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大学毕业论文> 本科论文>材料浏览

劳动关系方面有关论文范文数据库 跟共享经济时代下我国劳动关系认定探究类毕业论文提纲范文

主题:劳动关系论文写作 时间:2024-02-07

共享经济时代下我国劳动关系认定探究,本文是关于劳动关系方面论文范文例文跟劳动关系和经济时代和共享有关毕业论文提纲范文.

劳动关系论文参考文献:

劳动关系论文参考文献 劳动关系协调师论文共享经济论文中国和世界的关系论文金融经济杂志社

摘 要:共享经济作为一种新兴的经济发展模式,正在我国迅速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诸多问题,其中劳动关系认定问题更是尤为突出.由于目前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只适用与传统经济,致使共享经济中的服务提供者的相关权益并不能得到有效的保障.这已对共享经济未来的健康发展带来了巨大阻碍.本文将从共享经济的历史及其类型入手,比较传统与现代劳动关系认定的不同之处,结合其特征,探讨共享经济时代下我国劳动关系问题的相关对策.

关键词:共享经济;劳动关系;问题;包容性

一、共享经济的发展历史及类型

(一)共享经济的历史.共享经济本身并不是新的经济模式,结合了互联网的共享经济才是.共享这一形式最早可以追溯到远古时期,那时人们过着采集、狩猎的生活,分享所获得的食物.在资源匮乏的时代,这种共享的再分配,使得每个人的需要都能得到一定的满足.

进入21世纪,互联网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巨变.随着人们对互联网的理解与应用逐渐深入,有人发现互联网并不是只能用来分享事物,它还可以被用来进行商业活动.那时,互联网经济开始初见端倪.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的物质生活不断丰富,但资源的闲置问题也随之诞生.这时,一种全新的互联网经济模式应运而生,它在资源拥有者和需求者之间搭建了一个互联网信息平台,在促进共享活动完成的同时提高资源利用率,带来经济效益,这就是今天的共享经济.

(二)共享经济的三大类型.共享经济可以分成三大类:产品服务及售后的分享、再分配的分享、协同生活方式的分享.

1.产品服务及售后的共享.这类模式共享经济在发展初期的主要模式,也是我国目前共享经济中占比最大的模式.其的特点是让渡产品的使用权,但是不让渡拥有权,最常见的房屋出租、图书、电子设备出租等,都在这个范畴内.

2.再分配的共享.这类模式特点是利用信息的匹配永久让渡资源的使用权与拥有权.网络二手交易平台便是这种模式的应用典型.在二手平台,人们将自己不需要的闲置物品放到平台上进行销售,从而获得收益.

3.协同生活方式的共享.这类模式通过具有共同生活方式的社群,实现时间、知识、技能等资源的共享.在我国以滴滴出行、知乎Live等平台为代表.在这种模式下,共享产品正在不断升级,从有形物开始转向技能与服务等无形产品.

在协同生活方式的共享模式不断发展的过程中,

二、我国劳动关系的认定

(一)传统与现代劳动的不同特点.许多劳动者的传统观念认为:只要穿上工作服、有了工作证,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协议就算是与企业建立了劳动关系.而事实上,这种传统思想观念上对企业的归属感并不一定能在法律上被认定为劳动关系.我国传统劳动关系以“二元主导型”为主,主要是政府和市场控制着用工主动权.在传统的经济发展模式下,经济发展速度较为缓慢,劳动力资源的流动速度也较慢,劳动者纷纷追求依赖企业或单位而存在的工作岗位.这一系列职位较为稳定,工作时间固定,工作成果容易量化.

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第一条的规定,劳动关系必须具备三个要素:首先是双方主体,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需要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然后是管理制度,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最后是劳动归属,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然而,在共享经济时代下,劳动者把握了更多的主动权,他们开始运用互联网的力量,试图冲破传统的用工机制.共享经济下的劳动力资源流动速度快、自由度高,劳动时间分散、劳动成果不易量化.在这种背景下,适用于传统的有关劳动关系的规定已不能完全适用,在解决现代劳动纠纷时更显不足.

