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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关于李朝暮的九件事类自考开题报告范文 与关于李朝暮的九件事类毕业论文格式范文

主题:关于李朝暮的九件事论文写作 时间:2024-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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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小川去街口买早餐的时候,前面排队的是两个穿着校服的女生.青春年少的女孩子,娇嫩却也聒噪.

女生A说:“听我妈说,咱们青松街要拆迁了你知道吗?”

女生B回答:“当然知道了,反正我是希望拆的,那样我们就是拆二代啊哈哈哈.”

女生A附和:“我也希望拆迁啊,我们青松街哦,现在真是太落后了,街道也太窄了吧,还有你看街边这些油腻腻的小商铺,我都不好意思跟同学说我是青松街的.”

女生B压低声音:“可是哦,竟然有两家不同意拆迁呢,一家是李叔叔家你知道吧,丢了女儿的那家.”

女生A配合着小声道:“知道知道,是想拿更多的拆迁款吧,女儿丢了是挺可怜的,但不要连累我们好吧.”

丁小川想到昨天被自己第十八次赶出门的拆迁办,觉得前面两个女生在指桑骂槐.没错,他是另外一家不同意拆迁的.于是他伸手拍了前面女生的肩膀,有点语气不善地说:“小姑娘,你们快要迟到了吧,还有这样在背后讨论人家显得很三八.”

两个女生瞪着眼睛准备发火,回头见是眉目清朗的青年男人,便倏地红了脸颊,早餐也不排了,拉着手羞涩地跑远.

晨雾中两个姑娘飞奔而去的背影令丁小川不由得想起了一些陈年旧事.那些事,都是关于李朝暮,也就是两个女生口中的李叔叔家丢了的女儿.

关于李朝暮的第一件事:李朝暮很怕死.

俗话说,三岁看大七岁看老.如果这话准确,那李朝暮注定是个贪生怕死的主儿.

遥记多年前,大概是小学二年级的某一天,寒风凛冽的清早,丁小川和王深林在李朝暮家门口跺了半小时脚,才等到李鹤慢悠悠打开大门,再慢悠悠说一句:“今天你们俩就先上学去吧,去了跟老师说一声,我家朝暮不念了.”

丁小川和王深林挂着冻鼻涕的脸上两脸担忧,几乎异口同声地问,“叔叔,朝暮是不是生病了?”

“没啊,我家朝暮说,你们学校三年级有个女孩出车祸死了,人生无常啊,还是及时行乐的好.”

二年级的李朝暮,因为在学校听闻三年级死掉一个女生,便决定辍学回家及时行乐.此举非但没有遭到家长反对还被如此理所当然的支持.

丁小川和王深林哆嗦着往学校走的时候,冒着冻嘴皮子冻门牙的风险,在寒风中对李朝暮辍学这件事情进行了简短的讨论.

“李朝暮是不是疯了?竟然因为这个辍学,哈哈哈哈哈哈”

“对呀,我看她爸也疯了,哈哈哈哈哈”

“嗯,我妈就说了,光从他的名字就能听出来不正常,还李鹤,他咋不叫李鸭、李鸡呢?哈哈哈哈哈”

“哈哈哈哈哈”

这样在寒风中强颜欢笑的二人,心中有同一个想法,他们想折回去给疯子李鹤做儿子.

李朝暮最终当然没有辍学,天气回暖一些,她又回学校了,但好歹,是躲过了最冷的那几天.这让丁小川又羡慕又嫉妒,甚至有些说不清道不明的生气,所以下课铃响之后,他一把拉起王深林就往外跑,想故意撇下李朝暮.只是九岁那年的李朝暮个子比他俩高出小半头,腿自然也是比他们二人长不少的.

李朝暮稍稍加快双腿迈动的频率,不费吹灰之力就赶上了他们,她揪着他们的衣领,比教导主任还语重心长:“跑个鬼啊你们,三年级的沈依依就是因为跑太快才被车撞死的你们不知道吗?”

