能力,所选案例应当尽可能多的覆盖当前诉讼法中证据种类.

最后,案件难度适中.法学理论博大精深,我们法学专业学生对许多法律问题充满好奇心,进而对其感兴趣的问题进行研究,这样可以使学生自主地探求案件的法律争点,去分析法律问题并寻找适用的法律,再得出结论.如果一个案件让校园里的学生在模拟法庭中寸步难行,未免会打击学生的自信心和学习积极性,缺乏可行性,起到适得其反的效果.因此,高等法学院系可以与法院建立沟通联络,法院为高校建立案例库,可以根据上述标准在法院已经审结的案件中选择合适的案件甚至可以在真实案件的基础上进行加工和改编,但案例选择过程中要非常注意当事人的保护.

3.3 完善模拟法庭运行保障机制,做好模拟法庭后勤保障所谓后勤保障,既包括师资队伍建设,还包括模拟法庭实验室设备等.

首先,模拟法庭实践教学,对老师来说也是一个与司法实践保持密切联系的过程,他们必须刻苦钻研法学理论知识,通过学生在模拟法庭中的表现,老师可以及时发现问题并调整方法,因材施教,取得更加良好的效果.

其次,建立专门的模拟法庭实验室,模拟审判庭严格依照《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的要求设置,务必给参与模拟法庭的人员与参与法院庭审一样严肃的感觉和庄严的体验.法庭的标志,比如法槌、国徽、诉讼参与人标牌以及桌椅的摆放,着装的要求均应符合法庭规范,只有规范严肃的模拟法庭活动,才能有助于培养学生的法律职业素养和习惯.

高等法学教育中模拟法庭活动弥补了传统法学教育中注重“坐而论道”忽视对我们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这种缺陷,是提高我们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的重要手段,在各种实践性教学方法中,有着无可比拟的优越性,模拟法庭被各高校法学院广泛采用,证明其符合应用型法学人才培养的目标要求,我们应继续大力推广并不断完善.只要树立积极的态度,抓好制度建设和日常工作,一定能发挥模拟法庭在高校法学教育中的应有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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