(二)共享经济下出现的劳动关系认定问题.在共享经济背景下,劳动关系的认定问题具体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首先是劳动的主体双方不满足法定资格.在传统的用工方式中,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十分明确.但在共享经济时代下,新的问题却正在产生.一方面,虽然《劳动合同法》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资格作出了规定,但由于共享经济的门槛较低,许多不满足法律主体资格的劳动服务的供需双方,只需要通过网络平台进行对接,就能获得所需的报酬和服务.另一方面,许多网络平台也认为自己只是劳动服务的供需双方的信息提供者,并不属于用人单位,因而不需承担相应责任.

其次是管理制度能否判定存在.传统的管理制度就是明文规定的公司规章制度.但在互联网的影响下,白纸黑字的规章逐渐减少,随之而来的是许多隐形的规定.为了更好地对接服务的提供者和服务需求者,共享经济平台会制定出一系列服务标准.如某些打车软件,表面上看并没有明文规定谁可以做司机、谁不能做司机,似乎服务的需求方是不受限制的,实际上,劳动者在申请成为司机的时候,已经在根据企业“隐形规定流程”走了.如企业方对司机的驾照资格认证、驾车年限的要求等,都属于企业的隐形规定.另外,共享经济下的管理制度采用了不同的评价体系.不再以绩效为核心,当今的评价体系却把核心放在了以点赞、评分表现出来的的消费者体验上.然而,这种以满意度为标准的评价方式,并不能被认定为劳动关系认定中的“管理制度”因素.

在法律层面,共享经济下的劳动纠纷已出现裁判尺度的不统一.

在我国首起网约工劳动争议案——“好厨师”APP与其数名厨师的劳动纠纷案中,原告方以自己按时打卡上班、按时接受企业的入职培训等活动为依据,力证自身与“好厨师”APP一方存在正当的劳动关系.而被告方却认为,公司并没有对厨师进行制度化管理,这些厨师并没有被编入公司体制内,同时,厨师是否接单完全由其本人决定,公司并没有规定每个厨师的工作量,因此,公司与厨师不存在法定的劳动关系.经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双方具有较强的从属关系,双方建立的关系符合劳动关系的特点,确认了双方存在劳动关系.

然而,并不是所有劳动者都能如此幸运.快递员小李在某平台快递公司旗下的快递站工作.他的“直接”老板是快递站的负责人老王,每月从自己的里给小李打工资,没有固定月薪,所有收入全部按件计费,如果快递派送途中出现遗失,要从小李工资里扣除.工作半年后,小李因派送快件过程中受伤,产生了“要求公司按劳动法规定补偿”的想法,诉至法院.一审中,小李被认定与快递平台公司存在劳动关系,二审中,二审法院做出了不予认定劳动关系的判决.

在共享经济中,类似的劳动关系纠纷还有很多.分析大部分案例,笔者发现,由于劳动者对劳动关系的理解与法律上的定义存在偏差,个人劳动权益的相关保护意识较差,导致在劳动纠纷发生时,他们往往处于被动的弱势地位.这无疑阻碍了共享经济未来的健康发展.

三、在实践中探讨解决方案

(一)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共享经济作为一种新兴经济模式,具备巨大的创新潜能,是“互联网+”背景下我国经济发展模式中充满探索性的一环.我们既应该用充满包容性的心态对待这个正在成长中的婴儿,我们也应当建立一系列法律制度对其进行规范,保障其健康发展.

目前,国内外针对共享经济的法律法规还处于空白状态,在这样的背景下,我国应该做共享经济相关法律制定的先行者.在对我国共享经济下劳动关系的问题和现状进行深入研究后,政府应当依据我国的真实国情,制定出一部中国特色的共享经济法制体系,为共享经济下的劳动关系保驾护航.

(二)占比不同的行业区别对待.在共享经济所覆盖的领域里,最具代表性的网约车行业正以强劲的势头向前发展.如果要求网约车公司与司机签订劳动合同,企业就需依照相关法律规定额外支付一笔数额巨大的社会保险费,这无疑加重了企业的负担.另一方面,数据调查[不需要标明数据出处?]显示,网约车司机中有近八成司机是,只有极少部分人把网约车司机作为自己的主要职业.在这类为主的行业,签订劳动合同的必要性又有待商榷了.