你看,李朝暮从小就是如此贪生怕死之人,不仅自己贪生怕死,还要时刻劝告身边的人小心谨慎.

关于李朝暮的第二件事:李朝暮是“兄弟”.

李朝暮、丁小川、王深林是青松街上的铁三角.李朝暮虽然在生死大事上显得畏缩,但总体来说,性格很算得上爽朗.丁小川和王深林学着武侠电视剧里滴血喝水拜把子的时候,负责拿针给他们扎手指滴血的李朝暮满脸潮红、激动难耐,感觉比容嬷嬷扎紫薇的时候都迫不及待.丁小川和王深林谁也不想第一个被扎,于是李朝暮先给自己扎了一针,从此变成了他们的“三弟”.其实她是想做大哥来着,可生日摆在那里,王深林比她大俩月,丁小川比她大五天.

由于三家都在青松街上,且住的比较近,三人每天都结伴上学.王深林颇有做大哥的模样,每天都按时起床,先去叫丁小川,再和丁小川一起去叫李朝暮.

寒来暑往,三个小小的人在青松街来来去去,落在地上的影子变得越来越长,他们从小学部升入初中部.李朝暮站在他们二人中间,从一个“凸”字变成了“凹”.李朝暮个子比他们变矮了不少,头发却比他们长了许多,在脑袋后面扎起了柔软的小刷子.

王深林在放学后给李朝暮一个有着樱桃饰物的皮筋,她迅速系在了头发上,然后笑眯眯地对王深林作了个揖:“大哥有心了.”

丁小川在一旁摸着脑袋:“大哥你怎么光给她买东西不给我买?”

“因为今天是朝暮的生日呀.”

“……”丁小川看着李朝暮脑袋后面那个红红的塑料樱桃,哑然.良久,他上前一步搭上李朝暮的肩膀,:“我说三弟啊,二哥最近刚充了游戏卡,没多余的钱给你买礼物,但是你要相信,二哥绝对不是忘了你的生日.”

“是吗?那前几年你也都是充游戏卡了吗?”李朝暮冷笑.

丁小川震惊地看着王深林,难道他前几年一直在送李朝暮礼物?

王深林不好意思地咳嗽一声,说:“前几年我送的是贺卡,我一直以为你知道朝暮的生日.”

这一年,他们初二,大哥王深林成绩优异,心思细腻,送了李朝暮一根可爱的发绳做生日礼物,二哥丁小川沉迷网络游戏,心眼粗过下水道,在李朝暮的嘲讽下把刚买的还没刮开*的游戏卡送给了她,以证明自己真的身无分文.

关于李朝暮的第三件事:李朝暮曾经是丁小川的同桌.

到了高中,他们三人依旧在同一个学校,只不过王深林在火箭班,丁小川和李朝暮在平行班.

其实以李朝暮的成绩,是可以跻身火箭班的,但她发扬高尚品德,把名额让给了一个要死要活非火箭班不上的女同学.当然,事后她这样跟丁小川说:“上火箭班太危险,压力太大,听说上几届就有个不胜压力跳楼自杀的.”

看吧,丁小川就知道,说白了李朝暮还是因为怕死.

王深林独自在火箭班里跟一群尖子生埋头厮杀一争高下,李朝暮和丁小川在平行班里得过且过、风平浪静.课间,他们俩趴在课桌上,有一句没一句懒洋洋地聊着天.

“三弟,你说大哥现在在干吗呢?”

“还能干吗?做卷子呗,火箭班每星期都要模考.”

“三弟,大哥将来要是能考上清华,你我是不是就鸡犬升天了?”

“你说谁是鸡呢?”李朝暮伸长胳膊给了丁小川一拳.

“我是鸡我是鸡行了吧,您是犬.”丁小川揉着胳膊,委屈巴巴的,自从他俩同班又同桌之后,老是被李朝暮拳脚伺候.

那个时候,他们都太年轻了,“将来”或“未来”这些词语,虽然偶尔在脑海里浮现,偶尔在闲谈中提起,但到底还是太遥远了,没人太在意,没人去规划.

所以后来的某一天,当丁小川认真和他们说起“以后”的时候,李朝暮着实惊讶了一会儿.

丁小川的将来里,包含着那个刚转学过来的女孩子苏溪,她转来一个星期收到的情书比李朝暮两年多收到的都多,说不嫉妒也是太虚伪.但令她没想到的是,苏溪把那些情书都扔进了垃圾桶,当着全班给她告白过的男生的面,坦荡地指向丁小川“我喜欢他.”

当时是课间,丁小川正趴在课桌上睡觉,被李朝暮摇醒的时候,脸上还有口水印子,苏溪含情脉脉的走向迷迷瞪瞪的丁小川,柔声问了句“放学我请你吃肯德基好不好?.”

其实在睡梦中丁小川就很饿,突然被叫醒,更是饿到眩晕,一听有人要请他吃饭,自然是点头同意.

后来人人都知道,苏溪用一顿肯德基追到了丁小川.

不过,不管当初谁追谁,用什么方法追,也没什么好纠结的了.就算是苏溪先追的丁小川,丁小川还不是美滋滋地计划着他和苏溪的以后,“我觉得我需要好好学习了,得让我妈给我请几个家教,专门补习一下,不然以后我和苏溪考不到一所大学,将来还得异地恋.”

李朝暮在一旁嗤笑两声,“就你家苏溪那点成绩,你不用请家教,上课少睡几觉就能赶上她.”

王深林也笑,“我同意朝暮的观点.”

“太看不起人了,我要跟你们绝交.”丁小川咋咋呼呼的,做出一副受伤的模样.

傍晚落日的余晖洒在年轻生动的少年少女身上,世界像一副油画般温柔又模糊.

关于李朝暮的第四件事:王深林好像喜欢李朝暮.

高三那年,人心惶惶的,王深林自是不用说,是火箭班里的战斗箭,是要冲击北大清华给学校争光的好苗子,李朝暮虽然比不上王深林,但底子不错,跟着老师一轮轮的复习计划,考个二本应该不是难事.相比之下,丁小川和苏溪就显得鸡飞狗跳,每天对着试卷唉声叹气.

李朝暮发扬高尚品德,时常帮他们讲解知识点,末了,看着他们二人醍醐灌顶般的神情,说上一句:“不错不错,现在看来,你们双双考上蓝翔,夫妻双双把家还的日子指日可待.”

其实,自从丁小川和苏溪在一起之后,他们三人一起回家的日子就变得少之又少.大部分时间,丁小川要先送苏溪回家,青松街上被落日拉长的背影就变成一高一矮两个.只是少了叽叽喳喳的丁小川,只有王深林跟李朝暮的时候,路途中不免有些冷清.

有一辆车子从身边呼啸而过,王森林伸手将李朝暮扯到自己右边,动作贴心又自然.李朝暮拍着胸脯喘气,“吓死我了,还是大哥可靠,要是丁小川,还得我保护他.”

王深林笑了一下,拍拍她的头顶,当真一副兄长的模样.

李朝暮看着王深林的侧脸,在心里感慨,为什么明明是一起穿开裆裤一起吸溜鼻涕长大的小伙伴,王深林就变成儒雅又俊朗的模样,而丁小川,虽然脸蛋也能算得上好看,但日常表现却仍旧毛毛躁躁如同个智障儿童.

这样想着入神的时候,王深林的声音传过来:“朝暮,不然你也报考S大吧.”

“啊?”李朝暮楞了一下,反应过来之后急忙摆摆手,“我不行的了,S大分数线那么高,离家还远,我还是就在本市好了.”

“可是,我想和你在一起啊.”少年毫无预兆的说出这句意味不明的话,李朝暮像吃了一记闷棍,沉默良久,只能拘束地回了一句:“就算上了大学,寒暑假还是会见面的不是吗?”

气氛就这样沉默下来,尴尬不已.还好丁小川鬼一样无声无息从背后突然跳出来将二人吓一大跳,他哈哈哈狂笑几声,一副恶作剧得逞的欠揍模样.