而那些在全职为主的行业工作的劳动者,诸如美团、饿了么等平台的外卖骑手,则具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必要性和迫切性.面对如此庞大而又特殊的劳动者群体,在传统的劳动关系认定存在不足的情况下,是否应当出台一些具有针对性的政策?

再比如教育行业中的共享经济——慕课、微课等.在这种形式下,教师往往只在极短时间内录制某一视频内容供平台使用,其实并不与企业具备完全意义上的劳动关系.这就需要更加清晰的劳动关系的界定.

因此,在覆盖了不同行业领域的共享经济面前,我们不应该急于判断事物的性质,再仓促给出一个不完备的解决方案.相关部门应当在科学的分类和透彻的分析的基础上,针对不同行业的特点给出相应的解决对策,在实践中尝试,最终得到科学的方案.

(三)提升劳资双方法律意识.我国政府曾指出,“共享经济”也是“法制经济”.在对劳动者和企业普法这一方面,政府应当是主力军.重点针对劳动纠纷高发的针对目前多数劳动者既不了解相关法律,也不清楚自身的权益,只能在劳动争议发生时吃“哑巴亏”的现状,有关部门应当深入新兴行业中的劳动者群体中,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在必要时为劳动者提法律援助.与此同时,政府也应加强对企业的规范和教育,让企业意识到:只有当其遵守法律的原则和底线,将依法经营纳入其管理的各个环节之中时,才能在共享经济时代下健康有序地发展.

四、结束语

作为一种新兴的经济形式,共享经济的发展不是一蹴而就的.尽管目前劳动关系认定领域的问题给共享经济的发展带来了一定的挑战,但笔者坚信,随着对共享经济研究的不断深入和相关行业的逐渐成熟,共享经济势必能在政府的调控和市场的自律中找到一条合适的道路,为“互联网+”时代下我国创新产业的发展带来不一样的可能.

参考文献

[1]陈凤琦.共享经济时代人力资源管理的趋势[J].市场周刊(理论研究),2013,(10):134-136.

[2]吴清军,刘宇.劳动关系市场化与劳工权益保护——中国劳动关系政策的发展路径与策略[J].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13,27(01):80-88.

[3]毛大庆.共享经济时代正在到来[J].留学生,2015,(28):29-35.

[4]王天玉.基于互联网平台提供劳务的劳动关系认定——以“e代驾”在京、沪、穗三地法院的判决为切入点[J].法学,2012,(06):50-60.

[5]彭倩文,曹大友.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以滴滴出行为例解析中国情境下互联网约租车平台的雇佣关系[J].中国人力资源开发,2014,(02):93-97.

[6]王贤森.当前和谐劳动关系构建中的新视角——《工会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反思[J].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学报,2014,(05):20-24.

(作者单位:罗安,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唐银彬,2015级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公共管理系在读本科生)

此文总结:上述文章是一篇关于劳动关系方面的大学硕士和本科毕业论文以及劳动关系和经济时代和共享相关劳动关系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职称论文写作参考文献资料.

切斯基,共享经济第一人
摘自英才杨旭然 文相比“爱彼迎”这个有些晦涩的中文名字,人们更愿意称呼其英文名字“AirBnB” 其中原因不仅有习惯性因素,更是因为共享式家庭酒店中那.

共享经济还是免费经济?
摘自新民周刊恶少恶言 文我们以共享单车为例,公司撑不住倒了,其实就是流难以支撑公司的运营 共享单车公司一直没有找到合理可持续的盈利模式这不是秘密,只靠资本的支持不断地在扩大规模 所以共享单车从一开始.

共享经济究竟改变了什么
摘自重新定义分享谈婧 文共享经济的诞生,来源于社会资源的过剩 从工业革命时始,所谓的“发展”就遵循了一个公式,即生产效率提高、投资不断加大,从而带来产量的增加 举个例子,过去.

共享经济之真伪
摘自证券时报木木 文共享经济,单从名字看,就充满了浪漫色彩,温馨而美好 虽然这几年显得格外火,但究其本质,共享经济其实也不是什么新东西,早就有之 比如,我想在墙上打个儿,挂幅装饰画,为这种小任务,就.

论文大全