李朝暮抡起书包砸向丁小川:“要死啊你,诅咒你连蓝翔也考不上.”

“做人不要这么恶毒嘛,我只是看你们死气沉沉调节一下气氛喽.”丁小川学着TVB电视剧里面的粤语口音怪腔怪调地讲话,李朝暮忍不住笑出声来,她小心翼翼回头看了一眼王深林,见他嘴角也噙着笑意,才在心底舒了一口气.

关于李朝暮的第五件事:丁小川和李朝暮读了同一所大学.

王深林去S大报到那天,丁小川和李朝暮一起去送他,王深林在丁小川胸前来了一拳:“真没想到你没考上蓝翔.”

丁小川嘿嘿笑两声,贱兮兮地说:“没办法,脑子太聪明,只是稍稍那么一努力,没想到竟然能跟三弟考到同一所学校.”

然后王深林又扭头对李朝暮说:“他要是欺负你,就给大哥打电话.”

李朝暮又抱了抱拳:“大哥莫担心,我会直接揍他的.”

王深林扯起嘴角笑了一下,那笑容看起来,也不知道是悲伤还是不舍.

大学生活并没有高中老师说的那般玄幻,除了没课的时候可以睡懒觉之外,李朝暮并没有太爽的感觉,反倒是好像由于压力骤减,记性都渐渐变得不如从前,经常丢三落四,连期末老师勾画的重点都要背很久才能勉强记得.

她在餐厅吃饭的时候,丁小川腾地坐在她面前,一副气呼呼的样子:“李朝暮,我们不是说好今天一起出去玩的吗?我和苏溪在广场上等了你一上午,你竟然还在学校.”

当初苏溪没能像丁小川一样超常发挥,当然也没能和他们读一所学校,丁小川终究没能逃脱异地恋,但苏溪也只是在邻市,离的并不远,她经常来找丁小川玩.而丁小川,每次都会带上单身狗李朝暮.

李朝暮愣了一阵,拿出手机查看备忘录,再然后,漠然地回了一句:“哦,不好意思,忘记了.”

丁小川扶着脑袋无奈地说:“三弟啊,你最近是怎么了,得健忘症了?我看我得给你买些核桃补补脑子了,再这样下去,你得忘了我是谁吧.”

李朝暮放下筷子,抬头看丁小川:“二哥你放心,我就算忘了青松街在哪儿,也忘不了你.”

丁小川被李朝暮突然真挚的眼神吓得鸡皮疙瘩都要起来了,然后下一秒,李朝暮咬着后牙说,“上次你为了和苏溪约会借我的五百块打算什么时候还?”

“不要这么见外嘛,大家都是自己人啦.钱我一定会还你的啦.”丁小川每次说起蹩脚的粤语,李朝暮都像被点了笑穴一般,她边笑边拿勺子敲丁小川,两人吵闹玩笑的模样,任谁看都像一对校园里的普通情侣.

关于李朝暮的第六件事:李朝暮是个预言家.

其实从小到大,李朝暮经常会羡慕丁小川,丁小川闯祸的时候,上课睡觉的时候,打游戏的时候,他总是上蹿下跳的,总是活力满满的,总是不知愁滋味的.李朝暮羡慕他这样象征着生命力的模样.

可是这样活泼好动的丁小川,突然就休学了,突然就住院了,突然就被告知得尿毒症了.李朝暮和王深林去医院看他的时候,丁小川刚做完透析,看起来状态还不错,要不是身上的病号服,还以为他是看护病人的家属.他看到他们二人,像招呼到家中作客的客人一样:“大哥、三弟来来来,快坐,等我给你们削水果啊.”

丁小川声音中气十足,看起来并没有生病的样子,李朝暮却依然在一旁哼哼唧唧哭起来.丁小川手足无措,拿纸巾给她:“三弟啊,你这样让二哥有点尴尬啊,二哥只是肾上出了点问题,也没到要死的地步啊.”

李朝暮还是哭得停不下来.王深林咳嗽一声,宣布了一件事情“我也退学了.”

李朝暮终于停下来,和丁小川一起睁大眼睛看王深林.

“我参加了一个选秀比赛,唱歌的,因为时间实在调不过来,旷了很多课,被开除了.我从小到大一直规规矩矩的,但近来觉得很没意思,想做一点自己喜欢做的事,而且,我突然有一点小感悟,觉得喜欢的东西得趁早争取,不然很容易留下遗憾.”

王深林简短地说完事情的起因结果.

丁小川朝他竖起大拇指:“不愧是大哥,有性格.”

李朝暮檫干眼泪,对丁小川说:“你赶紧好起来,以后开个酒吧,万一大哥火不了,还能到你的酒吧驻唱.”

丁小川痛快地说了好.王深林在旁边一头黑线:“你们不能想着我好一点吗?”

三人哈哈笑起来,就像当初每天放学后一起回家的时光.

只是没人想到,李朝暮说的这些玩笑话,到后来,竟然是样样成了真.她就像一个预言者,丁小川换了肾,出了院,恢复活蹦乱跳的状态;王深林虽然参加了比赛,却真的没火起来,丁小川也当真开了酒吧,请王深林驻唱.

可是预言这些的李朝暮,却不知所踪.

关于李朝暮的第七件事:李朝暮的父亲给丁小川介绍了姑娘.

丁小川的酒吧就开在青松街的街角,生意冷清到随时可能关门大吉.王深林在他这儿除了赚不到钱,有时还会从自己做音乐老师的工资里贴补酒吧.

丁小川年纪不小了,这几年家里人陆陆续续给他介绍了不少姑娘,刚开始他冷着一张脸谁也不见,搞得大家都很不愉快.后来他看开了一些,每个姑娘都见一面,见面就告诉人家自己有肾病,这回不用他再说什么,姑娘们自动消失.

那天丁小川又要去相亲,他罕见的穿了正装,因为相亲对象是李鹤介绍的.

这几年李鹤也老了不少,偶尔丁小川会想起小时候,虽然大人们都说李鹤不靠谱,溺爱李朝暮,但不可否认,那时候的李鹤,单从外观看起来是清清朗朗的,山中松柏一样.而这几年,他头发白了不少,本就消瘦的身体也干瘪了不少,他依然修长,却满是沧桑.这样的李鹤给丁小川介绍对象,丁小川不能不见.

只是没想到那天晚上见的相亲对象是个熟人,老熟人,苏溪.

他跟苏溪,是在李朝暮失踪之后分手的.他记得那是他出院半年之后的某一天,他接到李鹤的电话说李朝暮走丢了,便慌忙换鞋出门,一直以来苏溪都善解人意,但那天却挡在门口,死活不让丁小川出门,还一定要问清楚自己和李朝暮到底谁比较重要.丁小川一气之下将她*在地,独自出门,等晚上回来,苏溪已经收拾行李离开,从那之后,俩人再也没有见过面,算是默认分手.

苏溪坐在他对面朝他笑,像多年前在教室里一样温柔可人,他却依然像多年前一样,无法动心.

多年不见,丁小川有些尴尬,他抬手摸了摸后脑勺,说:“苏溪你看起来可真年轻,跟18似的.”

苏溪也笑,“年轻有什么用,你还不是不喜欢.”

苏溪这样一说,丁小川更尴尬了,空气冷却几秒钟之后,苏溪转了话题:“你的身体还好吧?”

“挺好的,吃嘛嘛香,跑个马拉松都没问题.”

丁小川这样回答完,苏溪却冷不丁挨了过来,伸手环住他的脊背,迅速上下来回确认了下位置,“这应该就是你换肾的地方吧?”

丁小川一把抓住她的胳膊,脸上稍有愠色.

苏溪笑着抽回手,“丁小川,犯得着这么害怕吗?我们早就分手了我知道,我没那么不要脸,我今天来是想告诉你一些事情,你听完了说不定还得感谢我呢.”

关于李朝暮的第八件事:李朝暮给了丁小川一颗肾.

和苏溪见完面之后,丁小川去了李鹤家.李鹤一开门,看见满脸泪水的丁小川,吓了一跳,赶紧让他进门.

“叔,你为什么让我去和苏溪见面呢?”

“怎么了?不喜欢吗?不喜欢就不喜欢呗,人家姑娘怎么你了,咋还委屈哭了.”李鹤边给他拿纸巾边安慰着.

“叔,我给你做女婿不好吗?您为什么想把我介绍给别人呢?”丁小川还是抽抽搭搭的.李鹤被丁小川搞得头疼.他又不是媒婆,要不是那个什么苏溪来求他,他才懒得管年轻人恋爱这些事.

“好好好,给我做女婿,你别哭了成吗?一个大老爷们儿这像回事吗?”

“叔,您这话当真吗?你可别敷衍我.”丁小川还挂着眼泪,可怜巴巴又认真严肃地看着李鹤.

李鹤没有马上回答,他点燃一支烟,长长的抽了一口,而后,算是承诺,“……当真吧,如果我家朝暮还能回来的话.”

得到回答的丁小川,嘴巴一撇,又要准备哭起来,李鹤眼疾手快,将抽了几口的烟塞进他嘴里.顺便起身将丁小川推出门口,“要哭出去哭.”

丁小川噙着半支烟出门,他试着憋了一会儿,发现憋不住,索性蹲下身,在路边呜呜哭出声来,他边哭,边回想苏溪给他说的话.

苏溪说:“我们在一起的那几年,你从来都没有喜欢过我吧?”

苏溪说:“你从一开始,就喜欢李朝暮吧?李朝暮,真的是比我重要的吧.”

苏溪说:“这么多年,不止你难受,我也挺难受的,可能是年龄越来越大吧,到现在我才对你不喜欢我这件事释怀,所以才能来告诉你,你体内那颗换过的肾脏,是李朝暮捐给你的.也能告诉你,以你的情商,肯定看不出来李朝暮喜欢你.”

苏溪说:“其实仔细想想,我大概并没有自己认为的那么喜欢你,起码是没有李朝暮那么喜欢,当初李朝暮决定捐肾给你的时候,眼睛眨都没眨一下.而我,虽然也为你做过配对,但当时的确祈祷过上苍,不要配对成功.”

想到这里,丁小川又赶忙起身扶住了自己的后腰,那里是李朝暮的肾脏啊.他有多久没见到李朝暮了呢?他做过很多次有关李朝暮的梦,醒来都是一场空欢喜,没想到她的肾脏竟然一直在他的身体里,李朝暮那么怕死的人,做手术的时候该多害怕啊.

李鹤站在窗口,看外面的丁小川.看他蹲在地上颤抖的背影,看他猛然起身扶住后腰的双手,看得自己有点眼眶发热了,他仰起头眨了眨眼睛.丁小川这小子,从小调皮捣蛋,看着没个正经,没想到对他家朝暮这么上心,也算是没辜负朝暮对他的一片心思,只是,只是他的朝暮,什么时候才能回来呢?

关于李朝暮的第九件事:李朝暮生病了.

丁小川后来常想,是不是因为李朝暮太怕死,所以老天爷才安排她得那样奇怪的病,安排她忘记危险,忘记谨慎,却也不小心让她忘记了回家的路.

他还记得,确切知道李朝暮生病的时间,是他出院后不久,李朝暮当着他的面对身边抽烟的王深林说:“丁小川你想死吗?把烟灭掉.”

丁小川以为李朝暮不小心叫错名字了,还哈哈哈嘲笑了一番,可是李朝暮并没有就此罢休,她认真的看着王深林,再次强调:“丁小川你要知道你刚刚出院,不能这么为所欲为,吃喝拉撒言行举止都要小心.”

然后,丁小川和王深林就楞在了喋喋不休的李朝暮面前.

怎么可能呢?李朝暮那么年轻,怎么可能得阿尔茨海默病呢?这个病的俗称可是叫老年痴呆症啊,自己好不容易才出了院,怎么李朝暮就接着痴呆了呢?电视剧也不能这么演啊.

丁小川想质问苍天的时候,李鹤看起来倒是一派平静.他甚至能在李朝暮把他唤作丁小川的时候,应上一声“哎”.

李鹤说他还要谢谢丁小川,要不是丁小川,李朝暮估计忘的更快.

大概是为了让住院期间的丁小川安心,李朝暮在去医院看望他的若干次里,一次也没有说错话,没有认错人,却在捐给他肾脏,等他出院之后,迅速忘记了生命中的大部分事情.

丁小川想起大学期间,李朝暮开玩笑讲过的话:“二哥你放心,我就算忘了青松街在哪儿,也忘不了你.”

是他误解了吧,李朝暮不是在开玩笑,而是在向他认真承诺吧.

是他神经太大条吧,那个时候李朝暮不是健忘,是已经生病了吧.

李朝暮还真是讲信用的人,她没有忘记丁小川,王深林是丁小川,李鹤是丁小川,医生是丁小川,她是真的没有忘记丁小川.那么,她是忘记青松街了吗?

可是,就算这样,就算她忘记了,丁小川依然是不能轻易同意从青松街搬走的.万一呢?万一李朝暮回来了呢?万一她想起来了呢?他知道,不同意拆迁的李鹤和他想的一样.

关于丁小川的,无人曾知晓的事.

李鹤跟丁小川同意签合同那天,拆迁办的人恨不得点一挂鞭炮庆祝.而李鹤,替他们实现了心中所想.噼里啪啦的鞭炮声中,李朝暮伸手捂住了丁小川的双耳,她说“丁小川,你刚出院,受不得刺激,我帮你捂着.”面前的李朝暮眼角有了一点细纹,但笑起来仍然是宛若少女的模样.

这是李朝暮被送回来的第二天,开玩笑说叫丁小川的可真不少,他们一个个排查了好久才找到这里.丁小川并没有继续询问关于李朝暮这几年的行踪.年龄越大,泪点越低,他知道,任何答案都可能让他泪崩,所以他不问,他觉得哭唧唧的男人有点娘,他不希望李朝暮看见这样的自己.

丁小川从口袋翻出一根看起来崭新却款式老旧的头绳,上面还有两个幼稚的塑料樱桃.他的手有些颤抖,他说:“李朝暮,你的生日快到了,提前送给你.”

这是丁小川十几年前就想做的事情.

直男的审美惊人的一致,他和王深林看上过同一根头绳,只不过比对方迟了一步送出去.

在那个青春期心理作怪的少年时代,他并不是没心没肺的傻瓜.只是他喜欢的女生是他的“三弟”,而他的“大哥”也喜欢她.

他只能慌乱地将那根一模一样的发绳塞进裤兜,只能在忍不住心脏疯狂为李朝暮跳动的时候答应和别的女生去吃肯德基,却又在听到王深林怂恿李朝暮报考S大时,急忙跳出来打断二人的谈话.后来他无数次庆幸李朝暮没有报考S大,因为仅仅只是为了和李朝暮考上同一所本市的大学,就差点要了他的命,每个熬到半夜两点做题的时刻,他都想直接打电话给李朝暮:“我喜欢你,我们一起报蓝翔吧.”

他卑鄙的利用了苏溪的情感,也浪费了李朝暮的时间.

丁小川从来没想过,自己可以喜欢什么人或事那么久,他对李朝暮的耐心超出了自己的想象,也超出了王深林.那天王深林来酒吧的时候,带来一个女孩子,他介绍说只是自己学生的时候,脸颊微红,眼神闪躲.丁小川一边故意发出啧啧声调侃,一边在心里悄悄放下一块石头.

那就让他一个人,独自来慢慢等待李朝暮吧.

不过还好,他等到了.李朝暮回来了,正活生生地、笑靥如花地站在他面前,不管她认不认得他,她认得“丁小川”就好.她接过他手上那根发绳,郑重其事地扎在了头上.

李朝暮曾经给他一颗肾,他想还她一颗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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